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是河北省的干部作风建设年,公安机关承担着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任,当前形势下,加强公安机关的作风建设,全面提升公安机关战斗力,有着特殊重要的意义。
一、加强公安机关作风建设的重要意义
(一)加强作风建设是公安机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新期待、新要求的需要。
公安机关处在打击犯罪、服务群众的第一线,与群众打交道多,关系密切。广大民警都应该以发展的眼光、与时俱进的态度看待自身工作,切实转变作风,主动提高工作标准。通过锻造公安机关优良作风,全面提升公安工作水平,以满足人民群众对创优发展环境的新期待,对公共安全的新期待,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对便民服务的新期待。
(四)必须下大力气解决执法行为不规范问题,促进公安民警规范执法。执法活动是公安机关的日常工作,执法行为不规范、随意执法等问题严重影响公安机关的公信力,严重损害公安机关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执法问题已经成为群众对公安机关不满意的主要原因。解决执法不规范问题,一是要加强执法理念教育。使全体民警认识到执法规范化是必然选择,是执法活动的生命,是党和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基本要求。使每一名民警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法为民、公平正义、严守法纪等正确的执法理念。二是要加强制度建设,加大执法质量检查力度。通过建立各种规章制度,约束、规范干警的执法行为,使干警的执法行为有章可循,违规必究。同时要加大执法质量检查力度,通过执法质量检查,及时发现执法不规范行为,严肃查处违规办案的责任人,促使民警执法规范化。三是通过提高执法办案的公开、透明度,促使执法规范化。信息化建设要求的网上办案等手段,要求执法办案活动须公开、透明,这样便于接受各方监督,可以达到以公开促公正的目的,有利于执法规范化建设。四是加强业务培训学习,提高执法素质。通过加强办案业务知识的培训,解决民警执法知识、能力欠缺的问题,提高规范执法的能力和水平。
(五)要着力解决群众观念不牢的问题,努力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一些民警对群众态度生硬冷漠,对群众诉求当作“小事”,找借口、推诿扯皮。一些民警不善于做群众工作,不能掌握群众工作的方法艺术,与群众“说不上话、交不上心”。因此,加强作风建设,密切警民关系,一方面要教育民警树立正确的群众观念,要把增进同群众的感情、改进对群众的态度作为重点,摆正公仆与主人的关系,切实把群众利益放在心上,把群众冷暖记在心里,坚决杜绝漠视群众疾苦、伤害群众感情、侵犯群众利益的事情发生;另一方面,要加强对群众工作方法和艺术的学习,努力做到“三懂四会”,不断提高公安民警做群众工作的本领,提高服务群众的水平。
三、加强作风建设必须明确工作思路,采取得力措施
(一)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在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中,领导干部是关键。一个单位、一个部门领导干部的个人作风直接影响着广大民警的作风和工作态度,对单位、部门作风的形成起着至关重要的导向作用。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身体力行,着重改进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和学风方面,以自身优良的作风,为广大民警做出榜样。
(二)加强思想教育,统一思想认识。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在作风建设年活动中要注重加大干警的思想教育,用正确的思想意识武装干警的头脑。要加强民警宗旨观念和纪律意识的教育,教育民警树立正确的“大局观”、“稳定观”、“群众观”。让广大民警深刻领会到当前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重要意义,自觉的投入到锻造公安机关优良作风的活动中来。
(三)健全制度,强化督导问责。公安机关的作风建设是一项长期工程,因此必须科学规划,确立推进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必须抓好建章立制工作,促使作风建设制度化、规范化,使此项活动有章可循,易于操作,避免作风建设年活动仅仅停留在口头上,形成一阵风。要确立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的理念,使民警在具体工作中,处处受到纪律的约束和规范。同时要加大督导检查力度,以强有力的督导检查促进各项工作的落实。纪检、监察、政工部门要发挥督导作用,严肃查处公安民警作风方面的违法违纪案件,实行刚性问责,利用反面典型进行警示教育,为开展“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四)加大开门纳谏力度,倾听群众呼声。作风建设的核心是增进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作风建设和群众利益息息相关,作风建设的根本落脚点是提高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满意度。因此,公安机关的作风建设,不能闭门造车,而应广泛深入群众。特别要结合当前开展的公安民警“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公安民警应主动走进农村,走进企业,走进社区,走访我们的服务对象。要广泛听取群众呼声,搜集群众意见、建议。在走出去的同时,也应将群众“请进来”,主动将群众、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请进公安机关,主动向他们汇报我们的工作,自觉接受他们的监督,把检验作风建设成效的评判权交给人民群众,虚心听取他们的意见,使我们的作风建设活动有的放矢,突出实效。总之,通过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增进同群众的感情,密切警民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