设立企业税务会计的可行性分析
设立企业税务会计的可行性分析
1994 年的税制改革以后,会计制度与税法规范的差异进一步扩大,理论界加大了对税务会计的研究。普遍认为税务会计是以现行税收法规为准绳,运用会计学的理论和技术,以货币计价的形式,连续、系统、全面地综合反映、监督和筹划纳税人的税务活动,以便准确、及时、足额、经济地缴纳税金,并将这一信息提供给纳税人管理当局和税务机关的一门专业会计。
一、我国现行税务会计存在的问题
(一)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目标不一致新的《企业会计基本准则》中表述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制定出经济决策,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包括投资者、债权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等。
税务会计的目标,则是为实现企业的最终财务利益,依据税收法规政策的要求,计算应纳税额,正确申报纳税,向税务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有助于其进行税务决策、实现最大涉税利益的会计信息。而税务会计的信息使用者首先是各级税务机关,其次是企业的经营者、投资人、债权人等,最后是社会公众。
(二)税务会计和财务会计在核算原则上的巨大差异一直以来我国税务会计以税法为准绳,在财务会计确认、计量的基础上,再以税法为判断标准进行纳税调整、纳税申报,在遵从或不违反税法的前提下,寻求企业的税收利益。始终体现“税法至上”,税法优先于会计法规等其他法规,正如美国的税制定律所言:“如果纳税人的财务会计方法致使收益立即得到确认,而费用永远得不到确认,税务当局可能会因所得税目的允许采用这种会计方法;如果纳税人的财务会计方法致使收益永远得不到确认,而费用立即得到确认,税务当局可能会因所得税目的不允许采用这种会计方法。”
在我国会计规范国际趋同以及会计目标重新定位的大背景下,会计制度与税法差异扩大化的趋势将不可逆转。随着新一轮税收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本文认为是向“财税分离”会计模式过渡的时候了,研究建立企业税务会计制度的可行性。
二、我国税务会计模式的选择随着各国经济的发展、国际投资与国际经济贸易不断扩大,税法与会计的目标越来越明确、越来越具体,两者偏离呈扩大趋势。现在国际上主流的税务会计模式有“财税分离”模式、“财税统一”模式和“财税协调”模式。
我国在实行计划经济体制时期, 实行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统一的会计制度。“财税统一”模式有利于高度集中计划经济管理体制下国家税收收入的征收管理。但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使原来会计模式的种种弊端暴露无遗,并严重阻碍了经济体制的进一步改革。会计模式的选择离不开本国特定的社会经济、政治法律、历史文化等条件下的影响,我国的税务会计模式应该是具有中国特色的财税分离模式。
税务会计模式对比我国设立企业税务会计制度的条件
(一)会计制度和税法差异的客观存在我国会计体制改革的目标就是建立一套能真实公允地反映企业会计信息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 而不再具体规定企业如何进行会计核算,这就使企业财务会计核算产生很大的灵活性。随着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的实施,企业财务会计的目标更加明确,只有将税务会计从财务会计中分离出来,才能使财务会计按照新的会计制度、会计准则进行核算监督,逐步建立了多税种、多环节、多层次的税收调节体系,基本上符合税种健全、税率合理、税负公平的要求,有利于发挥税收征集国家财政收入和发挥经济杠杆作用、调节经济运行的双重作用。
(二)会计准则和税制改革的影响新一轮税制改革已经开始,尤其是增值税转型和内外两套企业所得税制度的合并,为我国的税务会计从财务会计中分离出来,设立企业税务会计提供了新的契机。新《企业会计准则第18 号———所得税》对比《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的暂行规定》(1994)及《企业会计制度》(2001)的规定,最大的不同就在于引入“暂时性差异”的概念取代“时间性差异”,同时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对暂时性差异进行处理,并对计量、列报作了新的规定。
由于会计制度与税法在资产、负债、收益、费用或损失的确认和计量原则不同,从而导致按照会计制度计算的税前利润与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之间差异,即永久性差异和暂时性差异。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也属于暂时性差异。对暂时性差异统一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进行会计核算,更有利于会计信息的使用者理解企业所得税的经济价值,即可以反映出资产或负债带来的预期现金流量的税后净现金流量,还可以提供更多的企业会计信息。
新所得税准则实现了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客观公允地反映了企业的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有利于对企业税务会计处理方法的规范,从而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
(三)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随着国际经济交往和文化交流的日益频繁,各国会计模式都会自或不自觉的吸收别国会计模式的优点。只有将税务会计从财务会计中单独分离出来,才能做到财务会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其指导下的企业会计制度进行核算和监督、进而保持会计方法、会计程序的相对稳定和规范;税务会计则根据国家税收法令、条例等随时调整收入、成本和费用,体现国家政治权力的要求,从而使我国的会计学科体系更加科学和规范。其次,税制改革使我国税种、税目、税率等越来越复杂,从规范我国会计学科体系、开展会计理论研究等现实需要出发,建立我国独立的税务会计体系也是历史的必然趋势。
四、设立企业税务会计的具体措施
(一)税务会计理论结构税务会计是会计学的一个分支,其理论体系必将遵从会计理论体系的观念,即将各种税务会计理论按照一定的逻辑关系有机结合而形成的一个完整、多层次的理论系统。随着经济的发展,各国都加强了对税务会计理论领域的研究,我国的会计理论研究学者也提出了自己的税务会计理论结构。
(二)税务会计岗位设置以及完善税务代理设置专门的税务会计人员是税务筹划工作的重要环节,为企业财务分析和财务预算提供依据。考虑到某些企业为减少管理成本而不设置税务会计,所以必须法律上强制规定建立企业税务会计。但是由于我国企业大部分是中小型的企业,没有足够的资源设置税务会计人员,或者税务会计人员资源短缺,所以需要借助税务代理的力量。税务代理作为一种社会中介机构,在涉税业务中接受纳税人的委托,代理从事各项涉税事务。
(三)各方力量协助税务会计人员成长税务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是税务会计实现促进生产发展,提高经济效益目标的重要保证,因此企业应为其提供培训、调研机会,保证税务会计质量的不断提高。税务会计岗位的内容决定了税务会计人员的高入门条件,不仅须具备财务会计理论和税务会计理论以及熟悉现行税种的缴纳办法,还要企业经营管理、电子计算机等基础知,税务机关应通过各种方式,为企业税务会计人员提供咨询服务和培训机会,以使企业税务会计人员及时掌握最新的税收规定和征管制度,为认真履行税务会计职责奠定了基础。
(四)探索税务会计软件的开发和运用目前我国税务软件的研发和普及程度明显不足,有学者认为,现在的难点不是研发技术的问题,而是我国的税收规范尚未形成一个比较具体的法律系统,可变因素太多,使得税务软件商品化面临很多不确定性。
因此,由税务机构牵头,汇集专家学者对税务会计商品化软件进行开发和应用是十分必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