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一些政府官员和行政人员在公共领域中为了追求自己的最大效用,而把公共利益放在次要地位,从而导致政府能力的弱化和行政腐败的蔓延。这些落后的传统的行政文化正成为我们推进和谐社会的进程里的不和谐音符。
[关键词]和谐社会;行政文化;公务员
一、和谐社会构建与行政文化建设的内在逻辑
1.和谐社会与行政文化都是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目标和重要特征。和谐社会是我们党在新时期提出的社会主义建设新的目标。建设社会主义行政文化,也是我们党的执政理念和追求目标。第一,社会主义行政文化建设是主体(行政官员与人民群众)与客体(公共权力)相互作用的过程,必须要求在主体与客体之间形成和谐的关系,坚持“以人为本”,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第二,社会主义行政文化建设主要是通过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和社会公众在国家行政管理活动中互动实现的。在这个过程中,都必须注重“公平正义、诚信友爱”。第三,制度建设是社会主义行政文化的建设重点,而“民主法治”是和谐社会的首要特征和主要标志。只有完善民主制度和法律制度,才能使社会主义民主得到充分发扬,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才能得到最终落实。
2.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行政文化是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一方面,建设社会主义行政文化,目的是推进社会主义行政管理现代化的进程,并通过行政管理改革协调行政管理活动中出现的各种利益关系,解决各种社会矛盾,以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社会和谐是各种社会关系的和谐,无疑包括行政管理活动中行政管理关系的和谐,并要求通过行政体制改革,创新政府执政理念,促进其它关系的和谐。另一方面,从社会整体结构上来说,和谐社会就是社会整体结构和谐的外在表现,而社会整体结构的和谐又离不开社会主义文化作为精神支撑,而社会主义行政文化又是社会主义文化中起主导作用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要构建和谐社会,必须要加强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社会主义行政文化建设,才能从思想上保证和谐社会构建的社会主义发展方向。
二、目前行政文化建设中的不和谐因素
1.“官本位”重而服务意识差;2.重形式而轻效能。形式主义的要害是贪图虚名、不务实效、劳民伤财,在现实中有多种表现形式。政府效能是政府工作效率和工作能力的统一,有效的政府必须是既有效率又有能力的政府。政府在全面建设和谐社会新时期的一个重要任务是以切实有效的社会管理服务于大多数人的公共利益,服务于社会的全面发展和全面进步,为社会生活的健康运行营造文明的社会氛围。
三、加强和谐社会构建中行政文化建设的举措探讨
1.以依法行政为基础,完善公务员的法治理念。契约是经济学中的一个主民性概念,也是现代法律关系的一项重要基础。契约精神不相信任何身份、等级的特权,其核心内容体现为选择自由与权利平等。中国在过去封建的小农经济基础上形成的封建专制政治和传统文化,使国民具有以强调克已、忍耐,讲求和为贵的“臣民”意识,缺乏现代公民应具有的独立自主人格和尊严,缺乏权利意识和参与意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开始形成培育契约精神的土壤,这将逐步唤醒社会公众的独立人格和公民意识,打破对权力的依附习惯,增强法律关系平等的观念。契约精神与公民意识的普及,有助于公众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和行为方式,为建立廉洁、高效的政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有助于加强公众维护自身民主权利的意识,使他们认识到不仅公民之间是平等的,公民与国家机关作为契约的双方也应是平等的。
2.以“三为民”为导向,改进公务员的公共服务取向。在传统的农业社会,行政系统的存在主要是为了实现对整个国家的统治、对社会秩序的控制和对公众的管理。国家与社会之间总体上是控制与被控制、统治与被统治的关系。基于这种治理基础和环境所形成的传统管制型行政文化,其功能在于实现对社会的有效控制,建立起符合少数权势集团利益要求的社会秩序,在于实现以暴力镇压为主要特征的政治统治职能。在现代工业社会里,受经济全球化的影响和知识经济的影响,社会公众权益所显示的主体地位明显提高。这样一来,公众对公共行政的总体价值认识越来越趋向于服务型行政文化[4]。这就要求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在重大社会问题的决策、公共政策的制定与执行、公共权力的运用,都必须以增进人民福利的最大限度的获得与满足为目标,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为谋。
[参考文献]
[1]吴邦正.社会主义行政文化建设:和谐社会构建视野[J].理论研究,2007(3).
[2]唐冰开.当代中国行政文化不和谐因素考察[J].长春工业大学学报,2008.
[3]时和兴.当代中国行政文化特点及走向[J].南京社会科学,20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