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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积极应对反倾销对策研究
双击自动滚屏 发布者:admin 时间:2010-7-20 18:14:36 阅读:125次 【字体:

改革开放以前,我国一直与倾销和反倾销形同陌路,然而随着对外开放国门的打开,1979
年8月欧共体对我国出口糖精发起第一起反倾销案件起,时至今日,诉讼案件有增无减,与我国反倾销结下了不了缘。十六大指出:“实施‘走出去’战略是对外开放新阶段的重大举措”“扩大对外开放中,要十分注意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在对外开放的道路上,“反倾销”成为一大障碍,直接影响国家经济安全。原因何在?如何应对?这己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
一、中国对外贸易面临的反倾销形势
反倾销作为一种被世界各国普遍认可和广泛接受的限制进口的手段,是1948年《关税及贸易总协定》中所确立的原则。 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该手段逐步演化成各国保护国内产业的主要工具。而自从20世纪70年代欧盟首先对中国提出反倾销指控以来,涉及中国的反倾销案件逐年增加。20世纪80年代国外对我反倾销年均立案7起,90年代增至年均32起。2001年更是创下年度立案55起的新高。1995—2001年上半年,我国遭反倾销立案数列世界第二,占全球总数的14%(欧盟列第一,占16%),而目前我国在全球出口总额中所占的比重只有4%。从对中国反倾销案涉及的商品类别看,涉案商品既有传统的劳动、资源密集型产品,也有涉及知识密集型的产品。而且这些产品大多集中在中国具有比较优势和出口竞争力较强,以及出口量大的产品上,如农产品、纺织品、钢铁等。以农产品为例,20世纪80年代中国农产品每年受到反倾销指控约14起,90年代上升为117起。从提起反倾销指控的国家的分布看,也呈现出一种扩散趋势。为数不多的几个发达国家对中国提出反倾销指控。而近年来,对中国实施反倾销的国家不断增加。此外,伴随世界经济及贸易增长减速,而中国对外贸易仍能以较高速度增长的情况,可以预见,今后一时期内,中国对外贸易面临反倾销指控的形势依旧严峻。
二、中国积极应对反倾销的对策
不断升级的反倾销大战使我国出口贸易面临严峻的挑战。面对上述各种正当和不正当的反倾销,我们应该积极应对。
(一)作为企业应该如何面对反倾销
1、作为企业要改变国际营销战略,调整出口商品结构。在国际形势竞争日趋激烈的形势下,出口企业应尽快转变出口战略,由“以量取胜”、“以廉取胜”向“以质取胜”转变;从出口产品向对外直接投资、融资,以技术、知识产权等获得利润和市场转变。同时要注意及时调整出口商品结构,适应市场要求,改善经营,提高质量,树立品牌意识、竞争意识、服务意识,加强出口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信誉意识,树立企业的良好形象。
2、企业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受到不公正的反倾销诉讼时一定要积极应诉。在我国的出口商品中,尽管有一些是自我竞争造成的低价,但也直许多商品确实具有竞争力却遭到一些国家歧视性反倾销,结果给企业和国家造成巨额损失。据理力争,只有这样,才能避免和降低损失,保护市场。
3、尽快建立一支业务精、会经营、懂法律的高素质应诉队伍。反倾销规则有一套很细致程序,应诉者要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就要熟悉这些程序并善于利用其中的有关规定,目前我国这方面的人才非常短缺。因此,建立一支高素质的专业化应诉队伍是当务之急。
4、不断完善国内反倾销立法。以前,出口产品应对反倾销是根据外经贸部制定的《关于中国出口产品在国外发生反倾销的应诉规定》,但是入世后,这些法律、法规的缺陷越来越明显,因此,必须对原来的反倾销立法进行修改和完善。在修改和完善反倾销法的过程中,借鉴欧美国家反倾销法的规定,同时结合我国的国情指控。
5、发挥行业协会在反倾销应诉中的组织和协调作用。在出口企业应诉过程中,行业协会应充分发挥其组织和协调作用,具体工作包括:对出口商制定应对方案进行指导;对会员企业提供相关出口商的情况;向会员企业提供出口价格的综合情况;根据出口数量提供反倾销预警信息;聘请国内律师,指导企业填写调查卷,组织应人会议,接待核查等。
6、拿起反倾销这个武器,利用国际贸易的法律法规来保护自己。我们应该看到,反倾销是国际市场公平竞争的要求,反倾销规则是依据WTO的协议制定的,这些规则不是针对中国的,对所有成员方的进口产品都是适用的。我国从1979年遭反倾销指控以来的20多年间只是一味地防守,成为世界上反倾销案的最大受害者,而运用反倾销法律手段保护国内产业的首次实践始于20年后的1997年12月我国新闻纸产业提出的反倾销调查申请。今后,我们必须尽快学习、了解和掌握WTO有关反倾销的法律法规,该出手时就出手,拿起反倾销这个武器,维护我们的自身利益。
(二)反倾销战中政府应对措施
从中国经济运行的实际出发并结合在反倾销中暴露出的一些问题,我认为,在使企业成为反倾销应诉主体的同时,政府应着手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从而使我国在反倾销战中处于一种积极主动的地位。
1、在国家层面上建立反倾销预警机制。一个健全完善的反倾销预警机制,对于把握反倾销发展动态和减少反倾销案的发生至关重要。而建立反倾销预警机制的基础是建设一个包括国外经济贸易政策、产业增长变化等内容的数据库。而这样一个数据库,一般来讲,企业自身是建立不起来的。这就需要政府有关部门,如外经贸部、国家统计局会同相关行业协会来共同做好这一工作。这些部门加强对出口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调研工作,要了解并掌握中国产品进口国经济增长变化、国际上相关产品的生产能力、市场销量和价格水平等情况,建立一个包括出口产品价格、数量发展变化的数据监测分析系统。在此基础上,还应建立—个覆盖面广、传递及时的信息扩散机制,随时向企业预报各国反倾销动向及中国可能受到反倾销指控的产品。
2、加强对国内出口企业的调控。这主要需要作好以下几方面工作。首先,针对国内出口企业内部实行恶性价格竞争而陷入反倾销被动局面的问题,政府可以出面,适当采取一些措施,规范出口竞争秩序,建立良好的出口环境。如用道义规劝、价格管制等手段进行价格协调,防止一哄而上过量出口,同时严禁出口企业低价竞销,以避免出口企业自相残杀而导致肥水外流。其次,针对反倾销应诉过程中,个别企业应诉成本收益与整个行业成本收益不一致,企业不积极应诉的状况,政府有关部门应出面协调,推动企业积极应诉。
3、进一步加快市场经济的建设步伐。根据WTO的有关规定,反倾销主要是针对按低于生产成本的价格在国外进行销售的产品。而对生产成本的认定主要有两种标准:一是对市场经济国家按其国内价格来认定生产成本;二是对非市场经济国家,由于存在价格扭曲,因此其生产成本不按其国内的市场价格来认定,而是选取某一第三国相同产品的生产成本认定。而在这一操作过程中就出现了很大的随意性和不可比性,这对非市场经济国家极为不利。
4、加快应对反倾销专业队伍的建设。要参加国际市场竞争。必须更多地学习和掌握国际贸易的法律,尤其是近年来,许多国家改变了过去对中国所有企业裁定统一反倾销税率的做法,诸如美国对华反倾销案中,大部分都以中方应诉企业实际的“生产要素”为基础计算各个应诉企业的“倾销幅度”。通过对以往涉及中国的反倾销案例分析可以发现,在这些案例中,缺乏精通国际经贸规则的专门人才也是造成中国企业处于不利地位的—个重要因素。为此,政府有关部门,特别是教育科研机构应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加快培养一批精通WTO及其它有关国际经贸活动的规则的专业人才队伍,发挥他们的主动性和灵活性为构筑科学、高效的反倾销应诉机制提供有力的人力资源基础。同时,这些机构应加强和企业的合作,积极宣传和普及有关反倾销的法律知识,强化企业自我保护、自我发展意识。此外,还可以采取适当方式加强对企业相关人员的培训。
5、加大政府交涉力度,在国家层面上加强和有关国家当局的磋商。一方面,要加大力度在国际上宣传我国向市场经济转轨的事实。通过政府之间的谈判,要求欧美等西方国家取消参照中国做法,按我国国内价格确定产品的正常价格,并对涉诉采取实事求是、个别对待的做法,力促取消对华不平等待遇。另一方面,由于反倾销往往具有连锁效应,即某一国提出的反倾销同时会牵扯许多国家。2002年,美国的反倾销就涉及中国、欧盟、日本等许多国家。针对这种情况,在应对反倾销的过程中,政府可以考虑在国家层面上加强和有关涉案国家当局的磋商与合作,发挥“联合作战”的优势。
(三)完善我国反倾销措施的对策
1、健全反倾销的相应机制,尽快出台《反倾销法》。
2、动员各方力量,积极建立我国反倾销预警体系。通过对重点产业、重点产品、重要国家和地区的市场状况及我国进出口情况等重要参数变化的监测、整理和分析研究,建立损害预警数学模型,定期或不定期发布预警信息,实现产业保护工作的前置化,达到有效保护国内产业安全的目的。
3、加紧培养储备反倾销方面的专门人才.建立一支专兼结合、国内外结合的反倾销专门队伍。
总之,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各国间的贸易往来越来越频繁,彼此间的贸易冲突不断,中国成为WTO的正式成员,但被反倾销的严重状况却并未得到缓解。中国在成为世界进出口贸易大国的同时,遭遇国外反倾销指控的案件也越来越多,国内市场也受到国外产品的倾销冲击,严重制约中国对外贸易顺利发展。面对严峻的形势,中国必须迎难而战才能守住、占领甚至夺回国际市场,为此必须作出果断的抉择。
(本文作者系湖州师范学院、法商学院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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