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第三次全体会议上讲话时指出:“推进反腐倡廉工作,要继续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必须继续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特别是要坚决查处大案要案。对腐败分子,发现一个就要坚决查处一个,绝不能姑息,绝不能手软。”这是在新形势下对反腐败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消防部队要想预防和治理腐败,关键在于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中纪委第三次会议公报,在源头上构建党员干部“不想腐败”、“不敢腐败”、“不能腐败”的机制。
一、 建立反腐倡廉教育和激励机制,解决好“不想腐败”的问题。
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腐败,必须抓好教育这个重要环节,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一是要以《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为依据,按照与时俱进的要求,创新廉政教育机制和制度。我们现行的廉政教育机制,如每年组织“党风廉政专题教育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委中心学习组织专题学习”等制度,都是很有效的形式,但根据消防部队驻地分散,有些消防大队(科)的主官个体教育发展的程度不平衡,在制度的落实上也不一定到位,自觉者与不自觉者存在差异,在受教育的程序和力度上存在少数“空白点”,在支队机关和大队中间也有断层现象。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就必须创新廉政教育机制,做到日常教育和集中教育相结合,如省总队可对各支队党政“一把手”机关部门主官每年集中起来教训一次,支队每年可对基层营职以上的干部进行培训一次,结合反腐形势进行系统的廉政教育,并进行廉政条规知识水平的考试,对不及格的进行补课,要把正面典型示范教育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相结合,通过“清官”的典型事迹来弘扬正气,通过反面典型的教训来警示各级领导干部。还可以开展上级领导与一般干部间的“互动”教育,现场解答干部所关心的一些反腐问题,通过答疑,起到沟通一般干部警醒领导干部的作用。还可以结合消防部队实际对苗头性问题开展超前教育,对倾向性问题开展集中教育或专题教育。
二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重点教育内容,教育干部正确树立“三个观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就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作为公安的一个警种,消防部队在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时,必须以“立警为公、执法为民”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首先是要引导干部坚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一个人有什么样的价值观就有什么样的行为取向。从无数大案要案的腐败分子的剖析和忏悔中,都谈到和认识到腐败堕落的原因之一,是放松对政治理论学习,思想上发生蜕变,导致理想信念发生动摇,最后滑向犯罪的深渊。有的人也说自己犯错误往往是一念之差。这个“念”不是一个简单的念头,而是受理想信念所支配的,理想信念一旦出现偏差,价值观就会发生错位,就像大厦失去了支柱,大堤动摇了基石,必然导致政治上的变质、道德上的堕落、生活上的腐化。所以,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必须把矫正价值观放在源头“总关口”的重要位置来抓。加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让干部摆正好个人利益与国家的利益、人民利益之间的关系,解决好“为谁执政、为谁服务”的问题,处理好“为民奉献”与“向人民索取”的关系,增强拒腐防变的自我免疫力,在任何情况下都能稳得住心神、管得住手脚、抗得住诱惑,以坚强的党性、坚定的信念、高尚的人格保证廉洁自爱。
其次要加强宗旨意识教育,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实践证明,权力是一把双刃刀,用好可以为国家和人民谋利益,反之以权谋私会导致腐败,把自己带进罪恶的深渊。所以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权力腐败,必须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宗旨意识教育,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从而自觉做到立警为公、执法为民,保证人民赋予他们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服务。要明确用权为公还是用权为私,是区别廉政和腐败的试金石和分水岭。一旦把权力当成谋私的工具,背离了党的宗旨,必然走向腐败,而且会从小到大,从慢到快一发不可收拾,最终就会使自己思想道德防线失守而走向腐败的深渊不能自拔。
再次,要加强“两个务必”的教育,树立正确的人生观。胡锦涛同志在2003年“七一”讲话中指出:牢记“两个务必”,真正做到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改造主观世界,用改造主观世界的成效推进客观世界的改造,作为消防部队的党员领导干部,都应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正确处理好享乐与艰苦奋斗之间的关系,自觉地继承和发扬我军艰苦奋斗的光荣传统,树立为民服务、艰苦奋斗其乐无穷的观念,自觉地抵制灯红酒绿等腐朽思想的侵蚀,要通过艰苦奋斗教育,进一步增强党员领导干部的党性修养,弘扬艰苦创业、勤俭节约、无私奉献精神,反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利己主义,克服铺张浪费、贪图享乐的习气,要常怀忧患、居安思危、增强拒腐防变的自我免疫能力。
三是创新廉政激励机制,从物资上解决好不想腐败的问题。作为消防部队,党员领导干部因工作关系都有着正常的物质消费需求,如果付出多和得到少过于悬殊,如果基层与机关、富裕地区与贫困地区工作一样,职务一样,但都存在分配上的差异,如果有的是双薪家庭,有的是家属下岗,生活困难,又得不到组织上的关心和帮助,也容易被“穷则思变”和“失衡思变”的思想而滋生腐败,所以组织上应考虑干部应得到的合理的物质利益,创新激励机制,营造一个不想腐败的物质环境。
二、 建立和完善震摄机制,解决“不敢腐败”的问题。
小节不惩,大节必失。腐败有如瘟疫,具有极强的传播性和扩散性,因此,对那些腐败分子采取严厉的手段加以惩处,使廉者有一种安慰感而自觉律己,使贪者受到震慑而自觉收敛,使想贪还未贪者受到警示而打消念头。
一是要高筑腐败成本,形成倒逼的自律机制。要加大对腐败分子的经济处罚力度,并按部队的有关规定,让其离开部队后无任何从业资格,增大腐败作为所付出的经济成本。用一句俗话说:让贪者吃进去的比吐出来的还要多,使有此念头的人权衡得失后因害怕得不偿失而不敢贪。另外对小节问题和苗头性的问题也要深究,做到有贪者露头就打,小贪不处理必成大贪,要形成违法必究的倒逼自律机制。
二是加大警示教育力度,形成强有力的震慑机制。作为消防部队各级纪委部门要加大办案的查处力度,形成强大的反腐声威,使腐败分子吃不好饭、睡不着觉,使心有贪念的人打消饶幸心理。在当前要组织干部特别是那些已贪和想贪的人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纪委第三次全体会议精神,对腐败分子,发现一个就要坚决查处一个,绝不姑息,绝不手软,使一切腐败分子在查处中受到震慑和警示,把腐败分子“清醒”后的“后悔药”变成广大党员干部的“预防药”,从而真正做到警钟长鸣,永葆清廉身。
三是严格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实行“巡视”、“谈话”和“诫勉”制,建立威慑机制。目前我们国家都存在这样的监督矛盾和“缺口”,就是同级纪委受同级党委领导。就消防部队而言,往往是队长或政委是党委的主要负责人,因而纪委很难对同级党委主要领导特别是一把手实施有效监督,这种体制和机制,实际上是有名无实,往往是“看得着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着”,形成了事实上的“虚监”状态。在这种状态下,下级要想监督上级,要视被监督者的觉悟或自觉性的高低而定,一旦有人想摆脱监督,则会失控而形成监督的缺口。为了加大监督力度,就必须认真地贯彻实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执行《条例》规定的上级纪委到下级单位“巡视”和上级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和诫勉 ,诫勉这是一种很好的有效方式,能够从制度上强化党内监督,通过“巡视”谈话和诫勉,既可以把一些不正当之风和腐败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减少腐败现象的滋生,又起到经常性的威慑作用,从而解决“不敢腐败”的问题。
三、 完善监督和约束机制,解决不能腐败的问题。
失去监督的权力是导致腐败的关键所在。胡锦涛在中纪委第三次全体会议上讲话时指出:“十六届三中全会在总结的基础上,根据形势的发展变化,提出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目标,这是我们党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的新要求,是加大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根本举措。”他在讲话中还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按照这个要求扎扎实实地做好工作。要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和纪律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建设反腐倡廉的制度体系,加强监督制约,形成权力正确行使的有效机制。”
一是要采取多种形势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是当前防治腐败的两把利剑,要通过宣传学习贯彻两个《条例》,使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充分认识到两个《条例》的颁布是党的制度建设的重大创新,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举措。同时各级党委都必须根据两个《条例》健全和完善结合单位实际的实施办法和细则,让党员领导干部、执法人员明白自己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使之在头脑中形成一种自我约束力。
二是改革审计制度。变过去的离任时的经济责任审计为任前、任中、离任经济责任的全过程审计机制。增加任中、任前审计,把关口前移,使审计监督职能置于领导干部职务运行和经济运行的事前、事中,这样有利于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三是推行重大问题民主决策制、述职述廉和会计委派制。如实行重大问题民主决策,解决过去一把手说了算的暗箱操作,增加问题决策的透明度,按照《党内监督条例》规定从党委纪委到基层党委党总支、支部负责人,每年在规定的范围内进行述职、述廉,并邀请党外群众代表参加,根据述职述廉情况进行民主评议。部队会计是否像地方一样实行上级委派制,并实行定期轮换。这些机制能有效制约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主观主义和独断专行的作风,增强民主氛围。对那些已贪的人通过述职述廉可以查颜观色捕捉到一些蛛丝马迹,对那些想贪而未贪的人也是一种震慑。对会计委派既能制约财务上的违规行为,也能预防因主要领导长期在一个单位形成“独立王国”或 “利益集团”。
四是加大对大型物资采购、工程管理的监督力度,完善并落实有关制度,截断行贿受贿的主要渠道。无数腐败案件证明,有很多腐败是从物资采购、工程项目方面行贿受贿而打开缺口。从管理体制上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实行领导回避制,禁止领导干部直接插手或干预物资采购、工程发包工作。大型物资采购和工程外包实行招投标制度,增强物资采购和工程外包的透明度,防止暗箱操作。
五是要不断扩大监督的领域,形成监督的合力。要把党内监督、地方政府监督、行政监督、法律监督、新闻舆论监督、群众监督、家庭监督等有机结合起来,形成监督的整体合力,要采取多种监督形式和手段,在时间上、空间上确保监督的多种监督形式和手段,在时间上、空间上确保监督的连续性和广泛性。通过八小时内、外和工作领域、生活领域、社交领域、思想领域各层面的监督,实行对权力运行全过程的监控。
六是要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并切实强化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发挥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源头防腐上的监督和约束作用,解决好“不能腐败”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