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进行体制改革的地方科研院所数量较多,类型和背景差异较大,我们应当探索多种体制改革模式,使改制的科研院所不仅能较好的生存,更能有大的发展。笔者通过对多家科研院所实施转制的调查研究,并查阅相关文献资料,总结出了地方科研院所改革可选择的13种主要模式。需要说明的是,每种转制模式都有其优缺点及适用条件,各地、各单位应根据不同类型院所科研工作的特点不同,对其进行分类改革,视各自具体情况做出模式选择。由于篇幅所限,本文仅在此介绍4种模式。
?功?1. 直接改制为科技型企业模式
?功挂灿腥税阉?叫做“一步到位”模式。
就是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把科研院所一次性整体转制为科技型企业,经过清产核资、产权界定 、资产重组、组织机构的重新设置、企业法人注册登记等工作程序,一步到位,由科研事业单位直接变成科技产业化的主体,按现代企业的经营管理机制运行。在现行的企业工商注册登记类型的规定中,可考虑采用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合资经营企业三种类型,。
?功?1.1 转变为有限责任公司。院所转变为有限责任公司的门槛较低。公司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标准是:以生产经营和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人民币50万元;以商业零售为主的公司,人民币30万元;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人民币10万元。
?功共糠指闹坪蟮目蒲性核?尤其是地方科研院所,可以向科技型中介服务机构发展。其业务类型有:①技术居间,即介绍当事人之间订立技术合同;②技术代理,即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自行选择订立技术合同的对方当事人;③行纪,就是除了介绍当事人之间订立合同之外,还参加技术合同的谈判和订立过程,对技术合同的全面履行,有督促的权利和义务,当技术合同发生争议还可进行调解;④参与技术成果的工业化、商品化开发。其经营方式:建立信息库;建立信息网络;开设常设性技术交易市场;举办技术交易博览会;直接接受委托;主动出击,寻找业务;签订技术中介服务合同。这些经营方式溶于各项具体的经营业务之中,有的相对独立,有的相互交叉。
-CN; mso-bidi-language: AR-SA">?功乖核?转变成有限责任公司的适用情况是:院所规模较小,达不到实行股份公司的资本标准;有自己的科研成果和专利技术;市场竞争经验丰富,并取得一定的市场业绩;改制是院所成长的催化剂。
?功?1.2 院所改制成股份公司。其适用情况是:院所规模较大,注册资本额或者增发股份后的注册资本额超过1000万元;院所己经有技工贸一体化的营销体系、市场经验和市场业绩;具备股份制改造的其他条件。院所改制成股份公司,除了要进行资产评估、产权界定、资产重组、人员整合、组织机构重新设计、制定公司章程和各种规章制度等类似于组建有限责任公司的工作外,还要进行股份划分并准备上市等,这一程序要复杂得多。
?功?1.3 院所转制成合资企业。这样有利于吸收外资,引进国外先进的管理方式和经营理念,也有利于院所尽快走向国际市场,是一种理想的选择。但是要考虑到它的制约因素:是否能找到理想的外资合作对象;是否符合国家有关特殊行业对外合资的法律规定和政策导向。采用这种转制方式应注意:中方力争控股;力保院所已有的品牌;防止对方借鸡生蛋;要摸清对方信用状况。
“一步到位”模式的优点:转制彻底、周期短,在转制之初即能做出较长远的科技型企业的总体规划,能避免较曲折的"迂回过程"。其不足是改制程序较复杂,需要投入大量时间和精力设计方案和实施改制;风险较大,由于"整体转制"惯性大,一旦转制之初决策有误,日后调整战略代价较大。这种模式适用于转制前已经企业化运作,成效明显,适应市场能力强,有足够产品或技术,盈利能力较强的院所。
?功估?如1999年上半年,经国务院批准,国家经贸委管理的10个产业部门所属的242个科研院所向企业化转制,其中有40个院所直接转为科技型企业,29个院所转为12个中央直属大型科技企业;南宁木茹技术开发中心通过深化改革,转变为高新技术企业。如信息产业部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国家冶金局自动化研究院、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北京市商业机械研究所等单位的产业化模式,都属于这种类型。又如上海有机氟材料研究所,1992年7月27日将研究所改制为上海三爱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成为我国第一家改为上市公司的科研所。改制后的股份公司资本总额达5000万元,不仅为其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筹集了大量资金,而且为科研院所转换内部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促使科研、开发、生产进入良性循环的发展轨道创造了十分有利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