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是国家和社会的未来,我们常常将他们比喻为“祖国的花朵”,寄予无限的希望。然而,在他们成长的道路上,也常常会遭遇各种挫折和灾难---火灾便是其中的一种。因此,大力加强青少年消防安全教育,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增强他们的自我保护能力,既是消防工作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更是我们每个成年人义不容辞的责任。
关于青少年消防安全教育,近几年吆喝了不少,不少地方都成立了相应的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活动,确实在一定范围内营造了教育的氛围,提高了一部分青少年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但从整体上看,这项工作的广度和深度都还远远不够,还存在着很多不足。笔者认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说得多,做得少,青少年消防安全教育往往有名无实。
对青少年进行消防安全教育的重要性,大部分人都已形成共识,但真正能够认认真真抓落实的却比较少。一些地方成立了青少年消防安全教育指导委员会等组织,但却很少开展具体的活动;一些地方在开展教育时,热衷于搞形式、走过场,文件下发了不少,大型集会活动也搞了很多,场面也颇为轰轰烈烈,但领导的讲话稿一念完,活动也基本上到此结束,缺少实质性内容;一些地方在实施过程中以“冷热病”的形式出现,宣传教育给人的印象是一阵风,不能将其列入计划,缺乏系统性、经常性,不能深入持久地开展;一些地方将其仅仅看成上级交办的任务,不是为教育而工作,而是为任务而工作,为了显示出响应号召,往往指定某几个学校,这几个学校再指定某几个班来搞,应付检查了事,造成受教育的覆盖面十分狭窄;一些地方为了树典型、争先进,于是在开展教育时仅仅对个别学校或部分学生进行“重点扶持”,旗帜虽然树起来了,但其全面工作却泛泛一般,达不到普及教育的目的。凡此种种,造成青少年消防安全教育有名无实。
二、城市开展得多,农村开展得少,青少年消防安全教育发展不平衡。
由于受主客观因素的制约,青少年消防安全教育的局限性很大,往往是城市相对开展得多,农村开展得很少,即使在城市中,也仅仅是地(市)级以上城市相对开展得多一些,而县级城市就比较少,有的地方甚至完全空白。这种情况的出现,与消防工作的社会化程度不高有很大的关系。对农村的消防监督和消防教育本身就是一个“盲点”,加上农村相对落后的思想文化的影响,以及消防教育的幅射面和幅射力度相对薄弱,给农村学校的消防安全教育工作带来相当大的困难。同时,农村学校在这方面缺乏有力的指导和直观的体验,许多教师自身对消防工作了解得尚且不多,在对学生开展教育时,自然感到无所适从,力不从心。所以有些地方虽然搞了,大多是敷衍了事,效果甚微。事实上,对于文化程度相对较低的农村而言,对青少年系统地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显得尤为重要。
三、专业部门抓得多,社会整体配合少,青少年消防安全教育缺乏统筹协调。
《消防法》规定,消防宣传工作应由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公安、消防、教育、劳动等行政主管部门实施,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影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但真正落实起来却往往是消防机构和学校在唱“独角戏”、“二人转”:一些地方把教育任务完全推给学校,可学校由于教师自身消防知识的不足和教学场地、器材的匮乏,造成纸上谈兵,缺少实际意义,同时,对校外青少年的教育则更为空白;一些地方则认为消防安全教育主要是消防机构的事,对消防机构有依赖思想,但消防机构由于人力有限和组织实施的困难,往往造成顾此失彼,挂一漏万;一些地方则由于对社会整体的消防宣传教育不够,致使部分青少年在家庭生活和日常社会环境中形成许多不良习惯,给教育带来困难。由于各相关部门缺少统筹协调,不能很好配合,因此,从人力、财力、物力还是其它方面投入到消防安全教育上的力量都是薄弱的,致使教育主体单一、力量薄弱、形式呆板,教育效果差,久而久之,问题会越来越多。
四、消防常识教育多,消防法制教育少,青少年消防安全教育内容不全面。
随着社会文明的进步,经济建设的加快,对消防安全教育的要求已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而由于受传统观念和思想的影响,在青少年消防安全教育中,一些地方思路狭窄,形式简单,教育内容偏面,往往着重对青少年进行自防自救知识教育,而忽视了对他们进行消防法制教育,致使一些青少年学会了报火警,却乱打119谎报火警,甚至恶意纵火,寻求刺激。另外,一些地方课堂教学多、理论讲授多,而自救逃生演习等实践活动少,致使一些青少年在实际生活中缺乏“实战”经验,一旦遇到火险,仍手足无措;一些地方只知道照本宣科式的宣传教育,不注重提高方式方法的亲和力和趣味性,以致好奇心和贪玩心都普遍较重的青少年难以接受,甚至感到厌烦,自然难以达到教育的目的。
对青少年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关系到他们的成长进步,关系到我们国家的未来,是一项社会性、长期性的基础工作。同时,由于青少年人数众多,分布面广,而我国社会大消防格局还没有完全形成,各种教育条件还不十分完备,所以给这项工作带来了相当大的难度,这就要求我们多发挥主观能动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克服客观上的困难,将青少年消防安全教育工作扎实、深入、持久地开展好。笔者认为,应做到以下几点:
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青少年消防安全教育摆到重要位置。
青少年正处在学知识和成长的关键时期,大力加强消防安全教育,不仅能使他们从小树立强烈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法制观念,增强他们防火灭火的常识和技能,提高他们自我保护的能力,使他们终生受益,而且还能通过他们带动家庭和全社会消防安全意识的提高,扩大消防宣传教育的广度。因此,大力加强学生消防安全教育,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不仅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需要,也是时代发展和社会文明的必然要求。各有关职能部门和宣传教育机构,一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联系,相互配合,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职责,强化措施,完善制度,认真落实,把这项工作做到每个学校、每个班级,把消防安全意识渗透到每个青少年学生心中,切实将其当作社会整体消防宣传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抓实抓好,抓出成效。切忌图形式、走过场,开空头支票,做表面文章。
二、要强化责任,狠抓落实,着力构建青少年消防安全教育的长效机制。
对青少年学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关系到他们的成长进步,关系到国家的未来,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各级政府要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各有关职能部门的消防安全教育工作职责。公安消防机构要发挥好组织、指导、协调、服务作用,积极协调各部门各单位形成合力。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等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的法定责任和义务,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司法、科技部门要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列入普法和科普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大推广力度。教育、劳动部门要把消防安全教育纳入义务、学历教育和职业教育体系,使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科学知识成为学生及广大青少年知识结构、从业技能的组成部分,从而形成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消防安全教育机制。尤其是要充分发挥教育、劳动等部门的教育、培训职能,和各类大众传媒的宣传教育职能。在青少年集中的学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校长和班主任要对本地、本校、本班级的消防安全教育工作负责,要将其纳入学校教学计划和安全工作序列,同其他教学、安全工作同部署、同考评。要坚决杜绝“雷声大、雨点小”、“一阵风”、“冷热病”等现象。要加大投入,在人力物力上予以保证,各级公安消防机构和教育、劳动等部门要密切配合,认真编制相关教材和宣传资料,配备相应的配套器材、设施、场地,为扎实、深入、持久地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创造条件。
三、要因地制宜,多策并举,针对性地开展丰富多彩的消防安全教育活动。
从去年以来,在公安部消防局的统一部署下,全国深入开展了消防宣传“四进”工作,为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消防安全教育提供了良好契机。各地要紧紧抓住这一有利时机,紧密结合当地实际,根据城乡生活环境、当地火灾特点和青少年的年龄、生理、心理特点,以及知识结构、认知能力的差异,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安全教育。要通过闭路电视、黑板报、宣传栏、上消防课、活动课、学科教学渗透、举行灭火疏散逃生演习、开展“青少年消防夏令营”、“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119消防日”宣传活动等多种形式,有计划地对青少年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做到因地制宜,多策并举。在宣传教育的覆盖面上,既要注重对城市青少年的宣传教育,也要加强对农村青少年的宣传教育;既要注重对中小学生的宣传教育,也要加强对大学生、中专生的宣传教育;既要注重对学生的宣传教育,更要首先加强对校长、教师、教育行政人员、职工的消防知识技能培训,使他们做到先学一步,提高自身消防安全教育的能力。在宣传教育的内容上,既要强调知识性,又要做到通俗易懂,便于理解和掌握,使其贴近学生、贴近生活、贴近实际;既要着重青少年自防自救能力的提高,又要加强他们的消防法制教育,使他们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在宣传教育的形式上,既要注重课堂教学,做到每个班级每学期至少专门安排2个课时的消防课,又要突出生动性、趣味性、可操作性和参与性,注重让他们进行必要的消防技能操作和火灾现场逃生训练,掌握在学习、生活中的防火、灭火、疏散自救逃生常识,感受“实战”体验。同时,要充分发挥消防站这一消防教育基地的作用,有计划地组织广大青少年,特别是在校学生参观消防站,每一名学生在校期间至少要参观一次消防站,要利用消防站的各种防火、灭火、疏散逃生模拟设施和消防安全教育影视资料,增强他们对消防工作的感性认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总之,青少年消防安全教育是一个系统工程,从小培养他们预防火灾的意识和能力,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任务,需要各级领导、专家和教育工作者不断地探索与实践。我们坚信,今天的努力,定会迎来119灿烂辉煌的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