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温传富
胡锦涛同志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 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指出,“构建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同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 精神文明是有机统一的”,要“通过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来不断加强和谐社会建设的政治保障”,“我们所要建设的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 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由 此看出,民主法治不仅是和谐社会的应有之义,而且是和 谐社会建设的首要问题.
我们要构建的和谐社会的核心是以人为本,而民主法 治现代化建设则是和谐社会的基础。由于我国深受传统思 想文化观念的影响,民主法治理念也或多或少残留着传统 思想的痕迹,突出的表现为权力本位的意识和观念并未得 到完全的改变。要实现民主法治现代化的目标,必须结合 我国的国情,加快实现民主法治理念的彻底更新。一是要 树立人格尊严的理念。人民是一切国家权力的本源,国家 公共权力行使的目的是为了人民的权利、利益和幸福。人 格尊严的理念同时也为国家公权力划出了一条界限,避免 对人的自身价值和尊严的恣意侵犯,保障人的主体性的地 位。二是要保障人们在民主的基础上有参与的机会。应该 保证国家公共权力行使的公开性与透明性,给予公民有发 表自己意见的机会,特别在作出可能对公民不利的行为时, 应该保证公民有提出辩驳意见的机会.
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 深刻揭示了民主同社会主义社会的内在关系。胡锦涛同志 强调民主法治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基础和保障,则 进一步明确肯定了民主法治对于社会主义社会的重要意义 如果说邓小平同志是从社会主义社会政治属性的角度强调 民主政治同社会主义社会内在关系的话,那么,胡锦涛同 志则是从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状态的角度来强调民主法治同 社会主义社会的内在关系。在邓小平同志从“应然”层面 解决了我们对社会主义社会的理论认识问题之后,胡锦涛 同志接着从“实然”层面解决我们对社会主义社会的建设 实践问题,这两种思想一脉相承,是我党与时俱进地对社 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提出的正确政策和策略。因此,如何 搞好新时期的民主法治建设,对于我们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的建设来说就显得非常重要,笔者对此提出以下几点思考.
第一,要探讨新时期的民主法治建设问题,必须明确 新的历史阶段民主法治的应有之义和二者的关系。和谐社 会的民主意味着,民众拥有平等的权利,政府给不同群体 平等地提供与政府沟通的渠道,让各个群体都可以参与政 府的立法和决策过程,表达自己的诉求。它也要求,政府 应当通过民主的程序,为不同群体之间的博弈提供平台, 由此制定出为整个社会所认可的公平、公正的规则体系.
和谐社会的法治意味着,清晰地界定政府活动的范围,政 府的一切权力均须具有法律依据。法治另一层重要的含义 是,民众与政府在法律上处于平等地位,一旦个人和企业 的权利与利益受到政府部门及其官员的侵犯,他们可以到 公正的法院主张自己的权利,获得及时而有效的法律支持.
民主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内在属性和重要特征,建设 社会主义民主,必须从中国国情出发,坚持走自己的路, 逐步实现民主的制度化和法律化,不断完善我国的各项民 主制度和运行机制,在共产党的领导下,真正支持人民群 众当家作主,实现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 监督,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法治则为社 会主义民主建设提供保障,它通过发挥自身的“强制执行” 特点,使得国家所确立起来的各项民主机制科学合理的建 设、设计和运行,使政治资源按照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 益的方向进行合理配置,保证人民充分行使民主权利。二 者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辩证统一于和谐社会建设过程 的关系.
第二,大力推进作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民主法治建 设,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 我们进行民主法治建设的指导思想和行动指南。根据这一 科学的理论和指导思想,要进行民主法治建设,我们首要 做的事情就是结合新时期开展的共产党员保持先进性教育 活动,通过树立共产党人的光辉形象和高尚品质,最广泛 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不断为民主法治建设增添新 力量。当代中国社会的发展主体是一个多层次的立体结构, 不仅包括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和知识分子这些主体阶级, 也包括在当代中国改革开放发展实践中产生的新的社会阶 层,所有这些阶级阶层构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 者这一当代中国发展主体。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民 主法治进程中,全国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最大多数 人的利益和全社会全民族的积极性创造性,对民主法治建 设事业的发展始终是最具有决定性的因素。我们要按照十 六大的精神,按照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建设和谐社 会的基本要求,发挥科学理论思想的巨大指导作用,坚持 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尊重 人民群众的创造精神,通过深化改革、创新体制,调动一 切积极因素,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力。坚持以人的全面发 展为要义,形成与现阶段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相适应的思想 观念和方针政策,营造鼓励人们干事业、支持人们干成
事 业的社会氛围,在确保社会主义社会的稳定的基础上,放 手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 让一切创造力从人民群众中充分涌流,以更快、更好、更 高的速度,推进作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民主和法治建设.
第三,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 利益作为民主法治建设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在经 济发展的基础上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 要,促进符合民主法治社会要求的“人”的全面发展。坚 持以人为本,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是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最终价值取向。人是发展的实践 主体和价值主体,推动中国社会的民主法治建设持续健康 发展,必须依靠最广大人民群众,同时也是为了最广大人 民群众。坚持以人为本,推进民主法治建设,就是要把人 民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提高广大群 众的民主法治意识,为广大群众提供一个公平公正参与经 济、政治、文化活动的平台和氛围,不断满足最广大人民 群众多方面的需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进一步提高人 民群众的整体素质、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创造性的才能和 力量提供社会氛围和制度保障。要把一切依靠人民群众, 一切为了人民群众,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 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我们制定民主法治发展策略和政策, 谋求整个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第四,必须坚持用科学的发展观统筹民主法治建设全 过程,把民主法治建设本身的系统建设发展与整个社会的 全面发展紧密结合起来。科学发展观的提出,表明我们党 对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达 到了新的高度,是我们党的执政理念实现的一个飞跃。当 代中国共产党人的科学发展观,是我们党领导人民坚持以 经济建设为中心,更加自觉地推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 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 展,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 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行动指南。因而 在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过程中,也必须树立和落实科学 发展观,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任何时候我们的工 作脱离了这个中心,我们的事业将难以为继,民主法治建 设同样不例外。我们要在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前提下, 把民主法治建设同和谐社会所要求的其它五个方面的建设 结合起来,总揽全局,科学运筹,协调发展,兼顾各方.
我们要从发展的全局出发,正视矛盾、认识矛盾、解决矛 盾,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 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在各 方面协同并进中促进我国民主法治的发展。这当中特别要注 意处理好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反映和兼顾各方面的利 益,稳步有效的推进民主法治建设,不可不求进步,也不能 采用一步到位的“休克疗法”,这样带来的后果是十分严重 的,戈尔巴乔夫推行“民主的、人道的社会主义”策略的失 败足以证明。以史为鉴,我们在建设和谐社会的民主法治过 程中,必须摒弃片面、冒进、孤立看问题的做法,坚持用科 学的发展观来统筹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事业.
第五,必须大力构建民主法治运作机制,健全民主制 度完善法治手段。从民主法治作为和谐社会应有之义的角 度来看,民主法治是和谐社会最根本的指导原则和最重要 的运作机制。当代世界治理的理论和实践表明,民主法治 不仅是国家政治管理的重要手段,而且是社会自治必须遵 循的基本准则。无论是在国家政治事务治理层面,还是在 社会公共事务的治理层面以及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处理方面, 制度安排、规则程序、合作参与、责任分担、利益共享都 离不开民主法治。只有将民主法治的指导原则和运作机制 引入社会公共治理的过程之中,才能有效克服集权制、官 僚制向社会渗透可能造成的弊端,从而提高社会结构的协 调性和社会发展的合理性。在我国现阶段,腐败问题、“三 农问题”、社会治安问题、地区差距和贫富差距问题、人口 资源环境问题等一些“不和谐”的社会现象依然存在,有 些问题的社会影响还比较严重,要合理解决这些问题,有 赖于民主制度的健全和法治手段的完善。要继续完善现行 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继续探索新的群众参与社会政治生 活的渠道和机制,强化各级信访部门工作职能,重视群众 意见,提高政府办事效率和行政作为程序透明度。大力加 强法制建设,做到有法可依,在行使法治强制力权力过程 中,注意区分人民内部矛盾和敌我矛盾,对人民要体现人 性化执法的一面,把教育引导放到首位,对敌对分子要毫 不留情,予以坚决打击。通过不断的健全完善,形成和谐、 有序、有力的民主法治运作机制.
总之,胡锦涛同志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最新 论述表明,是我们党的新一代领导集体对社会主义民主法 治建设理论认识的新发展,是对“怎样建设社会主义”、 “建设什么样的社会主义”这些重大实践问题的思考的新突 破。从整体上看,和谐社会的理论是社会主义建设理论的 又一次重大飞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