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创业投资,税收,优惠法律制度
创业投资(Venture Capita1),又称风险投资,是指创业投资机构通过一定的途径和方式,向机构或个人投资者筹集创业资本,然后将所筹集资本向具有高增长潜力的未上市企业进行长期股权投资,并为其提供经营管理和咨询服务,以期在被投资企业成熟后,通过出售股权获取高额资本收益的投资行为。 世界各国的经验表明,创业投资是实现资本市场与技术市场结合的重要机制,是推动高科技企业成长和科技成果产业化的重要力量。它能够促进科技创新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优化升级,完善企业融资体系,扩大就业,增加国民财富。 大力发展创业投资,促进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快速发展,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迫切需要,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必然要求。根据我国创业投资发展的要求和具体国情,应当借鉴发达国家运用税收优惠杠杆,促进创业投资发展的成功经验,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完善现行创业投资税收政策,进一步优化我国创业投资税收的法律环境。 创业投资的特点创业投资在20世纪初起源于美国,当时一些有所积蓄的私人投资者为了追求高额的利润,把一些闲散资金提供给一些新创立的公司,培育了如东方航空、施乐(Xerox)、国际商用机器公司等世界性大公司。通过资本与技术的结合,创业投资促进了高科技成果的市场化,培育并扶持了半导体、计算机、信息技术以及生物工程等尖端技术产业的迅猛发展,并依靠技术进步和由此产生的相对经济效益,带动了整个社会经济的全面进步。 创业投资项目普遍具有失败概率高、投资的周期通常较长、年收益率具有较大的波动性等特点,因而各国普遍对创业投资企业采用税收优惠政策。 我国对创业投资企业的税收优惠一直备受法律界和经济界人士的关注。创业投资作为一种投资,虽然具有一般投资活动所具有的共性,但它还具有一般投资活动所没有的特性,主要表现在创业投资具有高风险性、高收盏胜、低流动性、较高的专业性和参与性、主要面向高新技术领域等。创业投资所具有的这些特征,决定了它的发展壮大离不开一个良好的市场宏观环境:如税收优惠、金融支持、政府采购、人才激励和高新技术知识产权保护等等。鼓励和保护创业投资发展的宽松的法律环境是其得以生存的基础条件。 创业投资本质上是一种商业行为,而非政府行为。因此创业投资不能采取行政干预和政府包办的形式。但是创业投资又离不开政府的支持,它需要政府运用一系列的政策包括税收政策的支持与扶植。许多国家的实践也表明,一国政府可以不通过参与创业投资的直接管理,而是充分利用其高风险、高收益的特征,通过税收政策等手段调节投资风险收益,诱导创业投资,支持创业投资事业的发展。 我国对刨业投资企业扶持的趋势我国现行的关于创业投资相关说法所规定的税收鼓励措施在促进高新技术产业方面,已经取得一定的成绩,但就我国现行税收法律制度及创业投资发展中的实际情况和所遇到的困难来看,仍然存在很多的问题;而这些问题直接或间接阻碍了我国创业投资的发展。目前,我国对创业投资的扶持力度在加大,其发展趋势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经过多方调研和论证, 目前已形成针对创业投资企业的税收扶持政策方案;二是经国家发改委与财政部已就共同研究起草《促进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范设立与运作的指导意见 达成共识,并形成了指导意见草案。两部门还将共同研究设计“国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 方案;三是保监会正在积极研究推进保险公司投资创业投资企业试点的具体思路;四是证监会正在抓紧研究推进证券公司开展创业投资业务的具体思路和相关管理规定;五是中国人民银行正在积极研究“允许创业投资企业通过债券融资增强投资能力”问题,并形成了基本思路;六是中国证监会与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在抓紧研究促进“中小企业板”制度创新的有关问题,以促进创业投资退出机制的建立;七是商务部正住对《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规定 作进一步修订。目前修订草案已在商务部网站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八是国家外汇管理局还正在积极研究解决外资来我国境内设立创业投资企业的资本进入和投资收益汇出问题。 创业投资税收优惠法律制度的经济学分析创业投资活动本身面临着很高的风险,包括技术风险、管理风险、市场风险、资金风险等,市场机制本有的缺陷难以为其提供分担风险的有效途径。加上创业投资的对象主要是高新技术企业,这类企业建立与发展的条件较为苛刻,所需求的资金投入往往比传统 业要大得多;并且随着创业企业的发展,还需要进行多阶段、多轮次持续的投资。巨大的风险和巨人的资金需求量,往往使投资者望而却步,使创业投资难以筹集到足够的资本,这样也就限制了创业投资的有效发展。 投资者通过对预期回报和风险的比较来选择投资项目是现代经济学的一个基本假设。 当预期回报增大,投资者对风险的承受力增强,投资者会增加投资。同样,预期风险的降低,也能达到增加投资的效果。在政府征税条件下,决定投资者投资行为的是税后投资收益。就创业投资而言,高收益与高风险并存,税收会从预期收益和风险两方面影响投资决策。只有当预期收益大于风险时,资金所有者才愿意进行投资。 刨业投资税收优惠法律制度的法理分析社会化生产已日益发展,小规模的资本积累与技术开发,已经不适合现代生产力发展的要求,而要进行规模大、风险高的资本积累与新技术开发, 单个的经济丰体是很难办到的。这就需要政府从整体利益考量,利用某些特定的法律制度,通过鼓励市场主体的经济行为达到增进社会最大化整体福利的效果。 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是我国经济从粗放型增长转向集约型增长的根本之路,是推进我国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经之路。创业投资在此过程中的作用毋庸置疑,税收优惠制度作为税法的组成部分,天然具有经济法的本质属性,可以通过改变经济主体行为的成本构成或利益分配,使经济主体在进行成本 收益核算时,作出既有利1二其自身又有利于社会的选择。 创业投资作为一种独特的投资模式,有着共同的基本特征,它是高风险、高投入与高收益并存的投资;是低流动性的中长期股权投资;是专业化和程序化的号家投资。创业投资的这些特征,决定了税收优惠法律制度对创业投资的必要性。 创业投资税收优惠法律制度在体现经济法本质的同时,还反映出税法基本原则的要求。创、 投资税收优惠法律制度适用涵盖了所有创业投资的参与者,贯穿r创业投资的全部运作过程。在种类繁多的政府扶持手段中,税收激励已经被证明是效率最高、而不会导致创业投资 业治理机制扭曲的扶持手段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