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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推动社会单位全面贯彻落实消防法律法规的几点思考
双击自动滚屏 发布者:admin 时间:2010-8-26 16:57:29 阅读:164次 【字体:

进入21世纪,我国迎来发展社会主义事业的良好机遇。随《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消防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全社会尤其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贯彻落实以《消防法》为主线的一系列消防法律法规,对于开创消防工作新局面,有效预防重特大火灾事故,将起主要的决定性作用。近期,从参加的对消防监督工作调查了解情况看,社会单位贯彻消防法律法规还存在较大差距,究竟如何推动其发展是消防工作面临需要研究解决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目前社会单位贯彻落实消防法律法规的现状。

    一是社会单位及消防安全责任人自觉贯彻落实消防法律法规的意识不强。在许多单位没有把贯彻落实消防法律法规当作是确保自身消防安全的必要工作来看,仍然认为消防工作只要符合有关部门的要求就行,出发点是为了应付有关部门的监督,主动学习和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意识不强。有的单位甚至在消防监督部门依法做出责令改正的决定后,也不按要求进行整改,认识不到位。

    二是许多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极不稳定,流动性大,业务素质不适应依法管理消防安全的需要。目前,消防管理人员仅通过参加消防部门组织的短期培训班获取一些消防管理知识,但这类社会培训因授课人员能力、培训时间、内容等因素的制约,往往对各类人员进行大杂烩式的培训,效果十分有限,难以真正使大量从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人员具备依法开展消防安全管理所需的水平,造成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时紧时松,存在的大量消防安全隐患,单位自身认识不到,不能自觉消除。

    三是有的社会单位看似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齐全,实则内容陈旧,且与法律规定不一致,或者是不抓落实或抓落实不够,个别单位目的仅是为了应付检查,尤其是一些营业性场所的防火检查、巡查制度流于形式,不能及时消除影响消防安全的动态性火灾隐患。有的社会单位只注重消防安全硬件方面的投入,轻视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看似各类消防设施、灭火器材齐全,实则一旦发生火灾,就会因设备故障、关停、水不足、电不通或不会操作、处置不当等原因,导致消防设施、灭火器材不能发挥正常作用,尤其是在设有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火卷帘等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因消防设施专业技术含量较高,消防管理人员、设备操作人员不懂不会,不能及时定期维护和排除故障,无法确保系统日常有效运行或火灾时正确使用,必然小祸酿成大灾。四是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消防部门的监督指导尤其显得不够重视,对自身的消防安全职责认识不清。

    二、推动社会单位贯彻落实消防法律法规工作的几点思考。 

    (一)社会单位自身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必须逐步纳入法制化的轨道。尽管我国还受历史、文化、教育等因素的制约,全社会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整体意识还不强,但消防工作直接关乎公共和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特殊性,全社会自觉贯彻落实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社会单位尤其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主动贯彻落实消防法律法规,完善消防安全条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管理制度,及时主动消除火灾隐患,是确保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的最终途径。党在十六大提出要建立法治社会,实现法治文明,这既是对社会行政管理者的要求,也是对行政管理相对人的要求,二者是相统一的。依法管理是规范消防行为和确保消防安全的必由之路。社会单位依法进行内部消防安全管理,既是法律的强制要求,也是确保单位自身消防安全的需要。对一些消防设施不到位且经济条件差、整改火灾隐患困难的单位更需要向管理要安全。从以往的重特大火灾事故来看,造成火灾发生、蔓延扩大都与在安全管理环节中出现纰漏有关。没有依法进行消防安全管理造成事故,就必须要承担法律责任。因此,确保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的必由之路是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纳入法制化的轨道。

    (二)深化社会消防宣传工作。通过开展广泛深入的消防宣传教育,使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知法”,增强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提高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自觉性,是全面贯彻落实消防法律法规的前提基础。各类新闻媒体主管部门有进行消防宣传的义务,包括消防部门在内的有关部门应当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坚持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各种贴近社会生活的宣传形式和手段,广泛深入地开展消防宣传工作,增强全民的自防意识。通过挖掘消防工作中的先进典型事迹和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进行深层次的报道,一石激起千层浪,促进全社会的广泛关注。要向全社会宣传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的法定职责和义务,使之逐步深入人心,让全社会共同来监督,使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真正由“被动”向“主动”转变。

    (三)建立全社会齐抓共管的管理机制。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实现这一目标要求全社会各方面都必须齐心协力、全力以赴抓好各自的工作,促进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健康地发展。《消防法》规定消防工作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明确了一些相关部门的消防安全职责。全社会共同关心消防工作,各级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齐抓共管是促进社会单位全面落实消防法律法规的有效途径。推动社会单位贯彻消防法律法规工作离不开各级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与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大力协助密切相关。各级政府加强组织领导,经常协调有关部门,宣传贯彻消防法律法规工作,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消防工作中的问题,积极开展消防宣传、检查工作,有利于引起全社会的共同关注和重视,有利于增强社会单位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的主动意识。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把推动贯彻消防法律法规同其他工作结合起来,加强对本系统、行业的要求和指导,编印下发具有行业特点的消防工作手册,有利于提高本系统、本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以往的做法证明,采取树立样板、发挥示范作用进行引导的方法,有利于促进社会各单位学习借鉴试点单位的消防管理经验,自觉运用消防法律法规规范本单位的消防工作,增强自防自救能力。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相对于社会其他单位人员综合素质较高,需要转变观念,正确认识消防安全管理中的法律地位,成为自觉贯彻消防法律法规的模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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