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文章阐述了建筑设计防火审核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分项审核方法、重点内容和注意的问题。
人类生产、生活及政治、经济、文化等活动大多是在建筑物内进行的。建筑物内用火、用电,使用易燃、可燃物品又是必不可少的。因此稍有不慎,难免发生火灾。如果在建筑物建设期间不重视防火设计,防火和灭火措施不落实,留下先天性的火险隐患,一旦起火条件具备就会酿成火灾,造成惨重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因而建筑工程设计防火审核不到位、不具针对性是导致建筑火灾的重要原因之一。
1 建筑设计防火审核的突出问题
1。1 建筑设计防火审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消防部门进行建筑工程监督审核要分清责任。设计单位在进行工程项目设计时,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消防技术标准和其他工程建设标准有关消防设计的规定,并应当按照《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修改消防设计图纸;施工安装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消防设计图纸施工安装,不得擅自改动;建筑质量监督部门或供电部门应对建设的工程质量审核负责任,建设责任和使用、维修责任分别由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负责,消防部门只对上述工程的消防设计实施审核监督。然而,有些地方的消防部门在没拿到图纸之前,就提前作出同意审核意见书。这样不仅审核不到位,而且使一些责任难以落实,实际上是一种超越职权的行为。
1。2 审核人员、依据存在的问题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建筑物按用途、结构类型、结构承重方式、耐火程度分为多类,致使建筑工程的监督审核日趋复杂。目前许多地方的消防部门不仅缺乏相关素质的专业技术人员,而且也缺乏相关的审核依据。因此,难以开展这种专项审核。
2 有针对性的分项审核方法
通常新建工程审核应当由设计单位设计完之后,由建设单位将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内部装修以及用途变更工程项目的消防设计图纸和资料送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核,并填写相应的《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自动消防设施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或者《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如果按照审核程序,一般建筑工程由建设单位申报后十日内出具相应法律文书,重点建筑工程由建设单位申报后二十日内出具相应法律文书,需专家论证的由建设单位申报后三十日内出具相应法律文书。消防部门则针对建设图纸进行审核。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开工兴建。这是一种专业性的审核,审核可视工程规范性、消防安全重要性等实际情况而定。审核项目一般要结合消防电气安全要求和当地普遍存在的问题及部分特殊情况而定。
2。1 审核准备
建设单位应当提供以下资料:填写相应的《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自动消防设施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或者《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工程施工图和符合现场实际接线情况的全部电气施工图;全部电气设备的技术文件等。
2。2 分项工程防火审核
建筑物在建设期间防火设计不合理,消防措施不落实是导致发生建筑火灾的重要原因之一。一项建筑工程从设计、施工到竣工交付使用周期很长。在这个期间内可能因为资金、工期或人为的原因忽视防火设计与施工,导致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消防技术规范得不到具体落实,而在工程中遗留下火险隐患。为此,我们要把以下几方面作为建筑审核的主要内容。一是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中涉及消防安全的防火间距、消防车道、消防水源等;二是建筑的火灾危险性类别和耐火等级;三是建筑防火防烟分区和建筑构造;四是安全疏散和消防电梯;五是消防给水和自动灭火系统;六是防烟、排烟和通风、空调系统的防火设计;七是消防电源及其配电;八是火灾应急照明、应急广播和疏散指示标志;九是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消防控制室;十是建筑内部装修的防火设计;十一是建筑灭火器配置;十二是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的防爆设计;十三是国家工程建设标准中有关消防设计的其他内容。以此从源头上杜绝产生先天性的火灾隐患。
3 笔者认为对于上述防火审核内容在加以重视的同时,应拓展思路审核,以便宽严适当,更好地执行规范。使之建筑设计防火审核更加注重结合实际。
3。1 对现场进行勘察
对工程项目进行消防设计的审核在必要时应派员到建筑工程现场进行勘察。重点对建筑工程的位置和周围情况进行实地查看,如建筑物的防火间距、消防通道、消防车作业场地、消防水源等情况是否符合防火规范的要求。
3。2 建筑工程防火审核应按专业分工进行审查
建筑工程防火审核实行专业分工进行审查,这样不但能保证审核质量,而且还能提高工作效率。一个建审人员对自己所学专业或所精通的专业设计进行审核时,不但审图速度快,效率高,而且还能发现或解决深层次、难度较大的问题。所以有条件的建审部门,应按专业分工审核。目前尚达不到条件的,也应按《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规定》第十四条要求,按照建筑防火设计、建筑消防设施设计分专业实行分工审核。
3。3 技术总复核制度。
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工作专业技术性强,责任大。经过建筑防火审核的设计,原则上讲,不能再遗漏,特别是大的火险隐患要彻底消除。能否做到这一点,取决于消防建审人员的业务技术水平和责任心。为了防止建审人员在审核过的防火设计中遗漏火险隐患,在建审部门设置技术总复核人进行再把关很有必要,而且在实行按专业分工审核后,也需要一名或多名业务技术水平较高的总复核人协调各专业之间的配合。
4 结束语
本文所探讨的分项工程防火审核方法,虽然具有较强的针对性,但实施起来受地域差异的影响较大。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建筑工程审核面临的问题也越来起多,越来越复杂,这就要求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共同努力研究,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