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为加强师德师风及中小学生思想道德建设,江永县于12月8日在江永一中体育馆隆重召开师德师风暨中小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会议,参加大会的有县级领导、各级各部门领导、社会各界人士(包括部分学生家长)、县教育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各中小学全体领导班子成员、各学校部分班主任及今年受表彰的师德标兵、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共计1060人。这次会议表彰了今年的先进单位和个人,颁发了2007年度的教学质量奖57.0031万元,出台了《江永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和《江永县中小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实施意见》。
《江永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提出了全县教育系统师德师风建设的总体目标要求是“四个自觉做到”——自觉做到敬业爱教,献身人民教育事业;自觉做到廉洁从教,塑造教师良好形象;自觉做到文明执教,树立崇高师德风尚;自觉做到优质施教,提升教书育人能力。同时,该县教育局制定了《江永县教师师德师风考核量化评分细则》,加强对教师师德师风的专项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评先评优、职称评聘和绩效工资发放的重要依据。最显眼的是该文件关于教师师德行为的八条刚性规定:一是教职员工必须遵守上下班纪律;二是严禁教职工穿拖鞋、背心、背带衣、超短裙、超短裤出入校园;三是严禁歧视、讽刺、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四是不准要求学生购买学习用品,不准学期内以各种名义收费办班,不准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活动,不准有偿推荐学生向外就读、就业、培训;五是要尊重家长;六是严禁教师在工作日内酗酒、酒后上课、旷课、随意调课、停课、不备课、不带备课本上课;七是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八是严禁教师在编不在岗。违反上述八条中的任何一条,将会按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扣发全年绩效工资甚至停薪待岗等不同的处分。
《江永县中小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实施意见》确定民族精神教育、社会责任教育、集体主义教育、养成教育、感恩教育、生命安全教育、勤俭节约教育、劳动教育为中小学生思想道德建设的主要内容,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和考核评估量化评分细则。(江永县教育局办公室 唐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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