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科技•信息
 
股票期权激励下所有者和经营者博弈状态的损益和纳什均衡模型
双击自动滚屏 发布者:admin 时间:2010-7-13 22:25:07 阅读:178次 【字体:大 中 小】

 1.博弈的概念
   博弈即一些个人或队组或其他组织,面对一定的环境条件,在一定的规则下,同时或先后,一次或多次,从各自允许选择的行为或策略中进行选择并加以实施,各自取得相应结果的过程。一个完整的博弈包括:博弈的参加者;各博弈方的策略集;博弈的次序;博弈方的得益。如果博弈中存在着具有稳定性的策略组合,即其中每个博弈方的策略都是针对其他博弈方策略的最佳对策,那么该策略就是博弈中的纳什均衡。博弈方最主要的行为逻辑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他们决策行为的根本目标;二是两人的“动态博弈”。动态博弈中各博弈方的选择和行动不仅有先后次序,而且后选择、后行动的博弈方在自己选择并做出行动之前,可以看到其他博弈方的选择与行动。 下棋的过程就是一种典型的动态博弈!需要对弈者依次轮流按规则移动棋子。根据博弈方是否相互了解得益情况,有“完全信息动态博弈”和“不完全信息动态博弈”之分。根据是否所有博弈方都对自己选择前的博弈过程完全了解。有“完善信息动态博弈”和“不完善信息动态博弈”之分。由于动态博弈中存在“相机选择”和“可信性问题”,有效地分析动态博弈必须找出它们的“子博弈完善纳什均衡”必须判断一个策略组合是不是子博弈完善纳什均衡。由于企业的风险特征,经营者的努力并不必然能转化为企业的价值增值,也就是说,经营者的努力成果不确定,同时经营者的工作也是难以监督的,公司只能根据经营者的工作成果支付报酬。这就是不确定性且不可监督的委托人--代理人博弈存在的根源。
   2.博弈模型的前提假设:
   (1)参与人有两个:所有者和经营者
   (2)所有者有两种选择:激励和不激励;
   (3)经营者有两种选择:工作努力和工作不努力
   (4)经营者不努力工作不会受到惩罚
   (5)所有者在激励经营者时才会有激励成本,在不激励时就没有激励成本。经营者在努力时才会有努力成本,在不努力时就没有努力成本。
   (6)博弈方是“个人理性”和“完全理性”的
   3.股票期权激励下所有者和经营者博弈状态的损益和纳什均衡模型
   在股票期权激励下经营者获得的是一种非线性,即凸性激励报酬:Comp(t)=a+k*Q*P/+Q*MAX(P/-P/0,0)。可以看出,经营者报酬是企业经营业绩pt的凸性函数,企业经营业绩pt又和企业股票价格紧密相关,而所有者的净收益Uo-Co也可以表示为企业股票价格P/的函数,即Uo-Co=f(P/),经营者和所有者的效用目标通过股票价格联系起来,使他们的目标函数趋于一致。如此一来,从数学上也可以看出,所有者的净收益Uo-Co和经营者的净收益Um-Cm构成了同增函数,这使得Uo-Co≥Bo,Um-Cm≥Am,所有者和经营者出现纳什均衡为:(激励,努力)即Ⅰ态的可能性大为增加。这是由于:对所有者来说,股票期权激励成本Ca小于传统线性激励成本Co,使得所有者的得到的效用由Uo-Co提高为Uo-Ca。对经营者来说,在股票期权激励下如果经营者不努力,他将会再额外损失巨额预期收益,这无疑会额外增加一个机会成本Cb的损失,这会使得经营者不努力的效用由Am下降为Am-Cb。
   在传统的线性激励下,实现纳什均衡(激励,努力)的条件为Uo-Co≥Bo,Um-Cm≥Am,在股票期权激励下, 实现纳什均衡(激励,努力)的条件变为: Uo-Ca≥Bo和Um-Cm≥Am-Cb。对经营者来说,因Am>Am-Cb,故经营者选择努力的条件变弱了,即选择努力的可能性增大了,即在企业具有超额利润时,经营者也愿意付出较大的努力水平从而得到更高的回报。从所有者角度看,在经营者接受委托的前提下,所有者当然希望付出的报酬越小越好。对所有者来说,因Uo-Ca≥Uo-Co,所有者得到的效用增加了,则所有者选择激励的信念更坚定了。由此可见,对于理性的所有者和经营者,在股票期权激励下,更容易选择(激励,努力)的纳什均衡状态。
   4.股票期权激励下所有者和经营者针对股票价格的博弈分析
   关于经理层操纵股票价格的问题,从博弈论的观点来看,这种担心并不是完全必要的。我们可以作如下的分析:对经理而言,操纵股价可能有两个结果,一是被惩罚,二是不被惩罚。在第一种情况下,经理显然不会操纵股价,在第二种情况下,如果经理预期到操纵股价不被惩罚,则经理可能操纵股价。但是由于管理层的行权是分批行使的,假使某次经理操纵股价且获益,而事后投资者发现股价并没有相应的业绩支撑,则在以后的行权期内,理性的投资者对于经理操纵股价的企图必先觉察,因而经理在以后的阶段中并不能再通过操纵市场而获取不正当收益。在这样一个投资者和经理的博弈模型中,由于存在重复的博弈,因此经理在预见其操纵市场的举措至多只能欺骗投资者一次以后,其决策将发生变化。一般而言,一次操纵市场的获益是有限的,而且管理者操纵市场后可能出现公司真实业绩改善而投资人(市场)仍不给予相应评价的情况。因此,从理性的原则出发,经理即使明知可以操纵市场也很可能选择放弃操纵市场的努力。或者说,由于存在重复的博弈,管理层操纵市场的动机被大大弱化了。实际上,反倒是经理层名义上不持有(但通过其他人持有)公司股票时,经理层更容易存在操纵市场的冲动。当经理层的持股(或股票期权)变成一种公开信息时,资本市场约束管理层行为的功能就会自发地体现出来(作者单位:孙克新/河北经贸大学会计学院赵志恒/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
上一篇|下一篇

 相关评论

暂无评论

 发表评论:
 昵称:
 评论内容:
 验证码: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咨询电话: 13891856539  欢迎投稿:gmlwfbzx@163.com  gmlwfb@163.com
617765117  243223901(发表)  741156950(论文写作指导)63777606     13891856539   (同微信)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光明论文发表中心 公司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南大街169号-6
CopyRight ©  2006-2009  All Rights Reserved.


  制作维护:中联世纪  网站管理
访问 人次
国家信息产业部ICP备案:陕ICP备17019044号-1 网监备案号:XA12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