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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在收集火灾证据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双击自动滚屏 发布者:admin 时间:2010-8-26 22:16:53 阅读:190次 【字体:

【摘 要】本文从火灾证据的特点和火灾的实际危害结果的角度,阐述了大量收集有效火灾证据对查明火灾原因、分清火灾性质、计算火灾损失、确定和查处火灾事故责任的重要意义,并针对火调人员在实际火调工作容易忽视的几个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关键词】收集 证据 火调

    收集火灾证据,是广大火调人员进行火灾调查的第一步,它对查明火灾原因、分清火灾性质、计算火灾损失(包括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情况)、确定和查处火灾事故责任,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特别是近些年,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犯罪分子利用人为火灾来掩盖犯罪行为、毁灭犯罪证据,火灾也是容易引起民事纠纷,这些都对火灾调查赋予了特殊的意义,收集火灾证据也成为了刑事、民事案件侦查的一个辅助手段。收集火灾证据是个复杂、长期的过程,对收集火灾证据的人也就是火调人员的素质有着很高的要求,它需要火调人员不仅要有多学科的知识,而且要求良好的心理素质和犯罪嗅觉。那么,我们火调人员在收集证据时应注意哪些问题呢?本人就这些年的工作实践以及理论学习,谈谈个人肤浅的看法。

    一、 火灾证据及其特点

    火灾证据,是指能够证明火灾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它包括能够证明火灾发生的时间、起火原因、蔓延过程中燃烧的痕迹、物品,火灾损失、人员伤亡、火灾责任等一切事实。证据有三个显著的特点:一是证据具有客观的真实性。只有客观事实才能作为证据,任何主观想象、推测和臆断或者受害人、单位责任人,为了推脱责任,而胡乱编造的辨解或供述,都不是事实,都不能作为证据。火灾的发生一般都要经过初起、蔓延、猛烈及扑灭等几个阶段,在这过程中,总要同周围的人和事物发生联系、接触和影响,必然在客观外界留下种种痕迹和应象。如火灾第一发现人或报警人,起火的方位、部位、火灾发生发展状况、初起火灾的扑救等等这些反映客观情况的情形就是我们要收集的证据。其中还包括痕迹的提取、鉴定等,火调人员就是要凭借这些证据来揭示火灾事故的真相、查处火灾事故的责任。这种客观事实,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二是证据具有关联性。证据是与火灾有内在联系的客观事实,不是一切事实都能作为证据,作为证据,必须是能够对查明火灾原因、分清火灾性质、计算火灾损失、确定火灾事故责任有直接和间接联系的客观事实。在火灾调查中,我们也可能调查和了解到大量客观事实,但发现有些事实与火灾现场的实际毫无联系,或者是有些事实表面上与火灾有关,对火灾调查却没有实际意义。这类与火灾事故无关的客观事实,就要火调人员在收集时甄别出去,不能作为证据。三是证据具有法律性。证据必须是公安消防机关的火调人员依法收集和认定的。有一些客观事实与火灾有着内在联系,但未经公安消防机关火调人员依照法定的程序收集和认定,就不具有法律效能,就不能作为证据。重特大火灾的证据收集,还必须请公安、检察、法院三机关会同消防机关共同收集证据,只有经过办案人员按照法定程序收集和认定的证据,才能保证真实性、可靠性,才能具有法律效能。

    二、 证据的种类及作用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证据分下列六种:物证、书证;证人、证言;火灾责任人或放火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被害人陈述;技术鉴定结论;现场堪查记录。

    上述六种证据的具体内容,详细分类已是多见各文,但作为火灾事故案,在实际运用上尚存在一种实际危害结果。因此,有必要就这一种类的证据谈点看法。所谓火灾实际危害结果是指故意或过失行为发生火灾的现状而言,这种实际危害结果除了火灾案件本身的事故或过失行为引发的火灾,还应延伸到火灾现场周边多种原因所引发的火灾危害的结果,笔者暂且把它定位于隐形危害结果。比如,在电视台上热播的电视连续剧《国家公诉》,就是围绕这种隐形危害结果展开大量调查,从而挖出了火灾背后的腐败案件。这虽然是一部《电视剧》,但文艺往往是来源于生活,现实中的各种事故案例,诸于矿难、火灾、中毒等案例的背后都隐藏着一种实际危害结果。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讲,火灾造成的危害结果,是衡量其社会危害程度的重要标准,作为火灾证据,在现实中,并不专指火灾本身、火灾的内部,还应注意火灾现场周围与火灾有关联的事实,比如因为违章建筑、消防水源、地区的社会现状等阻碍灭火行动、延误灭火时间的现象。当一场大灾特别是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在收集证据时,作为火调人员除了收集上述六种证据外,收集实际危害结果的证据尤为重要,这是揭开火灾事故案件真相,追求责任(含渎职罪、玩勿职守罪以及行贿受贿罪)时的裁量刑律的基础。

    收集火灾证据不可勿视证据作用。火灾证据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所有证据都必须能够证实起火原因的事实。这是因为火灾原因必须凭证据来认定。某制漆公司,在充装油漆时,因成品车间在二楼,充装罐在一楼,因充装与落点高出2米,加之速度快,按规定所有设备都必须安装静电导出线,充装机的闸门都必须安装限速器。为了增加充装速度,工人们私自将限速器拆除,加之静电导出线长期磨损,未起到接地作用导致充装时,容器罐内静电无法导出而产生火花引发火灾,在收集证据时,我们注意到这两个的问题,并用摄像机将其固定下来,从而认定这起火灾原因是公司管理不严,工人违章操作所导致一起责任火灾事故。

    二是证据能够确定火灾性质、认定责任。任何火灾的发生都有因果关系,只有在确定火灾原因的基础上具有充分的证据事实,才能肯定火灾的性质和责任。对于任何一起火灾的性质,没有证明火灾原因的证据,是不能给火灾性质下结论的。某单位一个设备仓库因电线起火导致该单位损失70多万元,进一步调查火灾时出现分歧,到底是该单位管理不严引起火灾,还是周边农民在仓库周围乱接搭电线引起火灾?为了用有力的证据给该起火灾定性,公安消防部门决定将起火点——该仓库配电柜内开关的一段电线送到有关部门鉴定,鉴定结论是因电线电阻过大而引发的火灾,一场分歧就在证据面前确定了这起火灾起火的性质,是农民乱接搭电线而引起的火灾。

    三是证据是定罪的依据。一起火灾的发生,特别是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是责任人的渎职、玩勿职守,还是犯罪嫌疑人纵火,司法机关没充分的证据,是无法定罪量刑的,也是无法体现出法律的公平、公正。本文前面所谈到的电视剧《国家公诉》就是围绕电焊工查铁柱是过失起火,还是故意放火而展开的,通过一场正义与邪恶的较量后,有力的证据最终带出了以王长清、周秀丽为首的一伙腐败分子。一个根本的法宝就在于证据过硬。由此可见把所有的证据搞得准确无误,才能做到了认定有据、否定有理、正面认定反面推不倒。

    三、 收集证据时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 必须注意主动,及时地收集证据

    火灾证据的收集与刑事案件,既有共同点,也有不同之处。不同的是,火灾不存在第一、第二现场,火灾现场比较固定、情况比较明确,但火灾现场极易遭到破坏,而收集证据的时间性很短,这就要求火调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火场,在组织现场保护的同时,及时收集证据,要力求做到主动、及时、不失时机。首先必须找到第一个发现起火人或第一报警人进行询问,了解到最早起火的地点、部位、火灾发展情况,报警时的火灾情况。这项工作十分重要,尽可能找到多个能应证火灾情况的人员,使整个证言基本一致,形成证据链条。其次是火灾现场的勘查,这是一项十分细仔的技术性很强的工作,也是一项分析起火原因的重要工作。再次要注重对火灾现场周围现状的调查,发现与火灾有关联的线索,诸如消火栓的水源情况,消防交通堵塞情况,违章建筑情况都应及时收集,尽可能收集到手。实践证明,火灾证据收集应抢在第一时间,主动、及时、大范围地收集,再进行甄别,只有这样才能不会导致证据遗漏,也只有这样才有利于迅速查明案情和及时扩大线索,有利于查明起火的原因,分析出火灾性质,追究火灾事故责任。

    (二) 必须注意收集证据的客观性和全面性

    火灾证据的收集必须依照火灾现场的客观实际情况去全面收集证据,决不能按照自己的主观意识去收集,只有这样所收集到的证据才能确凿可靠。所谓客观地收集证据就是要坚持唯物论,从火灾现场的实际出发,通过调查研究,认识和反映火场的本来面貌。一就是一,二就是二,既不能扩大,也不能缩小,切妄先入为主,主观臆断。如在一些火调工作中,有些同志一到现场后,稍微了解一点情况后,就盲目作出诸如“这是电气引起的火灾”,“这是一切违章操作造成的火灾” 等等判断,然后再围绕自己的判断去进行调查、收集证据。这实际是一种“死胡同”式的调查,是要不得的。另外就是要全面调查,所谓全面调查,就是既要收集与火灾有直接关联的证据,也要收集引起火灾背后原因的证据,防止主观片面。如果你走进火场,就带着一个框框片面收集火灾证据,其结果在认定火灾性质上就会发生错误,甚至可能会放纵了火灾事故背后的案中案。

    (三) 必须注意深入细致地收集证据

    任何火灾的发生,都是有许多复杂的、不确定的因素引起的,因此,收集证据时必须深入到群众中去,向可能了解火灾情况的一切群众调查访问,发现线索,一查到底。在调查中,对群众反映与火灾有关的情况,都要耐心听取,认真研究,及时查证,要搞清楚火灾发生的每个细节,不放过任何方面和疑点。对发现火灾现场的每个微小的痕迹,和不是很明显的线索都应细致地收集和研究,不可疏忽大意。例如,在一个纵火引起火灾的火灾现场,可能会有一个塑料油桶被丢弃在现场,被烧后发生了质的变化,且又混在被烧的其他物品中间,不易被发现。对于这样一个物证,在收集时就一定要搞清这一被烧的物品与其它被烧毁物质不同的及特点,并查清其来源和用途。如果不是被害人家中固有的原物,那么就可能是一件来历不明的物品,它就要被列为一个异样的物证,收集起来认真研究。在火灾现场收集证据时,一旦疏勿大意,事后再去查找和收集证据,就会给查明火灾带来更大的困难。因此在收集证据必须注意深入细致,不能放过任何疑点和必须追查的线索,以获取充分的确凿证据,只有这样才能还火灾事故的真实面貌,才能使责任人、当事人或犯罪嫌疑人受到法律的制裁,从而体现出法律的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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