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务员制度的建立,既受到了特定政治、经济、文化环境的影响,又受到了英国殖民政策的制约。它是英国文官制度、中国传统文化和香港实际情况相结合的产物。所以,香港公务员制度富有效果,自成体系,独具特色。
通过对上述特点的分析可以看出,香港原行政管理能做到:机构健全,配套合理;法制完备,依法行政,职能明确,责任清楚,决策、行政管理与执法机关相互配合,讲求实效,符合港情;综合管理,重点突出,管理科学,服务意识强.因而,各种管理措施得力,行政管理机制运转顺利,效能高,效果好。
香港原行政管理给我们的启示
香港原行政管理的整体性(综合性)、规范性、科学性、开放性、计划性、服务性和有效性等许多合理的成功的因素不仅是香港回归祖国后可作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继承和发展,为促进香港的繁荣与稳定进一步发挥作用,而且也是很值得祖国内地大城市,尤其是广州和深圳市借鉴的。正如中共十二届六中全会所指出的:“我们坚决摒弃维护剥削和压迫的资本主义思想体系和社会制度,摒弃资本主义的一切丑恶腐朽的东西,但是,必须下大决心用大力气,把当代世界各国包括资本主义发达国家的先进的科学技术,具有普遍适用性的经济行政管理经验和其他有益文化学到手,并在实践中加以检验和发展。不这样做就是愚昧,就不能实现现代化。”④笔者认为,香港原行政管理的经验至少有以下方面可为我们所借鉴。
第一,市政府一定要将主要注意力放在城市管理工作上。市政府尤其是大城市政府,与一般地方政府的根本区别,就在于其大量的经常性的工作是市政管理。因而,必须将主要注意力或主要精力放在城市管理工作上。尽管城市辖管的范围还有农村,尤其是当前在市管县的体制下,所辖的乡村还比较多,范围比较广,但以市政管理为中心内容的工作性质不能改变。否则,市政府的工作就会本末倒置,出现错位现象。事实上,香港的郊区(新界)比市区的范围要宽得多,但香港政府始终抓住市政管理这个中心不放,并以此来促进新市镇的发展。只有这样,市政管理才能走上正轨,城市管理工作才能搞好。就以我国许多大城市存在的“脏、乱、差”状况为例足可以说明这一问题.
“脏、乱、差”状况的存在,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最主要的原因是,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经济体制的转换,第三产业迅速崛起等等,城市作为多种功能载体的负担骤然加剧,而城市管理工作尚未成为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上,管理措施跟不上。所以,就很容易造成占道经营、乱摆乱卖、不讲卫生、车辆乱停、垃圾乱堆、道路无人管理、交通不畅等“脏、乱、差”状况,尤其是城乡结合部地区的问题更为突出.辟如,据报道,由于经济的高速发展,基建项目的频频上马,使广州这些年成了名符其实的大工地.而管理手段上的漏洞使这些工地成了广州市的粉尘污染源头。
同时,占道经营、乱摆乱卖的“马路经济”随处可见,人无处可走,绿草无处可栽,不少道路在规划时根本就没有绿化带的位置,有的马路即使留了绿化位置却无人种无人管,绿化带成了杂草堆、停车点或光板路面……。总之,在广州市的脸庞上,瑕庇随处可见.⑤又据报道,广州市赤岗至新洲的新港路由于路窄,加上大雨不断,路面坑深、泥泞、到处积水,坑坑洼洼,破烂不堪,车辆难行并经常堵塞……,但又无人管理,至使中巴和的士望而生畏,不再行走此路。负责行驶此路线的第三公共汽车公司一分公司的262路线的15辆公共汽车,先后11辆要入厂修理,6辆已无法营运。仅两个月增加的车辆保修费达n.5万元,营运收入则每月下降32.6肠,营运里程减少47%。因此,该分公司向主管部门提出停开此路线的要求。262路车是目前市区开往新洲的唯一一路公共汽车。如果此路车停开,当地居民进入市区的交通就成了问题.⑥这种“脏、乱、差”状况不要说与“创建国际化大都市”的标准相差甚远,而且与现代化大城市的要求也难以相称.
由此说明,各大城市政府一定要转变职能,将主要注意力放在市政管理工作上,加大市政管理的力度,下大决心和花大力气,切实管住“脏、乱、差”现象,使市政管理的水平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
第二,必须实现综合治理.我国目前大城市行政管理上的一个突出问题仍是条块分割,限于部门、行业范围的管理,缺乏整体性,无法做到综合治理.因而,造成职能交叉,政出多门,缺乏科学规范,眼光短浅,功能不完善,管理不配套,同时受到部门和行业内部利益、权限的牵制,有利的、好的争着管,无利的、难办的相互推诱和扯皮,部门之间、行业之间诸多矛盾.这种分散管理体制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但成效又甚微。如,重复开挖道路这类城市涸疾的反复生发,不仅是塞车现象的罪魁祸首之一,还加剧了道路、排水设施的损坏.所以,难怪有人建议将马路装上“拉链”—这是对缺乏整体、科学、规范性的市政管理工作的莫大讽刺l对比香港的市政管理就不一样,他们十分注重整体性的综合管理。前面已谈及,香港的市政管理工作主要由三部分(即三大块或三个方面)组成:一是决策和制定政策、措施方面,即由市政局和区域市政局对全港的市政管理提出计划、建议、制定管理规则等;二是审批方面,即以上的计划、建议和规则等经由立法局承认和港督批准,三是施行方面,即经批准后的计划、意见和规则分别由行政管理和执法机关实施和执行。也就是说,全港市政管理的计划、意见、法规法则的制作均出于一个部门,审批、实施和监督等又同样分别出于同一职能部门。如,香港实行“一替多能”综合执法就是这样.即城市的交通、市容、卫生、治安等诸多方面均由普察统一管理。以上三个方面构成了一个完整的市政管理机制,他们各自的职责清楚、明确,纵横关系密切,相互配套,环环紧扣。他们既不存在条块分割、各自为政、政出多门的局面,又可避免相互推诱、扯皮、重复运作、矛盾百出的现象发生.
所以,市政府必须由单一(分散)型向综合(整体)型、传统型向科学型、随机型向规范型转变,建立综合的市政管理机制,以便对城市实施全面的统一的管理。这样,既可以避免扯皮,减少矛盾,精简人员,节省财物,消除管理“死角”,又可以增强管理人员的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效能、效率和管理机关的权威性。
第三,真正将对经济的管理放在行政管理的首位.我国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政企不分,产权与经营权不分,政府大包大揽企业行为,政府成了企业决策的主体。这样,便形成了以政代企的局面,企业成为政府的附属物,企业完全由政府来摆布。
经过了经济体制改革,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实施政企分开,政府转变对经济管理的职能,即由微观管理到宏观管理.在这种情况下,有人认为,政府对经济的管理就不那么重要了,甚至可以撒手不管了.其实,这是对政府转变经济管理职能的一种误解.香港是一个自由港,市场经济发展得相当成熟。但香港政府仍然将管理经济放在行政管理的首位,采取“积极不干预主义”。事实说明,在市场经济中,包括发达国家在内,由于市场机制本身具有自发性、滞后性和盲目性等缺陷,任其自发调节,易造成经济发展和社会生活的剧烈波动和不稳定,需要政府进行必要的干预,以弥补市场之不足。前面已谈及,香港政府对经济的管理既有经验,也有过教训。在70年代之前,由于对经济管理采取“消极不干预”体制,对经济的发展完全放任自流。结果,造成很严重的“社会灾害”。
所以,我们要吸取香港政府管理经济的经验教训。一方面,要实现“政企分开”,还权于企业;另方面,市政府又要真正将对经济管理放在行政管理工作的首位,做到“有形之手”与“无形之手”相结合,真正把经济抓上去,并以经济管理去促进和带动其他方面的管理。事实上,行政管理的“政绩”在很大程度上是通过经济效益或经济成就来体现的.任何行政管理都不可能离开对经济的管理。总之,我们一定要克服在经济管理上的“以政代企”或“放任主义”的片面倾向。否则,将不利于甚至阻碍经济的发展.
第四,加速法制建设,克服立法工作滞后于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的被动局面,真正做到依法行政,以法治市。应该看到,各大城市在法制建设方面已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法制建设仍然落后于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如,广州市从1987年开始使用管道气至今,已整整10年了.但有关管理管道气的法规仍未有出来.所以问题不少,煤气公司发现一些用户“违规”,则罚你没商量;而用户则认为煤气公司动辄停气相逼只因有权。还有的用户反映,煤气管道没有保护措施,居民如伴炸弹睡眠,应明确一个行政主管部门来监督煤气公司等等。⑦管道气如何经营?怎样才算违规?又该如何处罚等间题如果没有法律依据,那就只有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了,很难得到公正的论断.
又如,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维护社会治安的需要,保安员队伍正在兴起和不断壮大,并为社会主义建设发挥作用.然而,对保安员的管理至今还未正式立法。因而,问题也不少,最感棘手的间题是保安赔偿问题。客户雇请了保安员,但仍然发生了灾害事故或盗窃案件,客户受到经济损失。这样,要不要给予赔偿?是保安员赔还是保安服务公司赔?还有保安员的生活、福利、待遇等如何解决?以及保安员滥用警械、侵犯人权甚至骂人打人的间题又如何处理?等等。如果不对保安员的管理进行立法,以上诸多问题就很难得到根本解决.这样的话,保安员不但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反而会给社会治安带来危害。以上所谈,只是法制建设滞后的方面。还有,由于法制建设某些方面互不配套,故出现管理上的“空档”或漏洞甚至互相抵触的现象。再有,就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执法犯法的现象也较为突出。一个大城市的运作,靠的是管理。立法是管理的依据,有法,才能实行正常的管理。以上存在的间题如果得不到解决,不但不利于行政管理工作的开展,无法做到依法行政,以法治市,而且大大的影响乃至阻碍经济和城市建设的发展。对照香港,他们不但有完备的法律制度,而且严格执法,依法行政.由此,应该看到我们在以法治市方面的差距.
除了以上所讲的香港原行政管理在四个方面值得内地大城市借鉴之外,还有香港的咨询制度以及其政府重视教育、注意培养人才和公务员培训,确保公务员的高素质等等也都有其可取之处,这里就不一一赘述了。总而然之,只要我们认真深入去研究探讨香港原有的行政管理,清除其殖民主义色彩,吸取其合理的成功的经验,对提高我们大城市行政管理的水平是大有益处的。
注释:
①杨奇主编:《香港概况》上卷,香港三联书店1990年版,第458页.
②《羊城晚报》19,7年5月2一日第4版.③汉闻:《香江鳞爪》,《羊城晚报》1997年6月4日第16版。
④《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7页.
⑤周炜、王翻:《美丽的广州,变了“脸”》,《羊城晚报》1997年7月7日第2版.
⑥彭启有、毛晓梅、邱伟钊:《新港东“考起”公交车》,(羊城晚报)2997年7月11日第17版.
⑦洪启旺、甘甲才:《煤气罚款有理吗?》,《羊城晚报)1,97年5月26日第17版.
周炜:《沙河龙岗路危险》,《羊城晚报》1997年5月20日第17版.
洪启旺、李韵贤:《行业特殊,专营有理》,《羊城晚报)1997年5月29日第17版.
主要参考文献:
①夏书章:《香港行政管理》,光明日报出版社1990年版。
②施汉荣若:《“一国两制”与香港》,广东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③李昌道等著:《香港政制与法制》,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1年版。
④徐克恩著:《香港:独特的政制架构》,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
⑤伊恩?斯科特〔英〕等主编:《香港公务员—人事政策与实践》(陆仁译),上海翻译出版公司1990年版。
⑥聂振光著:《香港公务员制度概述》,中国人事出版社1990年版。
⑦史深良著:《香港政制纵横谈》,广东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
⑧广东省人民检察院研究室编:《香港法律与司法制度资料》,广东省法学会1986年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