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学界关于环境正义外延的观点有广义说、中义说和狭义说三种。之所以对环境正义外延有不同的看法,主要是因为其分析角度、所持立场各不相同。而伦理规范意义上的环境正义外延和法律规范意义上的环境正义外延之间存在的差异和重叠,恰恰反映了伦理规范与法律规范之间的区别与联系。厘清作为伦理规范的环境正义的外延,是认识作为法律规范的环境正义外延的前提和基础,也是区分伦理世界和法律世界中的环境正义、展现伦理世界中的环境正义进入法律世界的路径的理论节点之一。从环境正义运动的发展轨迹、正义共同体的扩展和环境正义思想的理论意义等三个方面看,作为伦理规范的环境正义,其外延既包括代内正义、代际正义,也包括种际正义。
【英文摘要】There are three different views about the extension of environmental justice, mainly because of different analytical points and positions. The distinctness and overlap between the different views about the extension of environmental justice reflects the differences and links between the ethical norms and the legal norms. Clarifying the extension of environmental justice as the ethical norms is the prerequisite and basis for recognizing the extension of environmental justice as the legal norms. It also is the crux of the theory of distinguishing and connecting the environmental justice as the ethical norms and the environmental justice as the legal norms. In the light of the environmental justice movement’ trajectory, the expansion of the community of environmental justice and the theoretical significance of environmental justice, the extension of environmental justice as the ethical norms includes intra-generational justice, intergenerational justice and inter-species justice.
【英文关键词】 Environmental justice; intra-generational justice; intergenerational justice; inter-species justice
【作者简介】
梁剑琴,女,湖北省武汉市人,博士,江西理工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中心教师。
【参考文献】
[1] Klaus Bosselmann and Benjamin J. Richardson, Environmental justice and Market Mechanism, KLUWER LAW INTERNATIONAL, p9. 转引自马晶:《环境正义的法哲学研究》,吉林大学博士论文,第11页。
[2] 对于环境正义外延的研究,学者们运用了不同的术语,比如环境正义的基本类型、环境正义的向度、环境正义的平等关怀等等,但其所指向的内容基本是一致的,即都是根据环境正义所指称的主体的差异性,或者说是从分配正义共同体的角度来对环境正义的具体内容做进一步区分。
[3] 晋海:《城乡环境正义的追求与实现》,武汉大学博士论文,第30页。
[4] 王韬洋:《环境正义——当代环境伦理发展的现实趋势》,《浙江学刊》2002年第5期。
[5] 李培超:《环境伦理学的正义向度》,《道德与文明》2005年第5期。
[6] 晋海:《城乡环境正义的追求与实现》,武汉大学博士论文,第30页。
[7] See Anderw Dobson, Justice and the Environment,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8, p20. 转引自马晶:《环境正义的法哲学研究》,吉林大学博士论文,第11页。
[8] 周旺生:《论作为第三种规范的法律正义》,《政法论坛》(中国政法大学学报),第21卷第4期。
[9] 张文显:《二十世纪西方法哲学思潮研究》,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第341页。
[10] 王韬洋:《环境正义——当代环境伦理发展的现实趋势》,《浙江学刊》2002年第5期。
[11] 详细论述参见李培超:《环境伦理学的正义向度》,《道德与文明》2005年第5期。
[12] 李培超教授是用国内环境正义、国际环境正义和全球环境正义来表述的,但其随后的解释正是从代内正义、代际正义、种际正义三个维度展开的,这两种提法的内涵是一致的。
[13] 参见杨盛军、莫香:《环境正义实现的主体维度》,《吉首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第27卷第4期。
[14] 熊小青:《人的生存旨趣与环境正义的理性解读》,《赣南师范学院学报》2005年第1期。
[15](美)戴维·米勒著:《社会正义原则》,应奇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6页。
[16] 王韬洋:《从分配到承认:环境正义研究》,清华大学博士论文,第58页。
[17] Andrew Dobson, Justice and environment: conceptions of environmental sustainability and theories of distributive justice, p.128. 王韬洋:《从分配到承认:环境正义研究》,清华大学博士论文,第71页。
[18](美)戴维·米勒著:《社会正义原则》,应奇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19-21页。转引自马晶:《环境正义的法哲学研究》,吉林大学博士论文,第140-142页。
[19](美)彼得·辛格著:《一个世界——全球化伦理》,应奇、杨立峰译,东方出版社2005年版,第155页,转引王韬洋:《从分配到承认:环境正义研究》,清华大学博士论文,第62页。
[20](英)鲍尔·G·哈里斯著:《国际正义与环境变化》,张晓波译,载于王曦主编:《国际环境法与比较环境法评论》(第一卷),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第51页。
[21] Andrew Dobson, Justice and environment: conceptions of environmental sustainability and theories of distributive justice, p.66. 王韬洋:《从分配到承认:环境正义研究》,清华大学博士论文,第65页。
[22] 王韬洋:《从分配到承认:环境正义研究》,清华大学博士论文,第65页。
[23] 杨通进:《论正义的环境——兼论代际正义的环境》,《哲学研究》2006年第6期。
[24] 参见王韬洋:《从分配到承认:环境正义研究》,清华大学博士论文,第65页。
[25] 马晶:《环境正义的法哲学研究》,吉林大学博士论文,第23页。
[26] 何怀宏主编:《生态伦理——精神资源与哲学基础》,河北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395页,转引自刘雪斌:《代际正义研究》,吉林大学博士论文,第18页。
[27] 马晶:《环境正义的法哲学研究》,吉林大学博士论文,第23页。
[28] 杨通进:《寻求人类中心主义与非人类中心主义的重叠共识》,《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2期。
[29] 杨通进:《争论中的环境伦理学:问题与焦点》,《哲学动态》2005年第1期。
[30] 应该注意的是,应该扩展和可以扩展以及扩展的理论完满是不同的概念,对于国际环境正义、代际环境正义和种际环境正义来说,提出正义的要求的理由都是很充分的,但就目前的理论发展来看,正义共同体扩展的理论信度和深度都还在发展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