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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农村建筑消防安全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双击自动滚屏 发布者:admin 时间:2010-8-26 19:09:59 阅读:136次 【字体:

农村消防安全工作是公安消防机构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由于城乡在经济、文化上的差异,导致了农村消防安全工作滞后于城市消防安全工作。建筑物与人类的生活息息相关,城市建筑的消防设计和施工,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一系列工程技术标准来规范设计和施工,同时还有一系列相应的验收规范来控制建筑消防工程的施工质量。这些规范随着社会、科技发展的进步,亦不断的进行修改,以便能跟上时代发展的进程。而对于中国这样一个农村面积辽阔,南、北方气候上的差异与东、西部发展上的不平衡的国家,指导农村建筑防火设计的国家规范《村镇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从制定、实施,距今已近二十年未变。近期,我们以黑龙江省农村建筑防火的现状与消防安全为题,开展了一次调研,现就这次调研情况和发现的问题进行总结与分析,并提出解决的对策。

    一、农村基本情况

    黑龙江省地处祖国最北方,土地面积47万多平方公里,耕地面积1170万公顷,是全国主要产粮地区之一,素有“北大仓”之称,2005年全省粮食产量突破了350亿公斤。全省总人口3815万,其中农村人口1937.99万,占全省人口总数的50.8%。全省有461个镇,451个乡,9096个行政村,32718个自然村,共有农户522.9万户;2005年农民人均收入3200余元。

    黑龙江省农村基础设施比较落后,还有部分乡镇没有实现“四通”。全省的461个镇、451个乡、9096个行政村、32718个自然村中有448个镇、446个乡、8500个行政村、22728个自然村通公路,400个镇、354个乡、4777个行政村、9305个自然村通自来水,443个镇、444个乡、9057个行政村、30814个自然村通电,445个镇、448个乡、8965个行政村、90371个自然村有通讯设施。

    二、农村乡镇建筑的类别、特点及火灾危险性

    (一)建筑类别与特点

    农村建筑按建筑物使用性质可分为生产建筑和民用建筑两大类。生产建筑主要包括:粮、油、棉、麻、糖、烟、果、杂等各种农副产品加工厂,铁、木和农机修配、小化工厂,还有各种仓库和农机站,以及饲养场、打谷场等,随着农村改革的进展,这类场所现在也多为家庭作坊并与民用住宅合为一体;民用建筑又可分为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两类。公共建筑包括:邮电所、电信通讯网点、银行(储蓄所)、商店、饭店、旅店、卫生院、兽医站、学校、托儿所等;居住建筑即村民住宅。而现实农村中的公共建筑与民用建筑的已经基本没有区别。根据总队调研组的调查结果看,农村设置的邮电所、电信通讯网点、银行(储蓄所)、商店、饭店、旅店、卫生院、兽医站、学校、托儿所等场所,均设置在民用住宅内,这类场所单独设置的几乎没有。

    按建筑物耐火等级可分为三类:一是达到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这类建筑多在乡镇政府的所在地,为近几年建设的新建筑,如乡镇政府的办公场所;二是接近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多为近十年来建造的砖瓦房,一般这类建筑的墙体为砖墙、木屋顶采用木制“人”字构架、屋面采用石棉瓦或彩钢瓦,只是屋内吊顶多采用可燃材料,未能完全符合三级耐火等级的要求;三是四级耐火等级的建筑,指采用土坯墙及木、草等可燃材料建造的房屋建筑,而且这类建筑物的内部隔墙大多被具有取暖作用的“火墙”取代,造成住屋与厨房间无防火分隔措施,此类建筑目前约占居住建筑的三分之一左右。

    (二)火灾危险性

    1.住宅密集

    由于缺乏统一规划,住宅布局较为紧密,建筑间防火间距小,通道比较狭窄。

    2.可燃物多

    农村住宅多系土木、砖木、石木结构,门窗、屋架多为木质材料制成,耐火性能差。住宅内家具、食物、家用电器等生活用品不断增多,有的屋内还堆放柴草等燃料。

    3.交通不便

    农村道路多为自然土路,路面狭窄不平,雨、雪天泥泞难走,一些乡镇尚没有公路,不通公路的村庄则更多。

    4.水源不足

    有些农村住宅建筑密集的地方,离天然水源较远,有的虽有水源,但由于道路、取水设施等原因,消防车不易靠近吸水;

    5.人员分散

    农忙季节,白天,成年人外出劳动,留在村里多数是老人和儿童;夜间,人员分散居住于各个院落,一旦起火难以迅速组织扑救。

    6.私建乱建情况严重

    由于缺乏统一的规划,往往造成仓房、牲畜棚、车库等建筑随意搭建,直接与住宅毗连,缺少防火分隔和防火间距不足现象普遍存在,造成了建筑火灾危险性增大,且给火灾的控制与扑救带来了很大难度。

    三、近年来黑龙江省农村火灾的特点与分析

    2001年至2005年,全省农村共发生火灾14950起,死亡101人,伤85人,直接财产损失6490万元。火灾起数、死亡人数、直接财产损失分别占全省调查火灾总数的43.2%、23.5%和36.2%。分析这几年农村火灾,主要有如下特点:

    (一)农村火灾由九十年代平稳态势向多发态势转变

    九十年代黑龙江省农村火灾形势始终保持了平稳的态势,火灾起数保持在1000起以内,火灾起数所占比例保持在25%~30%之间,除偶发的特大火灾外,重大火灾形势平稳。从2000年以来,黑龙江省农村火灾呈大幅上升趋势,火灾起数上升到每年3500起以上,是90年代平均值的3倍,火灾起数所占比例在35%~50%之间,火灾损失也大幅攀升由90年代所占比例的5%~20%上升至25%~50%。尤其是近两年来农村火灾形势尤为突出,2003年农村火灾起数和损失首次超过城市地区,这是近10年来的首次。2004年前11个月的火灾就占到火灾总起数的43%。从这些数据中可以看出,目前黑龙江省农村正处于继80年代火灾高发期后新一轮火灾高发期,由于农村多处于偏远地带,防火工作基础薄弱,消防设施极其匮乏,扑救力量弱,建筑物防火能力差,农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不强,消防安全常识未得以全面普及等多种因素,农村火灾高发态势在今后一段时期还将持续,有导致群死群伤和重特大连营恶性火灾事故的可能,因此对农村的防火工作时刻不能掉以轻心麻痹大意。

    (二)重特大亡人火灾和连营火灾时有发生

    1997年至2004年,全省农村共发生特大火灾2起死亡13人,受伤10人,损失1455.4万元,重大火灾24起,死亡53人,受伤37人,直接财产损失690.7万元。近年来比较典型的火烧连营的火灾案例是2003年4月27日9时30分,黑龙江省逊克县宝山乡宝山村发生特大连营火灾,过火面积1.4平方公里,烧毁建筑物17,300平方米,受灾村民148户,行政单位2个,企事业单位7个,个体工商户16户。火灾直接财产损失14,537,310元,起火原因为宝山村西侧森林火灾在风力作用下蔓延到宝山村村民住宅区所致。

    1999至2003年全省发生6起重大连营火灾,死亡1人,直接财产损失1619.2万元。

    (三)农村放火案件不容忽视

    1997年以来,农村放火案件共发生2474起,占农村火灾总起数的19.8%,农村放火案件占总放火案件的64.7%。数据反应,从1997年以来农村放火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从1997年的每年79起上升到2000年每年194起,再上升到2003年每年953起。农村放火案件的上升与农民的法律意识、防火安全素质比较低有直接关系。同时还和农村柴草垛、饲料等随意堆放,可燃物多,农村居民之间、干群之间的矛盾处理不当,农村改革触及了一些人的利益,作案后不易被发现等因素有关。由于放火案件起火隐蔽,一旦发现已成猛烈燃烧阶段,给火灾扑救工作造成了极大的难度,尤其是在冬春季节,风大物燥,火灾极易失去控制,造成重大人员和财产损失。从2002年至2004年,每年农村放火案件均占全省放火案件的65%以上,尤其是2003年农村放火案件占全省放火案件的71.2%。

    (四)发生火灾的场所集中

    农村放火案件主要集中发生在村民住宅、柴草垛、粮食堆场等场所,因为这些地方的可燃物集中,作案后不易被发现。自1997年以来,黑龙江省农村村民住宅放火案件发生207起,占农村放火案件总数的8.4%;柴草垛、粮食堆场等放火案件发生1783起,占农村放火案总数的72%;仓房、煤拌棚放火案件发生305起,占农村火灾总起数的12.3%。

    (五)火灾原因分析

    1.用火不慎是引起的火灾的主要原因

    在黑龙江省,目前农村生火做饭、取暖仍然以使用秸干、柴草为主,对残余火种处理不当极易引发火灾。此外因停电或其他原因使用蜡烛、煤油灯等进行照明时疏忽大意也常导致导致火灾发生。

    2.电气火灾在农村火灾中所占比例也比较大

    造成电气火灾的主要原因有:电气线路大多超过规定的使用年限,老化情况严重;随着用电设施成倍的增加,致使电气线路超负荷运转;保险丝烧坏后用铁丝、铜丝代替;一些电器设备质量较差,在使用过程中因故障诱发火灾;电气线路铺设不规范,线路直接靠近或穿越可燃物质;进户线随意接入,接头处理不当,容易发生短路。

    3.放火、纵火是导致农村火灾呈上升趋势的另一个主要原因

    由于农村的特定环境,加之部分人的法律意识淡薄,使得在农村地区纵火烧别人家的柴草垛、粮食垛的情况还时有发生,虽然今年来公安部门加大了打击的力度,但是成效并不十分明显。

    4.吸烟、小孩玩火、宗教迷信活动等引发火灾不容忽视

    由于农村群众的整体素质还不高,精神文明建设相对落后,消防意识淡薄,加上消防宣传不到位,使得因为吸烟、小孩玩火、宗教迷信活动等本可以控制减少的火灾也一直居高不下。

    (六)火灾发生时间的分析

    夜间是农村火灾多发期。根据近年的统计,农村夜间发生火灾的起数占农村火灾总起数55.8%,尤其在夜间18时至24时的这段时间发生火灾起数最多,占火灾总起数的37%;农村连营火灾多发生于夜间22时至24时之间,这是由于这时人们已进入熟睡状态,当发现火灾时,火灾已达到猛烈燃烧阶段,风助火势,火烧连营的局面已经形成。从火灾季节分布数据来看,农村火灾多发于冬、春季,这两个季节发生火灾占农村火灾总数76.7%,在这两个季节中曾发生重特大火灾12起。

    四、农村建筑防火存在主要问题及原因

    通过对黑龙江省农村实地调研的结果分析,笔者认为目前黑龙江省农村建筑防火存在以下问题:

    (一)农村建筑物耐火等级低,建筑防火知识匮乏,农村村民居住集中,房屋耐火等级低

    近年来随着经济快速发展,虽然村民生活水平大大提高,但还相当多的村民特别是经济发展滞后的农村及自然村的村民,仍以七十年代的土坯草房为主要建筑居住,且很多为连脊房。而这一类房屋的建筑材料多为可燃的木材和秸草,且住房与自家堆放的柴草垛间距极小,此外,有些村民的牛栏、猪圈也与住宿的房屋毗邻,冬季牲畜的饲料和包暖用的稻草随处堆放,一旦发生火灾,连片的房屋及柴草垛极易造成火烧连营的可怕局势。

    此外建筑物内不采取防火分隔措施,如住宅的隔墙大多被具有取暖作用的“火墙”取代;农村住宅烟囱设置的位置、穿越棚顶(吊顶)时未做防火处理或处理不当、烟囱出屋面的高度不足、与可燃物的间距不够、烟囱出口处未做防飞火处理;厨房内的明火柴灶与堆放的秸干、柴草、液化气罐距离过近等因素都是造成火灾的原因。

    农村的电线老化,供电设施陈旧,私接乱拉电线现象十分严重:调研中曾在一农户家中看到,住屋内从老式的刀式电闸处为出发点,房间里乱接乱拉电线有十几处之多,断头、接头处随意用胶布包捆着;大多数农村的电线是最初通电时敷设的,由于年代久远,电线已陈旧老化,绝缘层破裂现象随处可见;加之老鼠等动物的啃咬,电线绝缘破损严重;随着农村生活水平的提高,用电设备增多,私接电线从未考虑是否回造成电线过负荷的问题;另外受经济条件的限制和贪图便宜心里的影响,使用不合格的电线、电器设备都是造成发生农村电气火灾的重要原因。

    (二)农村消防设施严重缺乏,自防自救能力差

    黑龙江省地域广,农村的村屯分布较散,村与村之间路况较差,道路崎岖,交通不便;通讯设施落后,信息不畅通,一般村民家中如无外出打工的人,家中连电话都不装;灭火设施奇缺,处于锹、镐、脸盆阶段;不少农村还严重缺水。由于存在这些因素,一旦发生火灾报警不及时、火灾初期处理不力、消防车在现场无法补水,致使小火酿成大灾。

    (三)农村消防安全管理薄弱

    由于公安消防机构受编制所限,多年来,消防管理的重心一直在城市,加之农村地域广、交通不便、村屯分散,调研时得知支队每季度到农村派出所指导一次工作,而农村派出所人员少(一般3~5人),管的辖区面积大,致使农村消防管理工作大大落后于市区;同时因农村基层干部大多未经消防培训,缺乏最基本的消防常识,消防管理水平低,平时也无暇顾及消防安全工作;加上农村消防制度、组织建设不健全,消防工作不落实,消防隐患严重。

    (四)村民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消防安全知识匮乏

    在调查了解中发现,农村普遍存在没有消防安全意识或意识淡薄,消防安全知识匮乏,自防自救能力差,村民对最基本的消防安全常识都没有正确掌握,有人甚至现在还认为消防队救火要收费。

    五、加强农村消防安全工作的几点对策

    农村消防安全工作相对落后的局面有着长期的历史背景,加强和改进农村消防安全工作,从根本上改变目前的落后状况并非一朝一夕之功,我们不能简单的通过控制火灾原因来解决问题,消防安全工作是一个社会系统工程,要从根本上改变农村消防安全工作的落后局面,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建立健全农村消防安全组织网络

    1.充分认识加强农村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政府对农村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责任

    农村消防安全工作直接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安全,关系到整个农村社会的稳定。因此,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都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来认识抓好农村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充分认识到抓好农村消防安全工作就是维护好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农村消防工作中的具体体现。各级政府特别是县(市)、乡镇两级政府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消防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政府对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职责,要把农村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党政领导的任期目标,层层签定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书,将消防安全工作与领导干部的政绩考评和提拔任用挂钩,确保各级党政领导在任时有指标、有压力,离任时有交待、有作为。要完善政府领导对农村消防安全工作的督查机制,对工作不力、消极被动的领导要采取必要的组织措施进行调整,对因工作失职造成重特大火灾事故的要严肃处理,以教育和警示广大干部群众。

    2.要把农村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范围

    农村消防安全工作是一个系统性的工程,繁重而艰巨,单一依靠政府也是不现实的,需要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广大群众的共同参与才能取得成效。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农村消防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对农村消防安全工作的推动作用,层层分解工作目标,逐级落实责任,明确任务,齐抓共管,形成共同抓好农村消防安全工作的态势;在开展“安全文明村、乡、镇”、“文明家庭”等评比活动时,应将消防安全工作作为其中的一项内容同步实施,努力为农村消防安全工作打好坚实的社会基础和群众基础。

    3.公安消防机构和公安派出所要切实发挥对农村消防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等职能作用

    作为消防工作的职能部门,公安消防机构在农村消防工作中担负着十分重要的责任,要主动当好政府的参谋,经常对农村消防工作和农村火灾的规律、特点进行调查、分析和研究,及时有针对性的提出农村消防安全工作意见,为政府决策主动提供科学依据;与此同时,要积极指导公安派出所抓好农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帮助他们制定和完善工作制度、职责、程序,建立必要的消防安全工作台账,进一步规范农村消防安全工作;要对现行的公安派出所消防检查程序等工作程序进行进一步修改和完善,要简化手续,使之更加简单、快捷,便于操作;各级公安机关应将农村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公安派出所业务工作范围进行考核评比,并作为一项硬指标来落实,使公安派出所能经常性地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宣传和教育活动,及时发现和督促整改火灾隐患,不断改善农村的消防安全条件,落实防火措施,做到防患于未然。

    (二)切实加强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改善农村落后的消防安全条件

    1.加强农村小城镇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以加强小城镇消防规划建设工作为突破口,带动当地条件较好的村屯消防规划工作开展,以点带面,逐步向各行政村推进,通过加大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的力度,从源头上提高农村抗御火灾的能力;在积极整改先天性火灾隐患的同时,还应有计划的逐步解决村屯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防火间距不足、消防车道堵塞、消防水源匮乏等重大问题,并合理利用村屯空旷场地划为防灾避难安全区域;在撤乡并镇和改造旧乡镇的时候,应做好开辟防火带,设置防火墙,提高建筑物的耐火等级等方面的工作;要利用农村电网改造,动员广大村民及时更换和规范室内电气线路,杜绝乱拉乱接现象,彻底解决电线老化和过负荷等问题,使电线铺设、安装达到消防安全,减少农村电气火灾事故的发生;应在农村积极推广使用“沼气”等新能源,逐步取代原始落后的用火方式;要立足实际,按照“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逐步解决农村消防工作建设和发展的专项经费问题,加大对农村消防工作的资金投入,购买必要的消防灭火设施、装备,为提高农村整体抗御火灾能力奠定坚实的物资基础。

    2.重视农村多种形式的义务消防队伍建设

    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结合农村实际情况,建立地方专职、乡镇企业自办及村屯自办等多种形式的农村义务消防组织,努力构筑一个以公安派出所为依托、以行政村为载体、以农村治保会为纽带、以治安协调员为骨干、以村民家庭为单元的农村消防安全管理网络;制定有地方特色可操作性强的农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使每一户农家、每一个村民了解和掌握一定的消防安全常识,并定期开展检查;加强消防扑救技能训练,做到管理制度化、日常工作规范化,有效地担负起农村的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和初起火灾扑救等任务,真正成为农村消防工作的主力军。将消防安全工作渗透到每户农家、每个人身上,深入到田间地头,从而最大限度地消除农村消防安全工作的空白点和死角。

    3.加大农村火灾隐患的整改力度

    由于农村经济条件相对落后,因此,农村火灾隐患的整改应分清轻重缓急,突出重点;要抓住农村道路、水、电、气工程改造的各种机遇,逐步对现有的耐火等级低、大面积连片的农村建筑进行改造,动员村民通过更换建筑材料、在可燃结构上喷涂不燃材料等手段来提高居住建筑的抵御火灾能力,达到不断改善农村的消防安全环境的目的。

    (三)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结合农村偏远而辽阔的实际情况,针对农村火灾的特点,多渠道、多方位、多形式,有的放矢地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广大村民的消防安全意识

    1.针对农村消防工作的薄弱环节,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1) 要充分利用农村现有的宣传资源,巩固和扩大农村消防宣传教育阵地。利用广播、电影、电视、图片展览、宣传画廊、宣传标语等广大农村群众喜闻乐见的消防宣传教育的有效形式,在农村赶集等人员相对集中的地点,大张旗鼓地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尽可能扩大消防宣传教育面;要紧紧抓住农村普法教育和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等机会,把消防知识作为一项内容纳入其中;适时开展赠送消防科普知识、编演消防小品和相声、消防安全专场电影放映等活动,使广大农民在轻松活泼的气氛中学到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广大农村群众在生火做饭、取暖时,炉灶周围不要堆放过多的柴草等可燃物,点燃的油灯、蜡烛、蚊香不要靠近可燃物,火柴、打火机等火种要放在小孩拿不到的地方;在家内拜神祭祖时要清理有关易燃、可燃物质,定时查看香火。总之,要教育农民消防安全只有从日常生活中的小事做起,才能有效地预防家庭火灾。

    (2) 要利用消防站对外开放的机会,让农村群众与消防“零距离”接触,增加对消防工作的感性认识。目前县(市)几乎都只有一个公安消防队,由于地处城区,农民很少有机会到消防站来参观,在这方面,我们要有计划地做好“请进来”的组织协调工作,有条件的要争取利用流动宣传车作到“走出去”;通过“请进来”和“走出去”的形式,让广大群众真正走进消防,了解消防,接触消防,支持消防,参与消防;通过组织群众实际模拟操作和实物实地观看具有典型意义的火灾案例以及鲜活的事例,让广大群众增加对消防工作的感性认识,真正明白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懂得发生火灾的原因及危害性。

    (3) 要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在火灾多发时期,可采取发布通告、召开村民会议、宣传车走村串户巡回宣传、利用宣传媒体播放或刊登消防知识等形式,或在村口、路边醒目位置刷写消防宣传标语,设立固定式的消防宣传栏和防火标志,张贴悬挂消防标语等,有针对性地宣传预防和扑救火灾的方法;要重视加强对老弱病残和小孩等农村弱势群体人员的消防宣传教育,努力防止因用火不慎和玩火引发火灾事故;与此同时,要认真收集、总结广大农民在多年的生活实践中积累的防火经验,并将其编成通俗易懂、朗朗上口的消防歌谣,在村民中广为宣传,这样也可以起到潜移默化的宣传教育效果。

    2.要切实抓好农村中小学校的消防宣传教育工作,以点带线,以线带面,推动农村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的全面开展

    目前不少地方的中小学生消防安全教育只在部分城市(区)学校进行了试点,这项工作应尽快延伸到农村中小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和公安消防机构要紧密配合、各司其职,抓紧制定农村中小学校消防教学计划,编写相应的教材,并对教师进行先期培训,以保证消防教育的质量。这样不仅能增强在校学生的消防安全意识,使他们掌握基本的防火灭火知识,同时又可以通过学生把消防知识带到千家万户,实现一名学生带一个家庭、一个学校带一个村镇的良好示范效应,从而推动农村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向纵深发展。

    3.各级公安消防机构要会同当地公安从重、从快加大对农村放火案件的侦破力度,采取公开批捕、公开审判等有效手段震慑犯罪分子;在加大打击力度的同时要督促农村基层政府、派出所和街道、村民委员会着力抓好治安防犯工作,积极主动化解群众生活中的纠纷与矛盾,创造农村安全稳定、和谐向上的生活环境。

    六、对《村镇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几点建议

    近年来农村经济不断好转,新、扩、改建建筑逐渐增多,但是,农村经济底子薄,规划工作远远滞后于发展现状,供水、供电、供气等辅助工作不配套。同时,个人建房情况较多,由于每家每户的经济实力不一样,因此也就无法要求村民统一按照现行《村镇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建房,针对黑龙江省的实际情况笔者认为现行《村镇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在修订时,应注意以下几方面:

    (一)《村镇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在修订时应充分考虑到我国地域辽阔,南、北方与东、西部在气候和经济发展上的差异。

    (二)村镇建筑的总平面布局应划分区域,每个区域中的居住建筑不应超过30户(或50户),这样便于控制重、特大火灾的发生。

    (三)村庄内的通道应符合消防车通行的要求,村庄与外部公路之间连接道路的路面应达到重载消防车在雨、雪天的通行要求。

    (四)住宅室内的电源线设在吊顶内的应穿金属管保护,设在吊顶下的应敷设在阻燃线槽内。

    (五)住宅内厨房与住屋之间应采用防火墙分隔,住宅与仓房联体建设时,两者之间应采用防火墙分隔,且防火墙应砌至屋面基层的底部,不高出屋面。

    (六)合理限制农村建筑物的高度。

    (七)合理要求村(屯)粮食仓储、燃料堆放、化学危险品存储区域的划分。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6]1号)关于“加强农村消防工作”的精神,农村消防工作和农村消防规划工作已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统一部署中,成为建设新农村系统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村消防安全工作关系到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关系到广大农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人身安全,加强和改进农村消防工作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保障。虽然农村消防工作是当前我省消防工作的薄弱环节,但是只要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切实采取有效的工作措施,坚定信心和决心,就一定能把农村消防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来,为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努力创造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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