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中央和国务院提出以农业集约化经营为突破口,从解决农业生产方式这个农村最基本的问题入手,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充分体现了中央的改革创新要求,充分反映了“三农”工作的迫切需要。 一、推进农村土地流转与集约化经营的必要性 (一)推进农村土地流转与集约化经营是农业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当前农村一家一户分散经营没规模效益,农民大量外出务工,土地由年大体弱的中老年人耕作,经营粗放,甚至还出现了撂荒现象。如此再过五年或十年,老年人种不了地,年轻一代不愿种地,也不会种地,谁来种地?这是农业持续发展面临的最严峻的问题。有人说不用担心,车到山前必有路,曹县就是不种地,外面的农副产品也要卖进来。这是一种对农业缺乏研究的不负责任的说法。中央再三要求培养新型农民,其意义不仅是现代农业的要求,更是传承农耕文化,保证农业持续发展的需要。必须尽快通过土地流转培养出一大批热爱农业、会经营农业的新型农民、专业大户,这是农业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 (二)推进土地流转与集约化经营是实现农业产业化的基础性环节。多年来,我们搞农业产业化之所以收效不大,其根本原因就在于这个环节的市场主体缺位,形成了农业产业化的瓶颈性制约。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无法与市场农业接轨,只有专事商品农业生产的市场农业主体、专业大户等才能加盟农业产业链条。农业的方向是市场化,就目前而言,市场化的基本途径是产业化。因此,要加速产业化进程,必须加速土地流转,实施集约化经营,形成众多的市场农业主体,奠定农业产业化基础。 (三)推进土地流转与集约化经营是现代农业的客观要求。现代农业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包括现代物质条件装备、现代科技、现代经营形式、新型农民、机械化、信息化等多种因素。在这诸多要素中,前提是集约化经营,主体是有知识技术、懂经营管理的新型农民。没有集约化经营,没有新型农民,现代物资装备、现代科技就无法使用,现代发展理念、现代经营形式就无法引入,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农业的效益和竞争力就是一句空话。 (四)推进土地流转与集约化经营是解决农村诸多问题的突破口。集约化经营是农业生产方式的根本性问题。这个问题解决了,其它问题都能迎刃而解。所谓牵一发动全局,起杠杆作用的支点,集约化就是农业的“一发”、“支点”。通过集约化经营,农业增效问题,农业的自我投入问题,农民增收问题,农民的观念问题,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人才问题,以及农村党风廉政建设问题,包括村干部待遇问题等等,都能得到较好解决。 二、推进农村土地流转与集约化经营的艰巨性 (一)家庭联产承包的基本政策与集约化经营的矛盾──流转集约土地难。家庭联产承包经营制度,曾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短短几年就解决了十几亿中国人吃饭问题,创造了世界奇迹。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分散经营的弊端逐渐显现,“分久必合”,集约化经营成为必然趋势。但是,农村土地的基本制度仍然是家庭承包,农民的素质,农村土地分散、不平坦等,都为集约化经营增添了难度。 (二)农业风险大、周期长、成本高的特性与集约化经营的矛盾──寻找集约化经营的主体难。农业受自然和社会环境约束力大,无论是遇天灾还是市场不畅,打击都是毁灭性的。经营大宗农产品效益低,调结构搞高效农业一般要3-5年时间才能见效。农业风险大、周期长,加上土地、人力的较高支出费用,经营成本相对较高。 (三)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低、农民小农经济意识浓与集约化经营的矛盾──优化集约化经营环境难。一方面,经济发展水平不高,导致两个问题:一是农民转移就业岗位不足,对土地的依赖性较强,土地成本比发达地方高,经营成本高;二是富裕的人少,农村富人尤为少,搞集约化缺乏资本原始积累。另一方面,农民小农经济意识浓,目光短,顾自己,顾眼前,甚至“红眼病”,“望人穷”等落后观念也可能导致连片集中土地困难,经营管理环境不好,经营用工效率不高等问题。 三、推进农村土地流转与集约化经营的可操作性 (一)推进土地流转与集约化经营有可靠依据。一是中央有政策。中央《决定》对土地问题可以概括为六个字:稳定、流转、创新。稳定,就是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流转,就是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创新,就是要推进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加快农业经营方式转变。二是地(下转第87页)(上接第85页)方有要求。各级政府允许农民以多种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同时,已开始实施支持集约化经营的粮食补贴、生猪发展等项目,明确提出了以农业集约化经营和农民向农民新村和城镇集中为突破口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对集约化经营提出了具体指标。三是农民有共识。没有规模就没有效益,已逐步成为农民的共识,随着城市经济的发展、农民工的进一步转移就业和农村集约化经营的实践,必将有更多农民愿意出租土地支持集约化经营。(二)推进土地流转与集约化经营要有正确的思路。首先,要深刻认识中央关于农村土地政策的正确性。稳定家庭承包为基础的政策,是国家稳定大局的需要,是以人为本、重视民生的具体体现,决不能动摇。其次,要坚持以引导为基本工作方式。强化引导责任,创新引导方法,完善引导举措。第三,要明确基本要求。前提是强化引导,原则是自愿有偿依法,目标是土地流转,关键是处理好引导与自愿的关系。 (三)推进土地流转与集约化经营要转变工作方式。推动土地流转与集约化经营讲的是两个方面的问题。前者是对农民的工作问题,后者是对实施集约经营的业主、专业大户的工作问题。做好这两个方面工作的关键是我们的工作方式必须由原来的已经习惯的行政命令、行政管理转变到引导服务上来,如果不转变,或者转变不好,土地流转与集约化经营就搞不起来。 首先,干部的思想作风要转变。过去搞管理居高临下,群众求干部办事;现在搞引导服务必须放下身架,平等相待,甚至还要“求”农民,“求”专业大户。这不仅是工作方式转变问题,更重要的是思想作风要转变,要把过去计划经济形成的官僚主义习气消灭掉,还人民公仆的本来面目。 第二,要坚持以培育专业大户为重点,实施集约化经营。要改变过去“开大会,搞发动”的做法,重点对本地能人个别做工作,让他们去搞集约化经营。对外来的专业大户,做农民的工作也主要由村组干部去做。现在有些村组干部也开始吃拿卡要了,一要加强教育;二要落实责任,严格考核,与待遇挂钩,集约化经营搞不好的村干部也要“下课”。 第三,注重用优势产业引导集约化经营。一方面围绕区里主导产业抓引导,因地制宜,把柑橘、蔬菜(榨菜)、生猪、烟叶、柠檬、中药材、笋竹、林板、伏淡季水果、生物质能源、名优水产等产业引进去。另一方面,引导农村能人广收信息发展有市场前景的特色产品。 第四,改变投入方式扶持集约化经营。产业化项目投入要重点向龙头企业和专业户倾斜;小微型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要为集约化经营配套并尽可能让集约经营者直接实施。政府扶持农业生产的资金除上级有严格规定的外,一律扶持集约经营。 第五,综合运用政府资源推进集约经营。很多基层干部总以为乡镇没有钱,权利小,手段少,作为不大,这是计划经济的旧观念。其实,政府掌握着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资源,关键在转变观念创新方式,用好这些资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