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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人事
 
浅谈效能监察工作中建议
双击自动滚屏 发布者:admin 时间:2010-7-14 9:57:54 阅读:172次 【字体:大 中 小】

 作者: 王慧敏  

(中国人民银行大连市中心支行 辽宁 大连 116001)
摘要:当前,效能监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对效能监察缺乏正确认识,开展效能监察工作依据不足,选题立项开展工作薄弱,监察队伍能力素质低劣。本文就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提出了宝贵建议。
关键词:效能监察;工作;建议。
1、正确认识理解开展效能监察的意义,把握好工作要旨。
监察部门和监察人员必须顺应形势发展需要,围绕中心工作,从服务于大局出发,重新审视和思考行政监察的本质特征、职能作用,破除“无用论”、“无为论”的思想影响,充分认识开展新形势下开展效能监察工作的必要性、重要性。 在具体工作中,要注意抓住工作要旨,即充分发挥出效能监察的治本作用:一方面,要从过程监察和规范行政行为入手,对工作效率、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有效地发现违反行政法规与制度、失职、渎职、不作为、滥作为、官僚主义等倾向性行为,提出解决措施,使反腐倡廉关口前移,把一些消极行为控制在苗头和萌芽状态;另一方面,要发现行政管理中的漏洞和薄弱环节,调整职能结构,理顺行政关系,提高整体配置效益,促进效率和质量的均衡发展,达到在廉政基础上的勤政、高效。
2、加强配套机制建设,为效能监察工作提供法律化、规范化、制度化标准。(1)尽快制定出台专业立法。效能监察属于一种行政机关内部监督管理行为,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效能监察必须依法进行,做到依法实施、规范实施。建立《效能监察实施办法》,就是要在《行政监察法》的规定范围内,参照执法监察管理办法,对效能监察工作实施作出具体、明确的管理规定。保证依法办事,明确效能监察的职权范围以及工作对象、内容、目的、手段、奖惩措施等;保证公开、公平、公正,使工作全过程透明运行;工作程序要科学、规范、有序,操作规程严格缜密,以保证效能监察工作能够在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的基础上顺利开展。(2)以控制过程、防范风险、依法行政、提高效能为重点,全面加强制度建设。各单位、各部门围绕贯彻落实对行政人员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纪律,自行制定的业务管理制度、规范性文件,既是效能监察工作的重要依据,也是效能监察的主要内容。没有这些依据供给,效能监察就无法真正做到有的放矢。为此,我们要注意按照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不断健全和完善制度体系。(3)健全完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效能监察虽然属于具有一定自由裁量的执法行为,但其裁量标准的掌握必须按照政策指导和制度规范,以绩效考核评价体系为基准,原则性与灵活性、合法性与合理性有机统一。目前,各级组织已初步建立起绩效考核机制,但考核评估内容及方法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内审部门要与各业务部门认真研究商讨,从各自履行再监督职责的不同角度,提出科学的方法、程序和标准,把工作任务目标完成、遵章守纪勤政廉政、工作态度服务效率、有无越权和违章违规行为、有无客户投诉等情况都纳入考评内容中,尽快建立起系统、科学、完善、量化、可操作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使效能监察能够对不同行为主体的业绩、成就和实际作为,做出尽可能准确、公平的评估。
3、把握正确的方式方法,积极主动有效地开展效能监察工作
效能监察涉及业务内容多,范围广,只有掌握正确的方式方法,才能取得应有成效,达到预期目的。(1)在选题立项上,应突出对监察对象、监察内容的重点性(见附表)。监察对象主要应针对具有行政执法职能、服务职能的部门,以及具有“钱、财、人”内部管理服务职权的部门。监察内容主要应围绕《行政许可》等依法行政管理规定的贯彻执行,针对具体业务等事项进行。监督检查的着眼点,一是看是不是依法行政,二是看是不是有效率,目的是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制约,促进勤政、廉政,减少和预防不廉洁问题的发生。(2)在工作途径上,注意正向途径和反向途经的灵活掌握。当一个单位或部门绩效优良、没有发现严重违反职责问题时,通常选择正向途径,即着重对监察对象的行政管理行为进行常规性的监督检查,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调整,将其消灭在萌芽状态;发现监察对象在履行职责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采取措施促进解决;发现好的经验做法,及时总结交流推广,为规范行政管理提供良好的运行模式。当一个单位或部门绩效不够明显,监察对象有举报投诉 的“生冷硬顶”、“吃拿卡要”、“懒散闲”问题或违反职责问题时,应该直接选择反向途径,即从对行政管理结果有重大影响的行政管理行为入手,查实问题,分析查找原因,追究责任。提出改进管理提高效能的建议,促进监察对象增强责任心,努力工作,防止类似问题再发生。(3)在工作力量上,注意内外结合。既可以采取独立监察形式,由监察部门内部人员独立执行任务,便于组织和指挥调动;也可以由监察部门与其他部门配合,共同抽调人员执行任务,有利于发挥监督部门的整体合力,弥补监察部门的专业缺陷和力量不足。(4)在工作关系处理上,要注意与监察对象单位密切配合,积极争取他们的理解、协助与配合,纠正其对效能监察工作“揭短亮丑”的偏见,充分认识效能监察的地位与作用,使效能监察达到应有的效力。
4、加强队伍建设,培养过硬的效能监察工作力量
认真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的主题实践活动,通过加强学习培训、推行上岗任职资格考试考核、派工作骨干到业务部门见习、加大监察部门与业务部门干部交流力度等方式,不断提高监察干部在思想政治、业务水平、知识结构、工作作风等方面综合素质,以适应和胜任开展效能监察工作的需要。要把提高监察工作能力作为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使监察干部在业务素质上,具备合理的知识结构、开放性的思维方法,具有较强的洞察能力和分析判断能力,过硬的调查研究能力,较丰富的业务知识和工作经验,较强的组织协调和应变能力。在工作中要实现三个转变:一要转变观念,即转变监察部门只负责监督检查违法违纪行为的观念;二要转变职能,即实现以事后查处为主到事前防范与事中监督并重,效能监察与执法监察、廉政监察并重的转变;三要转变作风,培养起三种作风,即秉公执纪、坚持原则、敢于碰硬的作风,谦虚谨慎、联系群众、勤政廉政的作风,求真务实、与时俱进、开拓进取的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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