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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灾害事故特点及灭火救援对策
双击自动滚屏 发布者:admin 时间:2010-8-26 17:08:45 阅读:257次 【字体:

 高速公路是一个国家现代化的标志,目前我国高速公路里程长达2.6万多公里(不包括港澳台),仅次于美国,位居世界第二位。高速公路虽然满足了交通运输的需求,提高了运输能力,但高速公路一旦发生意外交通事故将会引起一系列火灾或爆炸,就会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立足我们消防部队现有装备的条件下,如何做好高速公路的灭火救援工作,下面,我结合实际谈一些粗浅的见解。

    一、高速公路基本状况

    目前通过武清区的高速公路有京津塘高速公路(1993年9月25日全线通车,全程142.6km。武清段从41.8km至86.1km。)、津保高速公路、津蓟高速公路。正在修筑的有京沪高速公路,京津高速公路(北通道)、准备修筑的有京津塘高速公路三线(南通道)、京沪蓟塘联络路,预计到2007年底武清区境内高速公路长达163公里,出入口12个。

    (一)多车道、全封闭、全立交

    按国际标准设计:一般高速公路通常为双向四车道,路幅宽22米,另加两条应急停车道。道路中央设有中央分隔带,由绿化草坪及防撞护栏分隔,防止车辆逆行。高速公路与铁路、公路交叉时,均采用立交形式。沿高速公路两侧均设护栏网,防止人、畜、其他机动车辆进入路内,达到全封闭。京津塘高速公路有跨河桥52座,互通式立交桥10座,分离式立交桥130座。

    (二)管理严格,附属设施多

    为确保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畅通,在交通管理上应严格执行“高速公路交通管理规则”的各项规定。高速公路严格控制车辆进入,出入口除按沿途城镇设置外,在与必要的普通公路联接处设置出入口,一般间距为15km。高速公路沿线设有电子监控系统、收费系统、通讯系统、照明系统等交通工程及其他服务设施,如收费站、加油站、停车场、洗车站、商店、饭店、隧道通风装置等诸多附属设施。一般情况下,停车场之间间隔10——30km,休息区间隔30——50km,服务区间隔20——100km。国外有的高速公路将停车场、休息区、服务区设在一处。京津塘高速公路有管理控制中心及服务区4处(武清徐官屯一处)。

    (三)车速快,通过力大

    由于高速公路具备车辆高速行驶的条件,一般高速公路设计车速为80——140km/h,且通过量为10000——15000辆,有的干线可达10万辆以上。京津塘高速公路设计行车速度为120km/h,日通过量5万辆车次。

    二、引发高速公路火灾及事故的几个因素

    (一)车辆行驶速度快是造成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

    (二)车辆装载危险物品,因固定措施不当或堆放的不合理,当车辆刹车或颠覆时,引起固定措施失控而发生危险物品移位、磨损、撞击坠落而引起火灾或泄漏。

    (三)大雾天、雨雪天,视线不清造成车辆碰撞而发生火灾。

    (四)驾驶员技能差、疲劳驾驶等因素造成车辆失控、冲撞隔离栏、护桥栏而引起火灾。

    (五)车辆长时间行驶,引起发动机超负荷运转,使发动机温度剧升,引燃滴漏在外壳的机油而发生火灾。

    (六)车辆长年缺乏保养,电路老化,容易引起短路而酿成火灾。

    三、高速公路火灾给灭火救援带来的几个不利因素

    (一)灾害事故地点的不确定性

    道路上行驶的车辆一旦发生火灾,报警人对其确切的地址往往只讲大致地点,造成“119”指挥中心调度难,对责任中队来讲,要迅速准确到达起火现场,确实具有一定难度。

    (二)出入口的设置与消防站点布局不合理

    高速公路的出入口设置是根据交通流量而设计,没有考虑与消防站的合理布局,有时责任区中队无法以最近距离,最短的时间赶到灾害现场,这样往往容易延误灭火或救援的良好时机。

    (三)报警不及时

    由于目前通讯比较发达,事故发生后利用移动电话拨打119报警直接进入市119接警系统,由市消防局调度指挥中心转警;或发生事故后交通、路政部门到场后再向“119”报警求助,延误了报警时机。

    (四)道路堵塞

    遇到雨天、雪天、路面结冰、交通流量较大、交通事故等各种不利因素,容易造成交通堵塞,消防车辆无法迅速到达现场。另外,灭火救援结束归队时,不能逆向行驶,回队时间较长。

    四、高速公路灾害特点

    (一)燃烧蔓延快

    高速公路上的火灾,其燃烧物品多为易燃品,如汽油、柴油等燃料。着火点又多数处在相对高处,风力大于地面,风助火势,燃烧蔓延速度相当快。

    (二)容易发生群死群伤

    高速公路上的车辆发生火灾,其起火部位多为发动机。当火灾发生时,常会造成人员惊慌失措,容易引起拥挤、踩踏。当火灾涉及电路部位时,常会使车门控制失灵而无法开启,从而造成群死群伤。

    (三)易发生爆炸及流淌火灾

    道路上行驶的车辆,其装载物品的危险性具有不确定因素。当行驶途中车辆一旦发生火灾时,难免会发生意想不到的事情。如危险品罐体间碰撞发生爆炸、气体泄漏遇明火而引起燃烧或爆炸、液体泄漏产生蒸汽遇明火发生爆炸,也可能发生可燃液体泄漏遇明火引发的流淌火灾。

    (四)高速公路火灾经济损失大,政治影响大

    由于部分进口车辆、车载物品、特种车装备高级仪器设备等,这些车载物价值相当大,有些在百万元以上,一旦发生火灾,会立即引起交通堵塞,造成局部路段交通中断。交通一旦瘫痪,经济上将造成巨大损失,政治上影响也较大。

    (五)疏散困难

    高速公路上一旦发生火灾事故,易导致人员、物品、车辆无法及时疏散,同时,事故车辆的制动咬刹、爆胎、车辆变形等使其不能迅速撤离现场。

    (六)事故的多元性和救援难度大

    高速公路交通事故易导致数辆、数十辆、甚至上百辆汽车相撞,且随时可能发生起火燃烧或爆炸。车辆毁坏变形或坠入路沟、众多司机和乘客被困在受损车辆内无法逃生,随时都会有生命危险。多车多点相撞时,救援点多、线路长,事故造成道路堵塞,救援装备和人员难以接近事故现场,疏散人员极为困难。

    例如:2003年3月25日6时25分,在甬台温高速公路温州乐清蒲岐段,发生的特大交通事故,47辆各种类型和用途的车辆,在长约2公里的11个地点发生追尾碰撞,其中6处事故点9辆车内有人员受困,一处事故点发生2辆化学品运输车起火燃烧,整个事故共造成11人死亡29人不同程度受伤入院救治。且事故发生在高速公路乐清湾高架桥上。

    (七)水源缺乏,取水困难

    由于高速公路是全封闭的,且没有设置消防水源,因此灭火救援时的供水主要依靠消防车的自备水。即使事故地点附近有水源,但高速公路的路基一般要高于周围环境,且有隔离栏等阻碍,所以取水非常困难。

    五、做好灭火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一)责任段公安消防队对本段高速公路基本情况的熟悉掌握

    责任区段的消防中队应周密调研,其基本内容为高速公路的起止点、线路走向、各出入口位置及交通条件和车流量情况;高速护栏网外两侧相近地段交通道路和水源情况;高速公路构造、各种设施标志的性能作用;行车状况对救人、灭火抢险的影响;高架桥、立交桥、跨河桥情况;责任区段内中央分隔带所设防撞护栏可移动段的准确位置。

    (二)加强装备建设(特勤器材、通讯器材)

    目前除特勤大队器材配备较为齐全外,各中队配备只适应一般的灭火救援需要,一是无侦检器材和无火花破拆工具;二是各中队通信器材(手持台)也只适用于一般的灭火救援作战需要,高速公路一旦发生象“京沪高速江苏淮安段‘3•29’交通事故导致液氯泄漏特大事故”,一线消防官兵必须佩戴空气呼吸器,因而常规电台不能发挥应有作用,为此需为高速公路沿线消防中队配置头顶式通信联络装置以适应灭火救援战斗需要。

    (三)跨战(地)区作战准备

    高速公路发生灾害事故有时不单纯是交通事故、普通火灾,有时是一连串的事故发生,如因交通事故引发化学危品槽车火灾、爆炸或泄漏事故等,事故的发生也不可能只固定某个中队的辖区内,因此跨区域就近调集消防力量,共同完成灭火抢险任务,以实现优势互补和人员装备、灭火剂等消防资源共享,是摆我们面前的课题。应广泛借鉴外地的好经验好做法,如川滇黔边区跨省灭火救援联动机制的模式,建立京津、津冀间跨省灭火救援联动机制,提高灭火救援的能力。因此,高速公路沿线执勤消防中队应根据跨区域紧急救援行动的特点,制定紧急救援行动方案,正确掌握行动要点、程序和方法,确保跨区域救援任务的圆满完成。

    例:在2001年扑救“5.15”京福高速公路齐河段液化气槽车火灾中,德州市、济南市消防支队齐心协力,共出动17部消防车、150余名官兵,在原山东省公安消防总队张铭德总队长(现任天津消防总队总队长)的亲自指挥下,采取得力措施,坚持战斗20多个小时,成功堵漏,避免了爆炸事故的发生。

    (四)灭火救援实战演练

    为使灭火救援工作有的放矢,应充分做好灭火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在全面掌握辖区路段高速公路的基本情况、学习高速公路有关知识、分析高速公路灭火救援工作的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措施的前提下,要经常与高速公路交警和路政管理部门协同开展高速公路的灭火救援演练,全面提高消防部队的抢险救援能力。

    六、高速公路灭火救援对策

    (一)认真受理火警

    做到情况清楚,事故地点、类型准确。主动了解现场情况:一是发生灾害事故的路段(公里数);二是是否发生泄漏,危险品化学名称、数量、范围;三是是否已经着火爆炸;四是有无人员伤亡及被困人员状况;五是报警人姓名、地点、报警电话。

    (二)加强指挥调度启动高速公路灭火和抢险救援联动机制

    在认真受理火警的同时,通知高速公路交警实行高速公路封闭,严禁无关车辆进入,疏散被堵车辆。高速公路管理单位在各路段开通绿色通道,并派相关人员到相应的高速入口收费站口服务区入口引导消防车进入高速公路,并保证消防车上下高速不受阻碍。调集医疗救护部门实施现场急救;调集牵引车、吊车配合实施灭火救生救助活动。

    (三)加强第一出动

    由于高速公路上水源较缺乏,因此在调派车辆时一定要根据灾害事故的不同特点,充分考虑到各种灭火剂数量的问题,满足控制火势消灭火灾之需要。

    (四)快速到达火场

    当“119”指挥中心接到高速公路报警时,应根据报警地址,正确判断迅速派出距事故地址最近的中队,如遇较大灾害事故,应同时从相向的入口派出车辆。

    (五)坚持救人第一原则

    当客车、轿车等由于撞击发生火灾时,车辆多数变形,乘车人员大多受伤,车门不能正常开启。再加上火势的威吓,使被困人员惊慌失措,情绪不稳定,并且大多被困人员无法靠其自身力量逃生。此时,消防队应以最快速度,兵分二组作战:第一组快速出水灭火,从心理上减轻被困人员心理压力;第二组及时进行破拆,解救被困人员,同时进行精神安慰,消除被困人员激动、紧张情绪,使被困人员配合战斗员破拆,及时解救被困人员。

    (六)正确选择停车位置,设立警示标志,及时组织疏散,注意自身安全

    接警出动时,要通知高速公路交警部门和路政管理部门同时赶赴现场维护交通秩序,实施交通管制,协同作战。当因交通事故而引发化学危险品发生泄漏、爆炸等事故时由当地政府牵头组织公安、武警、当地驻军等力量实施紧急疏散。消防队到达现场选择停车位置时,不仅要有利于灭火作战和抢险救援的开展,而且还要考虑到高速公路的通行,特别要注意自身安全,防止自身安全事故的发生。如果事故位置在消防车辆行驶的另一侧车道上,消防部队必须在严格交通管制的情况下,才可以从紧急疏散口进入另一侧车道,接近事故现场。在道路交通没有封闭或实行交通管制的情况下,严禁铺设水带穿过中央隔离带进行隔道灭火行动。灭火救援时,应在离事故现场后方1公里处设立慢速行车标志,提醒驾驶员车辆已进入减速“缓冲区”,并留有专人看管,向过往车辆发出信号;在200米处设立警示标志,提醒驾驶员绕道或慢速行驶。在灭火救援行动中,要严密组织,严格纪律,参战人员必须穿戴有荧光标志的服装,行动时应“左顾右盼”,不要随意走动;没有作战任务的人员应登车待命或站到护栏的外侧,避免被行驶车辆撞伤。

    (七)路外参与救助

    当灾害事故发生在高架桥时,可以考虑调集各类举高消防车(云梯车、登高平台车、高喷消防车)实施路外参与灭火救援。

    (八)开辟灭火救援救生通道

    由于高速公路全封闭、全立交,当发生重特大灾害事故时,应考虑适当拆除部分护栏网,假如事故点距立交桥、涵洞较近应考虑利用15米拉梯、6米拉梯开辟救人通道。开启中央分隔带防撞护栏可移动段疏散被困车辆。

    (九)全面解决供水问题

    1.水是火场的主要灭火剂,各参战泵浦车应主动寻找路侧的可用水源。

    2.除了可以向火场直接供水外,根据火场规模,在1500米内可进行串联供水。

    3.当水源距火场较远且超过1500米时,利用消防水罐车运水。水源处用泵浦车或浮艇泵取水,火场处用水罐车出水。

    4.水源距路侧较远或桥(沟)下水面低于消防车进水口8米时,利用浮艇泵向道路上的车辆供水形成接力供水或运水。

    5.选用储水量在10吨以上的大功率水罐车,如斯太尔、美国大力水罐车等,利用高压胶管作喷雾作业,以达到节水目的。

    七、处置高速公路火灾事故注意事项

    (一)高速公路上如发生客车、轿车等火灾,应及时调派特种抢险车,利用破拆工具及时解救被困人员。

    (二)注意自身安全。在行驶途中,应注意车辆安全,人员乘坐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在扑救过程中,要注意防止油箱爆炸、车胎爆裂,装载危险物品发生爆炸及腐蚀液体烧伤。遇到有毒物品时,应及时佩戴防毒面具。

    (三)在破拆时,应注意使用无火花破拆工具,同时还应注意玻璃碎片、角铁等尖锐物品对施救及被救人员的意外伤害。要利用雾状水及时冷却油箱等易燃易爆部位,利用泡沫对泄漏在地面的燃油进行覆盖,防止造成二次灾害。

    (四)扑救高速公路火灾,应及时同高速公路管理部门、交警取得联系,及时疏散车辆,确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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