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马克思主义执政理论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
胡锦涛同志指出:“党的执政理论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包括执政理念、执政基础、执政方略、执政体制、执政方式、执政资源等主要方面。要坚持马克思主义执政理论与我们党执政的具体实践相结合,在总结历史经验和现实经验的基础上,开展全面、系统、深入的研究,不断完善我们党的执政理论体系。”当前大力加强马克思主义执政理论建设,应着眼于以下几个主要方面: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研究党的执政理念。党的执政理念,就是党执政的指导思想和根本原则,是党的性质和宗旨的集中体现。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反映了当代世界和中国的发展变化对党和国家工作的新要求,是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推进我国社会主义自我完善和发展的强大理论武器,是当今中国共产党人最根本的执政理念。十六届四中全会对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总体目标的概括,是对党的执政理念的最新发展,即,使党始终成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党,成为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执政党,成为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高效、清正廉洁的执政党,归根到底成为始终做到“三个代表”、永远保持先进性、经得住各种风浪考验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从而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社会和谐、人民幸福。
根据当代中国社会的深刻变革和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化,深入研究党的执政基础。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新的历史时期,最大多数人的利益和全社会全民族的积极性创造性,对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始终是最具有决定性的因素。在我国社会深刻变革、党和国家事业快速发展的过程中,深入研究党的执政基础,妥善处理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把一切积极因素充分调动和凝聚起来,至关重要。我们党在长期执政的过程中,既要不断扩大执政的社会基础,又要始终保持中国工人阶级先锋队的性质;既要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又不能成为所谓的“全民党”。因而,我们党必须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既要充分发挥包括知识分子在内的工人阶级、广大农民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根本力量的作用,又要鼓励和支持其他社会阶层人员为经济社会发展积极贡献力量。坚持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制定政策、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是巩固党执政的社会基础、实现党执政的历史任务的必然要求。
把党的建设实践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实践有机结合起来,深入研究党的执政方略。我们党作为一个长期执政的党,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党的纲领与治国纲领是一致的,党的执政规律的探索过程与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探索过程是一致的,党的建设的实践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是一致的。深入研究党的执政方略,必须坚持它们的有机结合和统一。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提出的许多治国方略,如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三步走”战略、科教兴国战略、依法治国方略、人才强国战略、西部大开发战略等,同时也是共产党的具体执政方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首先要提高党领导发展的能力。加强马克思主义执政理论建设,最重要的就是要抓住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按照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不断探索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规律,在深刻掌握和创造性地运用这些规律的基础上,制定并不断丰富适合时代要求和我国国情的执政方略。
根据党的历史方位发生转变的新形势,深入研究党的执政体制和执政方式。有了好的执政理念、执政基础和执政方略,并不会自然地达到执政目的,还必须有好的执政体制和执政方式。毛泽东同志曾经指出:“我们不但要提出任务,而且要解决完成任务的方法问题。”健全的执政体制和机制,科学的执政方式和方法,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必然要求,是党的大政方针得以贯彻执行的重要保证。我们党历经革命、建设和改革,所处的历史方位发生了根本变化,已经成为领导人民掌握全国政权并长期执政的党,成为对外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领导国家建设的党。革命时期、计划经济时期的许多领导体制和方法,已不再适应今天的形势和任务。这就要求全党必须发扬求真务实、与时俱进的精神,不断推动党的执政体制和执政方式的创新,以真正实现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因而,根据时代和形势变化发展的要求,根据党的历史方位和执政环境的深刻变化,深入研究党的执政体制和执政方式,是加强马克思主义执政理论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