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论高教质量保障体系建设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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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高等教育质量是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提高高校办学水平和办学质量是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主旋律。20世纪80年代以来,伴随高等教育规模扩张,高等教育质量保障运动在欧美国家蓬勃兴起,世界高等教育进入了以提高质量为中心目标的时代。高等教育质量是一个多层面的概念,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既是一个实践问题,也是一个理论问题。构建以“学校为核心、政府为主导、社会为中介”的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加强高等教育质量管理,必须坚持“以内为主,以外促内”的原则,推进高等教育质量内部管理与外部监控的有机结合;必须切实转变高等教育质量观念,发展多元保障主体,学校、政府、社会中介机构分工负责,实现对高等教育质量的全程保障;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教育评估为主要手段,加大投入力度,加强制度建设,重视理论研究,推进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沿着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健康高效运行。
关键词: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
质量是教育的生命线。关注质量,保障质量,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世界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共同主题。有关“质量、管理、特色”的价值追求,已经成为新世纪中国高等教育在数量规模上实现跨越发展之后最为明确的战略选择。伴随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不断深化,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建设问题已鲜明地摆在我们面前。构建政府、学校、社会全方位参与的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实行全面质量管理,进一步提高中国高等教育的办学水平和办学质量,对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中国高等教育发展战略重心转移,加快向高等教育强国迈进的步伐,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高等教育,具有极其重大的意义。
一、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的发展动因
高等教育质量是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提高高校办学水平和办学质量,是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主旋律。20世纪80年代以来,伴随高等教育规模扩张,在高校社会问责机制不断强化的背景下,应对社会对高等教育质量的普遍质疑,确保高校应有的绩效责任,提升国家国际竞争力,高等教育质量保障运动在欧美国家蓬勃兴起,世界高等教育进入了以提高质量为中心目标的时代。
(一)高等教育规模扩张引发高等教育质量危机。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至20世纪70年代中期,人类进入以核子、电子为标志的科技革命时代,科技发展对劳动者素质的要求空前提高。各国致力于战后重建和发展经济,需要大量不同类型的高级人才,高教发展被注入了强大的动力。战后初期,一些国家特别是美国大批复员军人进入高校,造成高校入学人数急剧增长。这一高峰过后,战后初期出世的儿童又陆续进入高等教育年龄期,高等教育再次膨胀,人口问题带来的入学压力,成为促进高等教育大发展的外在因素。此外,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欧美国家的教育民主化浪潮汹涌澎湃,人民大众要求接受高等教育的呼声日益高涨。各国政府不得不面对现实,认真考虑教育机会均等问题。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让子女接受高等教育的承受能力也在增长,一定程度上促进了高等教育的大发展,高等教育发展也因此进入了“黄金时期”。20世纪50年代初,高等学校的就学率除美国外,都未超过5%。到了70年代初期,一些发达国家的高等教育入学率已超过或接近15%,如英国1973年为13%,瑞典1971年为24%,日本1970年为23. 6%,而美国早在1967年就达到46. 6%,进入高等教育大众化阶段。进入新的世纪,伴随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进一步增强,许多西方发达国家高等教育高速发展并进入普及化阶段。据统计,高等教育在学率2004年美国已达到89. 5%, 2007年日本66. 1%, 2005年英国83. 2%,法国57. 2%,德国52. 1%。每千人口的高等学校学生数, 2004年美国58. 8人, 2007年日本30. 4人, 2005年英国42. 2人,法国36. 6人,德国24.1人。高等教育规模的扩张,彻底改变了其原有的“精英性质”,接受高等教育已不再是少数人的特权,由此高等教育质量的好坏高低,就成为社会所广泛关注的问题。而高等教育大发展过程中,办学要求不严,评价标准偏低,质量保障不力的矛盾却日益凸显,高等教育质量由隐性的高校内部问题,变成了显性的公共问题,社会对高等教育质量产生了普遍的质疑。
(二)政府公用财政压力导致高等教育经费紧张。二战后伴随世界经济由恢复向快速增长的转化,高等教育规模的不断扩大不仅改变了高等教育的性质,而且使高等教育成为了一项耗资巨大的公共事业。据统计,许多发达国家政府高等教育经费支出占政府财政支出的比例一般都在2%以上,如美国3. 5%,英国和法国2. 3%,德国2. 5%,OECD各国平均3. 1%,日本略低也达1. 8%,挪威最高达5·3%。政府与高校之间的关系发生了较大变化,传统的单纯以追求真理、研究高深学问为最终目标的大学被认为是“不合时令”,无法满足社会的需要,其质量和效益遭到质疑,面临着生存危机,各国财政纷纷告急,继续增加资金投入量的“非效率拨款模式”已丧失其物质基础。在此严峻形势下,各国政府一方面扩大财源,扩大高校筹措经费渠道,另一方面改变观念,强化竞争机制,树立成本———效益观念,强化对高校的绩效管理,建立开放的责任体系,在向大学放权的同时,建立严格的问责制度,通过评价和绩效拨款建立市场运行规则。各国政府纷纷实施合同制绩效拨款,并建立严格的质量评价体系,在大学与政府之间建立一种契约关系,以契约的形式强制大学承担政府所期望的责任,促使学校提高办学效益,促进市场机制在大学其他经费来源的配置上更完善地发挥作用。在美国,政府和其他社会团体在给予大学财政援助时,一般要考虑大学是否取得了基准协会会员资格。美国基准协会是大学间的联合体,是一种民间的自治和中介组织,其主要任务是根据协会制定的学术标准,对大学进行评估,达到标准方接纳为会员,以此推动大学不断提高办学质量。在以英国为代表的英联邦国家和地区,大都设立了独立于政府和高等学校之外的中间机构———大学拨款委员会(UGC),专门负责高等教育质量评估和拨款。将高等教育质量评估和财政拨款相结合,既弥补了政府财政短缺的不足,又有效提升了高等教育的办学效益,成为各国政府调控高等教育发展的重要手段。
(三)世界经济一体化发展对质量保障提出挑战。在全球经济一体化背景下,世界各个国家和地区高等教育质量比过去任何时候更加重要,它越来越决定着一个国家或地区社会的发展潜力,而且,用经济学的话来讲,影响国际的竞争和工业地位的选择。然而,伴随高等教育规模扩张,高等教育质量滑坡,公共资金严重削减,社会各界对高等教育投以极大的关注。继而,各国政府加强了对高等教育质量的监控,以便保证更大的经济效益、成果的质量、学生的入学机会,以及对广大公众的责任。英国的高等教育质量保证署,法国的国家评价委员会,荷兰的高等教育视导团,美国的高等教育认证委员会,都是这一时期各国加强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的具体措施。据2001年3月来自“印度硅谷”班加罗尔举行的第六次世界高等教育质量保证大会的消息,世界上现已有12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质量保障机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建立了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机构的国际网络(INQAAHE),并支持它组织了6次世界性大会, 2001年9月与世界银行、欧盟等联合召开了全球化对高等教育质量影响的国际研讨会。一些地区性政府、非政府组织,如欧盟、亚太经合组织、各地区大学协会等,都把高等教育质量问题纳入重要议事日程。1998年世界高等教育大会将质量问题列为新世纪高等教育三大主题之一,大会通过了《21世纪的高等教育:展望和行动世界宣言》。在过去的3年中,国际上还通过了旨在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学分互换和学历相互认可的《华盛顿宣言》和《曼谷宣言》。在进入21世纪的历史进程中,如何保障高等教育质量,毫无疑问也成为了中国社会所广泛关注的焦点。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是中国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更是建设创新型国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2001年教育部出台了《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 2005年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与此同时,为加强对全国高等学校教学质量的宏观监控,教育部于2004年10月6日正式成立了高等教育评估中心,实行以五年为周期的全国高等学校教学质量评估制度,履行高等教育质量监控的行政职能。2007年教育部正式启动“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为新时期高等教育质量提高作出新的部署。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已成为世界各国经济一体化背景下高等教育发展的共同主题。
二、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的科学内涵
质量保障是对多样化高等教育系统实施管理的核心,是大众化阶段高等教育发展的主要任务和必然选择。由于质量问题本身的极端复杂性,对于什么是高等教育质量,高等教育质量的内涵和标准是什么,何为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等问题,存在诸多不同的看法,因而难以作出大家公认的表述,但其实质仍然是追求人才培养的高水平和高效益,这是由高等教育机构的本质特性决定了的。
(一)21世纪的质量新概念。进入21世纪,面向知识经济时代,社会经济对人才的规格、类型、层次需求的多样化,个体学习需求的多样化,尤其是高等教育办学主体的多元化,决定了高等教育质量及其标准的多样化。21世纪质量新标准,是从“合格产品”到“用户满意”。短缺经济时代,一个产品只要符合国家或行业颁发的技术标准,就是合格产品。当市场供求关系发生变化,从“卖方市场”进入“买方市场”后,质量标准就发生了重大变化。合格产品不一定全都成为商品,有的甚至成为无人问津的“合格的废品”。在21世纪,顾客的价值期望和要求是:本质上完美,经济上买得起,功能则由使用者来决定,质量的最终标准将是“用户满意”。朱兰(J.M. Juran)博士1995年第一次提出了“21世纪是质量的世纪”的论断。我们认为, 21世纪的质量将是一个综合的概念,从可持续发展角度看,“发展质量”比“发展速度”更重要。21世纪的质量竞争,将是“品牌竞争”,没有高质量就没有名牌。努力实现经济社会从发展速度到发展质量的转变,促进“质量意识”的觉醒,已成为我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抉择。
(二)高等教育质量的科学含义。什么是高等教育质量,如何判定高等教育质量呢?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给质量的定义是:一组固有特性满足明示的、通常隐含或必须履行的需求或期望的程度。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的标准化原理委员会(SIA-CO)给“标准”的定义:标准是由一个公认的机构制定和批准的文件。它对活动或活动的结果规定了规则、导则或特殊值,供共同和反复使用,以实现在预定领域内最佳秩序的效果。国家标准GB/T39351-83对标准所下的定义是:“标准是对重复性事物和概念所做的统一规定,它以科学、技术和实践经验的综合为基础,经过有关方面协商一致,由主管机构批准,以特定的形式发布,作为共同遵守的准则和依据。从上述定义可以看出,质量的评价标准,既是一个观念的问题,也是一个实践的问题。判定质量好坏,一定不能脱离相应的衡量标准,质量标准是质量认证的核心,没有一定的质量标准,就无所谓质量高低。关于什么是高等教育质量,目前理论界的界定可归纳为:质量就是独有的和优秀的;质量是与设定的规格、标准的一致性;质量是对目标的适切度;质量是大学目标的有效性;质量是满足顾客明确或潜在需要的程度;实用主义定义的大学教育质量定义是:质量非单一概念,必须被定义为质量集。也有人认为高等教育是一种服务产业,其质量体现为一种服务活动,等等。1998年在巴黎召开的首届世界高等教育会议所通过的《21世纪的高等教育:展望和行动世界宣言》特别指出:“高等教育的质量是一个多层面的概念,应包括高等教育的所有功能和活动:各种教学与学术计划、研究与学术成就、教学人员、学生、楼房、设施、设备、社区服务和学术环境等”,“要考虑多样性和避免用一个统一的尺度来衡量高等教育质量。”高等教育作为一种以促进社会发展与人的发展为目的的活动,它的价值要求必须建立在一定的高等教育观基础上,因此,高等教育质量是高等教育机构在遵循自身规律与科学发展逻辑基础上,在既定的社会条件下,培养的学生、创造的知识以及提供的服务满足现在和未来的社会需要和学生个性发展需要的充分程度。高等教育在跨入21世纪以后,使得其内涵在传统使命的基础上,增加了“促进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和进步”的新的使命。在理想状态下,高等教育质量应兼顾学术、社会需要、受教育者意愿和能力等方面因素。因此,高等教育质量是一个多维的概念,它应涵盖以下功能和活动:教学与学术、研究与学者、教职工、学生、设施与学术环境,要通过科学研究活动推进知识进步,引领社会前行。
(三)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释义。质量保障体系在教育中的应用,源于工商业的质量保证体系和全面质量管理(TotalQualityManagemen,t TQM)思想对包括教育在内的社会各个方面的渗透而产生的“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概念。质量可以理解为产品对顾客需求的满足程度,质量保障的基本思想是强调对顾客负责。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早在1972年《学会生存———教育世界的今天和明天》报告中就指出:最近的各种实验表明,许多工业体系中的新管理程序,都可以应用于教育。高等教育质量是高校教学、教育管理、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的总体成果。从管理学的角度看,高等教育质量是对高等教育机构的输入(条件)、过程(活动)和输出(结果)进行科学管理和控制的结果,是不断发展和提高的动态过程。将质量管理模式引入教育领域,教育即是一种“服务”,其最重要的“顾客”为学生。按不同服务对象与高等教育的利益关系,可将教育的顾客分为三类:第一类顾客是直接接受高等教育的学习者;第二类顾客是对具体的个人或与学校拥有直接联系者,如家长、雇主、政府官员、拨款机构和学校的资助者;第三类是高等教育非直接的消费者,如政府和社会。因此高等教育质量的提高必须以“顾客”的利益为中心。在消费者利益至上已成为一种广泛的社会趋势的情况下,应用全面质量管理(TQM)战术加强高等教育质量保障在英美两国推动下,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在欧美国家蓬勃兴起,到了90年代形成一个具有世界影响的高等教育质量管理的主要努力方向。1997年英国组建高等教育质量保证署(QAA), 1996年美国成立高等教育认证委员会(CHEA), 1992年澳大利亚设立高等教育质量保证委员会(CQAHE), 1995年芬兰成立高等教育评价委员会(FINHEEC),各国政府对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投入了极大的热情。综观世界各国高等教育质量保障实践,我们认为,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是指为使高等教育消费者(政府、社会、家庭和受教育者)对高等教育机构所提供的人才培养质量、科研成果质量和社会服务质量认可,而运用系统原理建立起来的组织机构、程序、过程和资源等要素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有机体系。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一般分为外部保障和内部保障两个体系,包括质量保障组织系统、信息网络系统、评估诊断系统和激励反馈系统四个系统。其基本要素可分为质量保障的目标(质量标准)、质量保障的主体和质量保障的过程三部分。完善的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必须内在地包含不同的质量标准、多方的保障主体和完善的保障过程三个方面。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也包括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机构和由它制定的各种评估模式,一系列评估指标体系以及为此所展开的系列质量保障活动,同时还必须具备一套相关的政策和法规作为实施的保证。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的价值取向是实现高等学校“提升质量、改进管理、办出特色”的目标追求,在高等教育规模发展的同时,促进各类高等学校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努力达成教育质量目标,切实满足相关群体利益,担当高等学校应有的社会责任。
三、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的分析框架
质量是高等教育发展的生命和灵魂。积极追求高等教育质量的保障,建立“政府宏观管理、学校自我保证、中介评估服务、社会需求调控”的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推进国家、社会和高等教育机构对高等教育质量实施连续有效的质量监控,切实提高我国高等教育的办学水平和办学质量,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高等教育发展战略重心转移,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高等教育的必然选择。
(一)转变质量观念,牢固树立多样性、科学化的现代高等教育质量观。质量是高等教育存在与发展的基础,不同时期有着不同的质量观,不同的高等教育机构有着不同的质量定位。现代意义上的高等教育质量观,强调高等教育“质量”是一个“多层面的概念”,不仅包括高等教育的产品(学生),而且还包括高等教育的“所有功能和活动”。从质量角度看,可分为宏观层面的质量和微观层面的质量。宏观层面的高等教育质量,是指整个高等教育体系的质量,该体系是由规模、结构、质量和效益等构成的,是一个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统一体,质量好坏与每一个要素密切相关。而微观层面的高等教育质量,是指大学内部办学思想、培养目标、教学任务、管理职能等所指向的“质量”,它最终落实到办学质量、人才质量、教学质量、服务质量和管理质量等方面,每个质量指标既相互独立又相互联系。现代高等教育质量观,强调高等教育质量评估标准的公正性、科学性和国际性。1998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巴黎召开的首届世界高等教育大会指出:“应建立独立的国家评估机构和确定国际公认的可比较的质量标准”。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今世界政治、经济和文化发展对高等教育的不同要求,以及高等教育的价值取向。现代高等教育质量观强调高等教育质量评估的多样性、个性化与特色化,要求评估者不宜用统一的尺度去衡量不同学校、地区、国家的高等教育质量,又要把握同一学历层次有统一性的质量标准,坚持高等教育质量标准的多样性与统一性的有机结合。当前,我国高等教育已实现由精英教育向大众教育的转化,截止2008年底,全国高等教育在校生规模达到2900万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为23. 3%,强化质量意识是高等教育大众化的内在要求。大众化高等教育意味着高等教育机构的多样化,因此,必须用多元化的标准来引导高等学校在保持个性特色的同时提高办学质量。具体而言,研究型大学必须坚持学术质量观,一般本科院校必须树立社会需要导向的高等教育质量观,高职高专应坚持个人选择导向的高等教育质量观,社会办高等教育应坚持市场为导向的高等教育质量观。
(二)发展多元主体,积极发挥学校、政府、社会的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作用。党的十七大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的全局出发,对“十一五”时期我国高等教育发展做出了明确部署。着力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办好人民满意的高等教育,时代赋予了高等教育机构崭新的历史使命。因此,转变教育思想,增强质量意识,强化教学管理,已成为当前我国各级各类高校改革和发展的重中之重。构建以“学校为核心、政府为主导、社会为中介”的中国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是促进我国高等教育质量不断提高的当务之急。
1.确立高等学校在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中的核心地位。高等教育机构作为内部保障的惟一主体,对自身的办学质量进行管理、控制和自我评估负有主要责任。在高等教育大众化发展趋势不断增强的新形势下,社会对高等教育的期望值日益提升, 高等学校的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最终要接受市场的检验和用人部门的认可。根据高校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办学层次、规格、形式愈益复杂,办学资源全面紧张等新情况、新问题,全面建立校内质量管理、质量控制和自我评价的新机制,把高等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真正落到实处,以质量求生存,以质量求发展,已成为高等学校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
第一,建立教学质量一把手工程,明确党政一把手是教学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依法办学,以法治教,形成自觉接受政府宏观管理和监督,自觉遵循高等教育发展规律,面向市场,依法办学,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运行机制。设立教学督导委员会专门机构,负责全校教学质量监控工作,加强内部质量控制。
第二,以教育部“高等教育质量工程”实施为契机,促进高校教学管理制度创新。进一步强化高等学校教学评估整改力度,巩固五年一个周期评估成果,构建校内“管、教、学、研”全方面、全过程、全参与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和评估制度。建立健全以教学督导制度、学生评教制度、教学检查与评估制度、领导干部听课制度等为主要内容的教学质量监控和保证体系。完善教学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逐步建立各主要教学环节的质量标准,完善校内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体系,提高教学管理的现代化水平,推进高校教学管理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第三,主动面向社会和用人单位,推动校内教学质量监控体系与校外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相互衔接。坚持“以内为主,内外结合,以内促外”原则,保障高等教育质量,努力满足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高等教育的需求。在自觉接受教育行政部门监管的同时,注重搭建与国内外教育评估机构之间信息交流和评估咨询平台,及时了解高等学校的发展水平和质量标准。同时,要强化行业和用人单位对学校教学质量的监控力度,定期开展人才需求预测和毕业生就业质量跟踪调查。
2.明确政府在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中的行政监督责任。如何适应高等教育规模快速扩张的要求,切实建立一个合理、公正、透明和被普遍认可的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是每一个国家都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我国高教管理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政府宏观管理、社会积极参与、高校自主办学”的新体制,在此新形势下,政府、社会、高校在高等教育评估中的地位、作用及其相互关系正发生深刻的变化。为此不能再用计划经济的方法和手段解决高等教育改革发展所面临的规模与质量、人才结构与实际需求之间的矛盾,要充分发挥高等学校、社会行业组织和用人单位的优势和作用,共同为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做出努力。
第一,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高等学校基本教育质量标准,规范高等学校教学质量监控行为。建立国家高等教育质量监控信息网络,指导、统筹、协调和检查高等学校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建设。利用高等教育质量监控结果,推动高校进行规划、投资等方面的宏观决策。
第二,开展评估活动,促进高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不断完善,准确把握全国高校办学整体状况。通过组织实施五年一个周期高等院校本科教学水平评估和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引导高校明确办学指导思想,合理确定办学定位,强化以评促建的内涵要求,加大教学投入,规范教学管理,建立健全教育质量保障体系。
第三,充分发挥教育评估社会中介机构的积极作用,委托开展专业认证、专业评估等单项评估和评估信息咨询活动,积极开展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的学术研究与交流,推动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活动向纵深发展。
3.强化社会专业机构、行业组织在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中的中介作用。今天的高等学校已不再是一个封闭的系统,其办学行为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多元的投资主体、学生及家长、用人单位,作为大学的多元权益相关者,不仅要掌握政府相关政策法规,了解学校信息,且积极参与监督政府的办学责任和效率、评价大学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引导社会公众报考和投资大学的取向。非政府的社会评估机构和教育评估组织,以“体现政府主张、传递学校信息、反馈公众意愿”为宗旨,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是政府、高校和社会之间交流和沟通的桥梁和纽带,成为高等教育质量监控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一,教育评估机构要发挥专业性、权威性和科学性作用,为政府、高校和社会各界提供教育评估咨询服务。其主要任务是:接受政府主管部门的委托,组织实施各类评估活动,对各类高校设置和专业设置进行学术评议。接受高等院校的委托,对高校内部进行质量审核。接受社会各界的委托,设计和制定评估标准和指标体系,制定评估程序和规则,开展评估理论、评估技术和评估方法研究,组织和培训评估专家队伍,实施具体评估业务,面向社会开展评估信息咨询服务,开展对有关高校或专业的教学质量认证。通过大众媒体对大学进行社会声誉评估,或通过大学排行向社会公证。
第二,招生与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要根据社会报考大学和人才市场对高校人才培养质量的需求变化状况,对不同高校的办学定位、专业设置、教学内容及管理水平进行反馈和指导。掌握社会需求信息和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为政府宏观决策提供咨询服务。参与有关大学评估,由行业组织或委托教育评估中介组织对大学进行专业认证,对考生进行报考指导和大学生职业生涯设计规划。
第三,人才市场和社会用人部门,要定期对人才市场进行调查,公布各类专业人才的社会需求预测结果。对高校专业设置、人才培养质量进行排名和相关信息咨询。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变化趋势,对高校教育质量监控的手段和方法提出意见和建议。为政府有关部门提供人才市场供需分析报告,适时向社会发布人才需求预警信息。社会用人部门要与高校建立人才需求的知识体系框架,参与相关高校及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指导高校与专业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对毕业生质量进行跟踪调查与评价,定期向高校反馈毕业生岗位适应能力状况及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建议。
(三)健全组织机构,为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提供组织保障。完善健全的组织机构,是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有效运行的基本条件和物质基础。为此,要依法建立相关机构或对现有机构进行调整,明确各机构的分工及责任,使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的组成机构各司其职,高效运作。要设置对质量评估运作的外部监督机构,使外部质量保障行为更为透明,提升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机构及其评估结果的权威性。切实加强质量评估队伍建设,根据我国的实际,进行专家遴选,将其学术上有较高造诣,懂得高等教育评价理论、方法和技术,且具有丰富教育教学管理经验、较强判断能力及品性端正的人员组建专家库。对现有机构进行人员引进或培训,改善评价机构的人员结构。对专家队伍进行规范化管理,确保其稳中常新。建立健全高校教学管理组织系统,结合现代大学制度建设,把教育质量监控体系建设与增强校院系责任意识相结合,完善校、院、系三级教育质量监控网络。进一步强化和完善校级教学组织管理机制,突出校级教学管理组织教务处的研究职能、监控职能和协调职能。完善院校教学组织管理机制,强化其教学管理的组织功能和实施功能,重视并凸显其学校教学管理的基础作用。
(四)加大投入力度,推动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健康高效运行。高等教育是一种准公共产品,政府应主动承担投入的责任,从法律上保障对高等教育的足额投入。各级政府要下决心切实落实科教兴国战略,切实做到财政投入的“两个确保”,即“确保前述本该在2000年实现的4%的目标在‘十一五’期间实现,确保‘十一五’期间实现全国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支出达到3300元左右。”在不断增加对基础教育、义务教育的投入的同时,也要不断地提高对高等教育的投入。省级政府尤其应该加大对地方高校的投入力度,最不发达的省区也要在“十一五”期间确保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支出最低达到2500元。从当前以及长远看,政府作为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的单一化主体,既是高等学校的兴办者,又是高等学校的管理者,还是高等学校的评价者,面对庞大规模的高等教育体系,其质量监控全部由政府来实施,其结果必然是周期长,时效性差,质量难保障。政府必须实现由集权模式向指导模式的转变,由结论管理向宏观管理的转变,由“全能政府”向“有限政府”转变,不断探索中国特色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运行机制和模式,建立起以学校为中心,行政部门为引导,社会广泛参与的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为此,国家应设立普通高等学校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经费,用于指导高校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制定高等学校质量标准,组建高等教育质量评估专家库,开展高等教育质量评估理论研究等,为推动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有效运行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
(五)加强制度建设,为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提供支持性环境条件。从制度环境看,当前推动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有效运行的外部保障基础是:重点对1990年出台的《普通高等学校教育评估暂行规定》进行修订,以《高等教育法》等法律为依据,重新确定国家、社会、学校的相互关系,对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的目的、组织、程序、周期、结果公布、专业和教师奖惩、评估机构与高等院校之间的关系等作出明确规定,使之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建立高校内部教育质量保障制度,包括建设教学管理制度系统,规范教学管理;健全教学管理组织系统,完善管理机制;建构教学质量评估系统,加强教学质量保障;建立教学信息反馈系统,强化质量监控。坚持校领导现场办公制度和领导听课制度,落实院系教学工作状态数据发布制度,建立完善的教学检查制度,构建教学调研员调研和学生课堂教学信息员队伍及教师课堂教学信息反馈制度,成立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对学校各专业教学计划的修订、课程设置、师资队伍培训、新专业建设等进行宏观管理和指导。同时,要建立教育评估中介机构的资质认证制度,积极发挥教育评估中介机构在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中的作用,使教育评估中介机构成为政府、社会和高校之间的缓冲器。另外,还要建立定期采集和公布高校办学条件和教学基本数据制度,及时更新质量保障评价专家库,为教育行政部门、各类高校和社会各界提供信息服务。构建网上教学信监督反馈机制,依托“教务管理网上办公系统”的“教学质量监控”模块,建构起教学质量的网络管理系统,加强高校自身以及社会对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的监督作用。为了促进高等教育质量信息的国际化交流,我国应积极加入“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机构国际网络”(NQAAHE)。
(六)重视理论研究,促进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的科学化发展。健全的质量保障体系离不开完善的质量保障理论支持。进入21世纪,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发展面临规模扩张、质量滑坡、财政投入紧张等诸多现实问题。我们认为,加强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的理论研究,对这些问题作出科学回答,有利于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更加科学。为此,我们应立足于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和人才培养目标,全面阐述质量保障的基本理论、方法、原则和体系。要在分析大学与政府、社会(中介组织)之间的相互关系基础上,弄清世界经济一体化背景下我国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主体、目标、结构、功能和特色。充分吸收国际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经验,博采众长,建立科学合理、符合实际、具有前瞻性和导向性的分类质量标准和评价体系。从质量保障的哲学基础、社会学基础、管理学基础、法学基础、教育学基础、心理学基础等跨学科的视角,研究质量保障的本质和属性、目的和作用、结构和功能、过程和效果、自律和他律,以及心理状态和心理效应等,使我国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理论建立在坚实的学科基础之上,推动高等教育质量保障建设沿着科学的轨道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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