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8月1日,巴拉圭首都亚都松森北郊超市发生大火,营业员为防止顾客偷东西溜走关闭超市安全疏散出口,使顾客逃生无门,酿成死亡500多人,数百人受伤的特大火灾事故。这起火灾事故,把超市特别是大型超市在消防安全疏散方面存在的问题,摆在了我们面前。
超市,是社会发展的产物,以方便群众生活的商业模式出现在各大中城市,在给城市商业繁荣增添了一份新两点的同时,由于超市从业人员多,商品物质集中,顾客流动性大,使得超市的消防安全疏散设施显得非常重要。超市的消防安全疏散设施,是指在超市发生火灾后,超市工作人员和顾客逃生的主要路径和重要设施。它包括安全疏散出口、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灯等。巴拉圭首都亚都松森北郊超市等许多火灾案例表明,消防安全出口堵塞火上锁、疏散通道不畅、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标志损坏等问题,是导致人员重大伤亡和巨大财产经济损失的主要原因,也给社会稳定带来负面影响。
一、超市消防安全疏散设施存在问题
(一)安全疏散出口先天不足。在当前经济快速发展的条件下,各地政府纷纷定出不同的优惠政策,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发展当地经济。有的超市在新、改、扩建时,由于是政府工程,地方政府要求政府各级职能部门的行政管理职能(包括消防部门)以服务经济建设为由,先开业再办证,为企业开绿灯,未经消防审核验收,导致有的超市消防安全疏散出口只有一个或者宽度不够,达不到消防技术规范要求。
(二)安全疏散出口上锁或者堵塞。经过消防审核验收的超市,安全疏散条件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在日常营业时间内,超市由于其特殊性,为了加强防盗工作,便于管理,整个超市只留一个收银出口,将其余的安全出口全部上锁或者用货物堵塞,要求顾客从一个入口进,从检票出口出,防止顾客未付款外出,由于检票出口处都设置了检票台和防盗窃磁控器等物,阻碍了人员疏散,这种现象在日常生活中比较普遍。
(三)疏散通道不足或不畅通。有的超市为了扩大经营面积,存在用代步电梯作疏散楼梯使用,从而减少一部分疏散楼梯。有的超市在疏散楼梯、疏散走道上放置移动货车和移动摊位,销售处理小商品、日常用品、服装等物品,使疏散通道不畅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超市的疏散。
(四)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达不到要求。目前超市越开越多,有的是由超市整体经营,有的是将摊位对外出租由个人经营,竞争非常激烈,于是超市各经营尚大打价格广告宣传牌,在超市内悬挂大量巨幅宣传牌遮挡了疏散指示标志,严重影响了人员的疏散;有的超市为了节约资金,疏散指示标志就是贴在墙上或者挂在吊顶上的一块自制的指示牌或不合格的指示标志;有的应急照明灯达不到消防技术标准,寿命比较短,损坏后没有及时修理,应急照明灯成为一种摆设。这些问题的存在,会导致发生火灾时,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灯根本不能发挥作用,在场人员不能迅速逃离火场,导致人员伤亡。
二、超市消防安全疏散设施存在问题的原因
超市消防安全疏散设施存在的问题,既有业主思想意识上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的主观原因,也有设计施工、建筑格局限制和资金等客观因素;既有地方政府干预的客观原因,也有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后天因素;既有消防产品质量问题,也有消防监督工作不力造成的。超市消防安全疏散设施存在以上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地方政府保护企业,消防不能依法办事。由于有些超市是招商引资工程,属于政府保护企业。为了不断优化投资环境,地方政府对政府各级职能部门的行政管理职能(包括消防部门)进行限制,提出零收费、零办证、零处罚,先开业,后办证等要求,造成消防违法违章行为不能及时受到处罚,使消防监督管理工作难以执行。
(二)业主消防意识单薄,消防知识有待提高。有些超市能够根据消防法律法规要求,开工前先报消防部门审核,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消防设计审核图纸施工,竣工后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投入使用。但是,单位拿到消防合格意见书投入使用之后,认为消防安全设施条件永远是合格的,对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缺乏管理,或者说根本不去管理。为了扩大经营面积,随意占用或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为了防盗将安全出口全部上锁;有的明知消防安全疏散设施出了问题,但是抱着侥幸的心理,认为本单位不会发生火灾,不愿意在消防方面投资。存在着重建设、轻管理;重经营、轻安全的现象。
(三)消防干部素质不高,消防监督工作不力。当前消防监督干部的政治思想和业务素质参差不齐,有的政治立场不坚定,有的掌握的消防技术不规范,理解不深透。为了自己的一点私利,经不起外界的各种诱惑,接受对方的好处,不坚持原则,给了好处乱办事,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熟视无睹,消防违法违章行为没有及时查处;有的由于业务知识掌握不全面,在建筑检查施工审核和验收的过程中,对超市消防安全疏散设施方面存在的问题不能及时发现,留下先天性火灾隐患。
三、超市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的对策
(一)争取政府重视,理顺消防环境。消防安全工作涉及到各行各业关系到千家万户,是保障经济建设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三条规定,消防工作由国务院领导,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为了让消防工作顺利开展,首先要向政府部门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争取政府领导对消防工作的重视,使各级政府切实负起消防工作领导、规划、组织、协调、保障责任。同时在政府领导的关心下,争取工商部门对消防工作的支持,消防不合格的超市不发给营业执照。
(二)加强自身学习,提高综合素质。首先结合当前开展的“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教育活动抓好消防监督干部的政治教育,使全体消防监督干部摆正自己的位置,不能一管理者自居,变管理为服务,在自己本职岗位上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其次要以每年开展的岗位练兵活动为契机,抓好消防监督干部业务培训,鼓励干部自学和开展业余探讨,印发试卷组织考试,考试成绩在单位通报,建立奖惩激励机制,激发全体消防监督干部自觉学习,在单位内掀起一股学习的热潮提高先放监督干部的业务素质,从而更好地开展工作。
(三)把审验关口,消除先天隐患。建审工作是消防工作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建审工作开展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消防工作能否健康发展。建筑审核、施工监督、竣工验收是保证建筑物的消防安全,杜绝先天性隐患的前置措施。超市的消防安全疏散设施,关系到众多顾客和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国家财产,对超市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的设计的审批,应严格按照国家消防技术规范的要求,对超市的安全疏散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疏散通道和应急广告等方面进行审核,在施工过程中随时进行监督,防止随便改变消防安全疏散设施,在竣工验收中严格把好最后一关,对达不到消防规范技术要求的超市,一律视为验收不合格,不予下发验收合格意见书,切实把好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的关口。
(四)加大检查力度,查处违章行为。经过审核合格的超市,在日常的营业过程中,有时会存在有消防违章行为。作为主管消防安全的职能部门,公安消防监督机构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消防监督检查机制,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的方式,按照公安部61号令要求,督促超市每日开展值班巡查、消防安全自查,对安全出口上锁、堵塞消防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灯损坏应急广播故障等违章行为应及时督促整改,并做出相应的处罚,树立消防法律法规的严肃性,确保消防安全疏散设施完好正常。针对超市为了便于管理只留一个收银口,将其他出口上锁的问题,可采取在其他出口采用玻璃门,在玻璃门旁边放一把锤子。
(五)强消防宣传,普及消防知识。一是结合当前开展的“四进”活动,充分发挥消防机构的职能作用,加强超市工作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结合国内外发生的重大火灾案例,采取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培训。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对堵塞消防疏散通道等违章行为进行曝光,引起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重视,共同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和纠正消防违章违法行为,群力群策维护消防安全,为当地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