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新经济形势下市政工程建设模式的探索
多年以来,我市乃至我国的市政工程建设模式,逐步由政府单一主导的项目投资,转化为企业市场化运作的形式。目前我市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模式,主要是由天津市城投集团作为市场化运作的主体,利用自身优势, 向相关银行贷款投资我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这一模式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果。现在我国进入有史以来最大规模的城镇化建设高峰期,又面临百年一遇的国际金融危机这样一个大的环境。未来几年,城市建设任务将不断扩大,有利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民生工程也将大面积开工,这些巨大的工程,都将要由我们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者去具体组织实施。面对这样一个新的任务和挑战,如何确保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质量和4万亿投资效益的最大化,采用何种建设模式进行发展,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新的课题。
市政基础设施,属于城市硬环境,具有先导性、基础性、公益性等属性, 以及提高城市承载能力的功能,本身就需要得到更多关注。然而由于其投入大,效益不明显等特征,使得在我国城市化的过程中,市政基础设施事业却没能得到足够的重视。曾有专家表示,以应有功能来衡量,我国大多数城市的市政公用事业连“健康”都算不上。
近几年来,财政拨款在市政基础设施固定资产总投资的比重在逐年降低,财政资金在城市基础设施事业中的作用已经明显弱化,这与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是不相适应的。目前越来越多的其他产业资本进入到市政基础设施行业当中来。比如前面提到的我市就引入银行贷款进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措施, 以及2007年法国威立雅水务集团取得天津市北水业49% 股权转让项目, 和不久以前城投集团面向社会发行地铁建设债券等模式,都是新经济形势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新探索。
1 我国建设项目管理模式现状
(1)现如今,我国的建设项目管理模式可谓琳琅满目、百花齐放。比如传统的设计一招标一建造模式(DBB模式)。这种模式最突出的特点是强调工程项目的实施必须按设计一招标一建造的顺序方式进行,只有一个阶段结束后另一个阶段才能开始。这种模式是专业化分工的产物。
业主分别与设计和施工承包商签订合同,在设计全部完成后,进行招投标,然后进入施工。
(2)项目管理模式(PM模式)是指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的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代表业主对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进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管理和服务。工程项目管理企业不直接与该工程项目的总承包企业或勘察、设计、施工等企业签订合同,但可以按合同约定,协助业主与工程项目的总承包企业或勘察、设计、施工等企业签订合同,并接受业主委托监督合同的履行,收取一定服务费用。我市目前经常使用的代建制就是该模式的一种衍生产物。
(3)BOT模式及其衍生的BT模式。BOT模式是指某一投资方,从政府获得某项目基础设施的建设特许权,然后由其独立地联合其他方组建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融资、设计、建造和经营。在整个特许期内,项目公司通过项目的经营获得利润,并用此偿还债务。在特许期满之时,整个项目由项目公司无偿或以极少的名义价格移交给政府。
总的来说,上述各项目管理模式在范围上、侧重点上有所不同。传统的DBB模式仅限于施工阶段,侧重于建设项目的承发包方式。而PM模式(代建制模式)、BOT模式(BT模式)将工作范围拓展到前期的融资和后期的运营上,确切地说是一种工程采购方式。
下面着重对BOT模式衍生出的BT模式进行重点的论述。
2 BT模式是解决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建设效率的有效途径之一
BT模式是BOT(Build.Operate.Transfer, 建设一运营.移交)融资模式的一种演变。BT(Build— Transfer)即建设一移交,是当今国际基础设施项目建设领域中被普遍采用的投资建设模式,系指根据项目发起人通过与投资者签订BT合同,由投资者负责项目的建设(包括筹措资金),并在规定时限内将竣工后的项目移交项目发起人,项目发起人根据事先签订的回购协议分期向投资者支付项目总投资并加上合理回报。
近年来BT模式以其强大的融资建设功能在国内引起广泛关注,并在一些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成功运作。将BT模式引入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实现投资多元化、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可以有效地减缓政府财政压力,而且由于其机制新、管理活、权责明确, 比传统的政府单独投资建设模式更为高效。
采用BT模式建设的一般为公益性或准公益性项目,所有权是政府或政府授权单位。政府将项目的融资和建设特许权转让投资人,投资人是依法注册的国有企业或私人企业,金融机构根据项目的未来收益情况及投资人经济实力等情况为项目提供融资贷款。BT模式是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中发展起来的一种优化的项目融资与实施模式,这是一种以各参与方的“双赢”或“多赢”
为合作理念的现代融资模式。具体来说,BT模式具有以下优势:
(1)有利于缓解政府的资金压力,转变政府职能。BT模式可将大量非政府资金引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有效缓解政府的财政压力,使政府规划建设资金不到位的项目尽早实施,提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达到规模效益。BT模式将项目建设职能从政府手中分离出来交由专门的项目公司实施,一方面实现了建设管理的市场化与专业化,提高了建设效率;另一方面,政府从琐碎的事务管理中脱身出来,专门致力于建设资金的筹措及对项目的宏观监督管理,从根本上改变了政府在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中的职能。
(2)为企业开辟了新的投资渠道。BT模式使众多企业通过参与基础设施建设为剩余资本找到投资途径,改变其投资渠道单一的局面;企业降低了投资的盲目性,减小了风险,保证其资本的增值。通过参与BT项目进一步推动了工商企业与金融企业通过信贷、股权、人事等方式走向结合,改善了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3)改善了基础设施硬件环境,有利于构建社会信用体系。BT模式使资源得到优化配置,将先进技术和管理方法引入基础设施建设中,保证了项目的质量和效率,能够优化和改善城市整体环境。BT模式在一定程度上是对政府和企业信用的考验,通过实施BT模式,有助于构建良好的社会信用平台。
BT模式没有固定的运作方式,由项目的特点、所在地的投资环境、各参与主体的实际情况所决定。根据已实施的BT项目的实际运作特征,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1)旖工二次招标型BT模式。政府选定仅承担投资职能的投资人(联合体), 由投资人设立具有法人资格的项目公司对BT项目进行融资、建设组织和管理。项目公司自行融资、办理工程建设有关审批手续、通过公开的招投标程序选择施工承包商、监理单位等。这种模式的特点是项目的主要施工承包商要由项目公司另外再通过公开招标程序确定,而不是由政府确定。这种模式在政府初步阶段比较受青睐,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政府在BT模式方面经验越来越多,就不会受到选择。这是因为,若把BT项目不交给施工总承包商,而是交给单一的投资人,投资人再把项目转包给施工总承包商。投资人追求投资利润,施工总承包商也追求施工利润,这样就导致项目的建设成本将加大,政府的回购价随之提高。而且多一个环节就意味着建设周期将会更长,这对于政府来说是极为不利的。
(2)直接施工型BT模式。政府选定能够承担项目主体施工的投资人(联合体),投资人设立具有法人资格的项目公司对BT项目进行融资、建设和管理。其特点是项目公司成立后,不再另行选择施工总承包商,而是直接按BT投资建设合同的约定进行施工,项目公司与施工承包商存在一定的利害关系,这种模式一般来讲就是接受施工方的建设投资,先投资后受益。此模式中监理单位一般由项目公司和业主共同委托或由业主来确定。
通过上面的论述,我们不难发现,今后逐步培养和发展综合性的工程咨询及施工企业是现代市政基础设施行业的必由之路。
不论从哪种方面来看,项目融资成功与否是BT项目能否成功运作的关键所在。在我国已实施的BT项目中,有的项目开工之后,BT项目公司迟迟未按合同约定融入其建设资金,致使BT合同被迫终止而政府不得不重新选择招标;也有的BT项目公司融资能力不足,把资金压力转嫁到分包商、材料供应商头上,让他们垫资建设,造成很多不利影响。而BT项目公司进行融资,一般都是用政府出具的股权回购函向贷款银行以质押方式进行融资。但应该注意的是,达成融资协议后,BT项目公司及贷款银行必须持融资合同正本向政府登记备案后方为有效。
综上所述,所谓BT模式,就是投资人为具有相应融资和建设能力的施工总承包企业,金融机构根据项目未来的收益情况及对投资人的经济等实力情况为项目提供融资贷款。政府项目公司与投资人签订BT投资建设合同,投资人组建BT项目公司,项目公司在建设期间行使业主职能,对项目进行融资、建设、并承担建设期间的风险。项目竣工后,按BT合同,投资人将竣工验收合格的项目移交给政府,政府按约定总价按比例分期偿还投资人的融资和建设费用。政府在BT项目投资全过程中行使监管与协调,保证BT投资项目的iliON融资、建设、移交。
3 结束语
目前,我国的建设项目管理模式种类繁多,但存在概念混淆、运作低效等现实问题,我们应该对现存的各类项目管理模式加以梳理整合,这对深化建筑市场改革,规范建设市场,提升项目管理水平,促进我国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体制的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