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建筑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实施对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带来的影响
2003 年2 月17 日建设部第119 号公告,批准颁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 - 2003 ,该规范定于2003 年7 月1 日正式实施。为了贯彻实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广西建设厅委托区造价管理总站具体编制适合广西地区使用的2005 年《广西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广西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和《广西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园林绿化工程费用定额》等文件,并于2006 年7 月1 日发布实施。
此次新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广西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的发布实施,是我国工程造价计价方式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一次重大改革,开创了工程造价管理新格局,有利于推动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深入和体制的创新,也是我国工程造价计价工作逐步向“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报价,市场形成价格”的目标迈出的坚实一步,最终建立由政府宏观调控、市场有序竞争的新机制。当然,新机制的转变势必会对多个方面带来一定的影响。
笔者通过学习《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广西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后,有一些体会。笔者在建设单位工作多年,与施工单位常打交道,下面就简单谈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实施会给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带来哪些影响。
1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的概念
工程量清单:表现拟建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名称和相应数量的明细清单。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中,招标人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要求提供工程数量,由投标人依据工程量清单并结合拟建工程实际情况自主报价,按照经评审低价中标的工程造价计价方式。简称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2 给建设单位带来的影响
在未实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之前,以定额模式下招投标时,建设单位在招标文件中附上设计图纸,施工单位在投标时根据图纸计算工程量及套定额计价报价,经过评标后选出中标单位,以中标单位的标书价作为合同价来签订合同,如果中标单位的标书中对工程量和套定额方面有差错的地方,将由施工单位承担该损失。建设单位不承担什么风险,即使是建设单位在编制标底过程中,标底有工程量和套定额方面的差错,标底只起评标参考作用,不会成为合同价来签订合同,故对建设单位的影响也不大。
实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后,建设单位在招标文件中除了附上设计图纸,还必须附上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应反映拟建工程的全部工程内容及为实现这些工程内容而进行的相关工作。投标单位依据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在评标结束确定中标单位,签订合同,施工中或工程竣工时如果发现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有错项、漏项的,施工单位可以向建设单位索赔,建设单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风险。
也就是说,从过去由施工单位承担“量”、“价”双风险的机制转变为建设单位承担“量”风险,施工单位承担“价”风险的新机制。风险责任趋向公平化、均衡化。
实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后,该规范规定:“工程量清单应由具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编制。”也就是说,建设单位如果要自行编制工程量清单,必须要有相应的专业人员及业务水平,否则只能委托中介机构进行编制。即使是委托了中介机构进行编制,如果建设单位管理人员没有相应的专业能力和业务水平进行校核工程量清单,同样会使自己单位承担“量”错项漏项的风险。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对建设单位相关管理人员的专业要求和业务水平。专业人员及业务水平的配置也趋向均衡化。
3 给施工单位带来的影响
在未实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之前,以定额模式下计价取费时,定额计价具有很强的行政性和法令性,施工单位没有建立自己的企业定额,无法进行真正意义上的独立核算,即同一级别的施工单位对同一工程项目,在预算员计算出工程量相同或误差很小的情况下,得出的工程预结算总造价是相同的或误差很小。根本无法体现出各施工单位的个别成本和社会平均成本的差别,大家干多干少都一样。极大地约束了施工企业的主动创新与积极性。预算员的业务水平成为投标中胜出的主要因素。
实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后,建设单位承担“量”风险,施工单位承担“价”风险的新机制出台,施工单位对工程量不再承担风险,原来在招投标过程中,比拼各自预算员水平的时代已结束,即预算员的业务水平不成为投标中胜出的主要因素。各施工单位在相同的工程量清单面前比拼自己企业的个别成本价格,举个例子:工程量清单给出1 m3 的砌筑240 清水砖墙的工作项目,假设按照消耗量定额计算出社会平均综合单价为100 元,如果,A 施工单位根据自身的工人水平和管理人员的水平,只需95 元可以完成,B 施工单位需98 元可以完成,C施工单位需99 元可以完成,D 施工单位需100 元可以完成。那么,A 施工单位在“价”的竞争上显示出自己的优势,也显示出A 施工单位在管理和优化自己的企业定额中表现出来的科学性、优越性。这将激励B、C、D 三家施工单位向A 施工单位学习,找寻更先进的技术和熟练的工人,降低成本,使自己企业的个别成本接近或低过A ,这样才能在竞争中获胜。最终形成了“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报价,市场形成价格”的有序的良性的新机制。因此施工单位应加强学习,转变观念,加强对本企业施工基础数据的积累和收集,借鉴国家消耗量定额的基础下,尽快建立自己的企业定额,努力发掘新技术、新管理、新策略,尽可能降低自己的个别成本,在竞争中击败对手,实现优胜劣汰的自然规律。
4 结 语
实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是适应市场经济要求建立起来的一种造价管理和招投标方式,它对规范建设市场秩序和对招投标机制的完善和发展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它对建设市场各方面的影响是多种多样的。笔者浅谈它对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带来的影响,认为建设单位应加强学习,转变观念,培训相关管理人员,努力提高社会责任感和工程管理水平,适应计价改革发展的需要。施工单位应加强学习,转变观念,建立自己的企业定额,发掘新技术、新管理、新策略,在市场经济的改革大潮中才能优胜劣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