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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国金融模式现实及发展的理性思考
双击自动滚屏 发布者:admin 时间:2010-7-20 17:33:13 阅读:81次 【字体:

金融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其经营体制和运行机制是诸多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反过来又对经济产生很大影响。金融机构的经营业务按照不同的特点可以分为银行业务、证券业务、保险业务、信托业务、基金业务等。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就是对金融机构的上述经营业务所作的不同安排。
   分业经营是指银行业务、证券业务、保险业务、信托业务、基金业务等分开经营,它们的核心任务不同,互不交叉,机构分开设立,互不隶属,相互独立。混业经营是指在金融监管当局的许可下,金融机构同时经营银行、证券、保险等项业务。
   一、金融模式的演变过程
   各国家基于自身的历史条件、历史时期、经济发展水平以及金融体系、金融制度的不同,也会根据自身经济发展的特点和需要,来选择不同的金融运作模式。总的说来,金融模式的发展也是经历了“混-分-混”的过程,具体如下:
   (1)最初混业经营。20世纪30年代以前。金融业的基本功能就在于将拥有富余资金的人的资金导向需要资金进行生产性投资的人。作为一种资金中介,混业经营是金融业自身发展的内在要求,30年代大危机爆发之前,金融业天然处于一种混业经营的状态。
   (2)分业经营。20世纪30年代至70年代。1929年,爆发了世界性的经济危机,美国股票市场的崩溃,同时整个银行体系一度陷于瘫痪状态。1931年美国调查得出大危机的原因为:商业银行从事证券业务对联邦储备体系造成损害,使银行有悖于良好经营原则,造成股市投机、股市暴跌、银行倒闭和经济大萧条。为了防止金融灾难再次发生,美国于1933年制定了《格拉斯-斯蒂格尔法》,从此开始了长达67年的分业经营。随后 ,英国、法国、日本、瑞典等国也相继实行了分业制度。
   (3)混业经营的回归。20世纪80年代后。19世纪70年代以来,金融业实行分业经营的国家开始出现混业经营的新动向。1986年英国通过了《1986年金融服务法》,使大多数英国银行都可能介入证券业务,并处于统一的监管标准下。1998年,日本开始实施《金融体系改革一揽子法》,放宽对银行、证券、信托、保险等行业的限制,允许各金融机构可以跨行业经营各种金融业务。1999年,美国也通过了《1999年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以下简称《法案》),废除了禁止银行从事证券业务的《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混业经营正成为国际金融业发展的新趋势。
   二、国外金融模式的发展及其对我国的借鉴作用
   (一)国外金融模式的现状
   不同国家在不同经济发展阶段,由于其经济发展水平差异以及金融货币制度的差别而采用不同的金融模式,大体可分为两类,即分业经营模式、混业经营模式,就目前状况而言,从分业到混业已成为世界上许多国家金融领域的一种发展趋势。在这一潮流中,经济较为发达、金融模式较为完善的发达国家自然是走在最前面的,分析它们从分业到混业的原因、过程及特点,必然会给我们以有益的启示。
   从国际金融业混业经营的实践来看,混业经营主要有三种模式:(1)一步到位的德国全能银行模式;(2)金融机构出资新设金融混业机构的日本模式;(3)美国的“母分业,子混业”的金融控股集团模式。比较这三种模式的利弊及在中国的使用性,第三种模式对我国混业经营的发展最为合适。
   所谓“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学习国外在金融方面的先进做法及经验,必然会对我国的金融发展起到一定的启示作用。
   (二)国外金融模式实践对我国的借鉴作用
   各国关于分业经营和混业经营的实践经验及教训告诉我们尽管两种模式本身各有利弊,但优势的发挥有赖于一定的经济和社会基础条件,操作不当,会加大金融风险,影响经济的稳定与健康发展。从各国的实践来看,至少可以给我国提供以下几个方面的借鉴及启示:
   1、混业经营是不可逆转的发展趋势。在金融自由化、资产证券化和金融创新不断的大潮中,分业经营模式越来越显得不合时宜,它所造成的市场分割、资源浪费和效率低下等弊端严重影响了金融市场的效率和国际竞争力的提高。在分业经营模式越来越难以维持的同时,混业经营的优越性日益体现,混业经营模式替代分业经营模式是促进金融业发展不可逆转的趋势。
   2、混业经营模式要求有与之配套的金融发展水平、金融监管水平和法律法规体系。尽管混业经营模式是金融业发展的趋势,但其优越性的发挥是有条件的。混业经营是一把“双刃剑”,要实行混业经营模式就要具备相应的承担风险的能力。我国和其他发展中国家一样,存在风险意识和风险管理能力差,居民心理承受能力脆弱,金融监管水平不高,法律不健全等情况,必须慎重对待混业经营问题。
   3、要选择适合中国国情的混业经营模式。制度变迁必须考虑一国独特的国情,不能简单地照搬别国的制度和做法。而结合我国的实际国情,目前存在着立法限制,也面临着变革的压力,所以在向混业经营模式过渡时,要根据现状,重点研究和借鉴银行控股公司模式对我国金融发展的重要意义。
   三、分业经营是我国金融模式的现实选择
   我国现行的分业经营模式尽管带来一些副作用,也可以说是和国际金融改革趋势相悖而行,但在我国经济和金融模式转轨时期却是一种现实、有效的制度安排。因为一个国家的金融业是选择分业经营还是混业经营,应当根据自己的国情即本国特定的政治、经济、法律制度状况进行利弊权衡,这种权衡会随着环境的变化而不断调整。而不应该盲目照搬国外的先进做法,适当地借鉴并加以吸取长处还是可取的。
   在中国实施分业经营、分业管理,既是对世界30年代大危机和70年代以来金融风险不断扩大的教训借鉴,同时也是从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发展和金融运行的实际情况出发所做出的明智选择。因为我国的市场经济模式还未完全成熟,银行经营中的问题还很多,存在巨大风险,还没有形成一套严格而有效的监管和风险防范制度。在此情况下,实行分业经营便于监管,也便于防范金融风险以及由此而引发的各种社会问题。
   四、混业经营是我国金融模式的发展方向
   从全球角度来讲,混业经营毕竟代表了金融业前进的方向,我国最终将融于这股潮流,我国金融业必须对此有清醒的认识和准备,根据形势逐步做相应的调整。目前我国的金融市场的开放度还很低,金融业面对外资的竞争威胁还不大,分业经营模式仍然可以得到实施。但随着国际大环境的变化以及混业经营趋势的势不可挡,相比较而言,分业经营模式不利于大规模经营,业务的提高和扩张也受到限制,在与国外企业的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为顺应国际潮流,适应残酷的市场环境,混业经营在所难免。
   我国金融业实行混业经营,除了国际大环境外,也有来自其他方面的原因:
   1、从国内形势来看,需要一定程度的混业经营以支持改革和平稳发展,这是经济改革和发展的要求,是券商融资的要求,也是银行及保险业自身业务发展的需要。
   2、从银行自身角度来说,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影响其经营模式。国内有效需求不足,效益低下,造成工业企业资金需求少,银行作为分配资金的中介,其地位逐渐下降。因此,银行要求打破行业限制的呼声日益高涨,其自身有突破分业经营束缚的内在动力。分业经营的历史不过五年,但趋向混业经营的金融创新已经涌现。这就说明,在商业利益的驱动下,混业经营是国内金融企业的必然选择。
   3、从消费者角度来看,混业经营所建立起来的银行超市,能够帮助忙碌的现代人节约时间,提高效率,降低成本,享受一条龙服务。因此,在吸引客户上也有优势。
   而且,我国有关政府主管部门采取的一些有针对性的政策已初步显露中央推动金融机构向混业经营方向转变的迹象。由此可见,我国的金融模式正在进行战略调整,从严厉的分业经营模式逐步转向混业经营模式。纵观我国经济、金融发展状况,混业经营必将成为我国金融业的发展方向和追求目标,实施混业经营模式是我们长期、必然的选择。
   五、从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过渡的条件
   混业经营模式运作的前提条件是,银行本身具备较强的风险意识和有效的内控约束机制,金融监管体系完善高效,法律框架健全。建立和完善商业银行的内控机制,提高金融当局的金融监管能力,这是混业经营的基础。所以,在我国金融业从分业经营走向混业经营的道路上,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采取循序渐进的方式,通过以点带面,完成从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的过渡。就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而言,从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过渡,必须具备的条件有:
   1、健全的法律法规。健全而严密的法律法规是顺利实行混业经营的法律制度保障和外部约束条件。这是因为在混业经营模式下,多种金融业务交叉,多个业务部门和利益主体的存在会产生大量风险,如何防范风险,保障金融安全运行,必须依赖健全完善的法律法规。
   2、严密而高效的金融监管体系。混业经营模式下,金融机构的行为更为复杂,风险程度更高,这就需要一套严密而高效的监管体系对其进行监控。如果监管不善,金融机构的违规行为得不到及时的发现和有效的惩治,就不能有效地控制各种风险,也就无法克服混业经营制度自身的缺陷,其优越性也就难以发挥出来。
   3、金融机构自身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只有建立起良好的风险管理制度,形成良好的风险预警机制,才能使金融机构,尤其是银行有足够的能力从事多元化经营,这是实行混业经营的一个重要条件。
   此外,一个发展相对成熟的、有序竞争的金融市场体系也是实行混业经营不可缺乏的外部条件。这些条件的完成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实现的,必须有一个系统的、渐进的过程。如果不具备混业经营所要求的条件,混业经营的优越性就无法体现,甚至会产生十分严重的后果。
   一般来说,分业经营模式与较低层次的金融发展水平和金融监管水平、法律法规完善程度相适应,它强调的是金融体系的安全稳健和可控性;而混业经营模式则与较高层次的金融发展水平和金融监管水平相适应,它强调的是金融业的竞争和金融机构的运作效率,并以此促进金融体系整体效率的提高。
   六、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国际金融发展由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转变的背景下,我国金融业最终也会走上混业经营的道路。而现阶段,我们应顺应金融业发展潮流,不断健全金融体系的发展,加强金融机构的抗风险能力,提高内部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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