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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疆民族地区和谐社会建设与消防安全问题的思考
双击自动滚屏 发布者:admin 时间:2010-8-26 16:18:46 阅读:246次 【字体: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指出: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证,是我们党不懈奋斗的目标。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反映了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体现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目前,我国社会总体上是和谐的。但是,也存在不少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我们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居安思危,深刻认识我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科学分析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及其产生的原因,更加积极主动地正视矛盾、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不断促进社会和谐。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建设,更好地服从和服务于和谐社会建设,是消防部队在“和谐社会”建设中义不容辞的责任。

    一、消防安全是和谐社会的必然内容和重要保障

    安全是和谐社会的基础,社会和谐首先离不开社会的安全。消防工作事关国家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稳定,是具有社会性、基础性、经常性的重要工作,是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环节,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保障作用。火灾在各类事故灾害中具有发生最经常、危害最大、涉及面最广的特点,对社会文明和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破坏和影响极大。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消防部队充分发挥了快速出动、队员素质过硬、救灾经验强、器材装备好、通信联络畅、熟悉地理环境等优势和在人才、装备、技术上具备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条件,积极投入到地震、垮塌、交通事故、透水、山体滑坡等灾害事故的抢险救援,消防职能进一步扩展,在交通安全、生产安全、新农村建设、社区稳定、医疗卫生等众多领域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如果一个地区消防安全工作没有做好,重特大火灾、群死群伤火灾事故频发,势必影响社会的和谐,就谈不上实现好、发展好、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也不能建设好和谐社会。在和谐社会建设中,消防工作的保障作用集中体现在:开展抢险救援,最大限度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供稳定的生活环境,增进社会稳定;不断加大监管力度,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条件,提供安全生产环境,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发展;边疆民族地区公安消防部队在跨境防火、灭火和抢险救援工作中具有其他任何部门和单位都无法替代的作用,发挥着营造良好的周边国家关系,增进边境和谐的作用。

    二、边疆民族地区消防工作与和谐边疆建设的差距

    长期以来,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切实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加大投入,消防工作取得明显进步,在推动边疆经济生活发展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消防事业的发展,与加快推进边疆民族地区和谐社会建设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存在着许多不适应的地方。主要表现在:

    (一)社会化消防工作体制机制建设任重道远

    一是缺乏高效运转的社会化消防联动机制。经过多年努力,德宏已初步建立了较完善的社会消防工作格局。但还存在消防安全主体意识不强,企事业单位消防管理不到位,全社会消防安全投入保障不足,消防工作仍然是公安消防机构统包统揽,齐抓共管的社会化消防工作体制机制尚未健全等突出问题;二是缺乏强有力的消防约束机制。有些部门和单位口头上强调消防工作重要,在解决一般性消防问题也能及时决策、果断处理。但是在遇到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需投入较大资金进行消防设施建设等重大消防问题时,解决问题的态度不坚决,决心不大,造成很多重大火灾隐患到现在还没有完全整改;三是缺乏雷厉风行的行业消防职责追究机制。一些行业主管部门虽然发挥了一些组织领导作用,但没有把本系统、本行业、本部门的消防工作真正抓起来,甚至没有列入议事日程,进行全面部署、全面检查、全面总结、全面评议和监督,没有进行系统化管理,未尽消防检查督促职责,致使一些火灾隐患难以得到整改消除。

    (二)宣传教育长效机制滞后,防范意识差

    当前,德宏消防宣传教育基本形成了以各级党委和政府为社会化消防宣传责任主体,公安消防机构为主要组织者,各企事业单位为重点,各新闻单位为主干的消防宣传体系。但是,消防宣传社会化形式单调陈旧,不能很好地贴近社会、贴近群众、贴近实际,缺乏创新精神,出现“消防宣传年年搞,总是老调又重弹”的怪圈,全社会还没有形成“人民生命至上,火灾隐患必除”的宣传舆论导向,防火知识、灭火常识、火场逃生自救技能等家庭防火消防安全知识还没有真正深入到千家万户。加之,德宏广大山区解放初处于原始社会、奴隶社会末期,社会经济总体发展缓慢,导致人民群众文化水平相对较低,消防投入长期不足,消防资源有限,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特别是农村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很少开展,形成盲区,广大农民接受消防教育的渠道相当有限,普遍缺乏相应的防火、灭火和消防法律方面的知识,自防自救能力极差。笔者调查发现,很多边疆民族地区农民群众连拨打“119”电话报警都不知道,更谈不上科学合理地处置火灾。

    (三)全社会消防基础薄弱,广大农村抗御火灾能力低

    通过多年的努力,德宏州已经完成州内各县市城市消防规划,应建消火栓658具,实有658具,实现了“零欠帐”,城市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迈出了可喜的步伐。但是,全州50个乡镇,只有8个重点镇完成消防规划编制,其余42个乡镇尚未编制消防规划。而且绝大多数乡镇未设置市政消防栓,现有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消防用水、建筑物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等严重滞后,中心乡镇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困难重重。广大农村抗御火灾能力极低,农村火灾居高不下。由于历史地域等原因,村寨建设规划基本没有考虑消防安全需要,大多数村镇道路狭窄,没有留足防火间距,没有配置必要的消防设施,普遍缺少村庄消防水源。加之农村村落分散,乡间道路、桥梁狭窄,使消防车很难快速到达火场,一些村寨为了防止大车进村压坏路面,往往在村口设置障碍使消防车不能进入。从2005年至2006年,全州共发生各类火灾事故62起,死亡人数4人,受伤人数2人,直接经济损失1372055元。其中,农村火灾发生35起,占火灾发生总起数的56.4%,死亡人数4人,占死亡总人数的100%,受伤人数2人,占受伤总人数的100%,直接经济损失1049414元,占直接经济损失总数的76.48%。广大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仍滞后于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步伐,农村整体抗御火灾的能力弱,农村消防工作面临“先天不足、后天失调”的困境。

    (四)重建设轻消防,消防安全面临新挑战

    随着德宏进一步扩大开放,各类商场、市场、公司、厂矿企业趋向大型化、社会化、专业化,各类超市、商场、公司、商业网点明显增多,出现大量的转让、租赁、承包、兼并等多种经营管理模式,一方面扩大了经营管理自主权,有力地促进了德宏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另一方面,由于政府职能转变滞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能力不足,缺乏高效统一管理,很多经营者重建设轻消防,增加了消防安全管理的复杂性。一些商场、集贸市场面积较大,道路狭窄,人员密集,消防监督任务加重,难度加大;一些多年前建成的建筑,随着经济的发展,已不能满足防火安全的需要;一些改建、扩建、装修工程未经公安消防部门进行防火设计审核验收便投入使用,留下大量“先天性”隐患,使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异常复杂。特别是:全州300多家边境贸易木材加工企业,基本上都是采用明火烘烤,每年30%以上的火灾都是发生在木材加工行业;2006年以来,德宏州充分发挥水力资源优势,先后新建设28个水电站,使全州共有大、中、小型水电站101座。由于这些工程建设项目远离消防部队,对此难以进行有效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建设和谐的消防安全工作环境,做到消防为经济社会建设保驾护航,急需破题。

    (五)境外火灾隐患突出,威胁境内消防安全

    德宏州与缅甸联邦掸邦、克钦邦有503.8公里边境线,许多地方无天然屏障,与缅甸木姐、南坎、九谷、洋人街、拉咱、勐古等中心城镇山水相连、道路相通、村庄相连,甚至房屋相连。而缅甸的消防工作机制、消防安全意识、消防能力建设等远远落后于中方,存在十分突出的火灾隐患,极易发生重特大火灾,直接影响到德宏的消防安全。上世纪七十年代、八十年代,缅甸九谷、木姐、贵慨城区发生大火,造成重大人员、财产损失,大量边民涌入德宏州瑞丽、畹町。而由于境外边民野外作业,放火烧山等原因,导致外火入境的情况,则屡见不鲜。随着两国经贸、人员往来的日益密切,中心城镇建设进一步靠拢,双边资源开发合作的增加,德宏的消防安全工作必须解决好双边消防合作问题,最大限度化解境外因素对境内消防安全的影响。

    (六)消防部队能力建设亟待加强

    多年来,德宏州公安消防部队在各级地方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的领导下,始终不渝地坚持政治建设、从严治警、顽强拼搏、锐意进取,为德宏边疆的和谐稳定和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但是,随着德宏社会经济的发展,消防部队警力不足,装备落后等问题日趋突出。一是警力不足日趋突出。全州消防部队目前仅有人员编制155人,现有官兵122人,其中干部58人、士官49人、士兵15人,梁河县政府专门成立了5人事业编制的政府专职消防队。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消防部队抢险救援职能的拓展,消防监督、抢险救援等任务日益繁重,官兵长期超负荷运转,对广大农村消防工作鞭长莫及;二是消防装备落后状况未能得到根本改善。全州目前有消防车20辆,其中抢险救援车1辆、干粉车1辆、泡沫车6辆、水罐车12辆,缺乏登高、侦检等特殊装备和器材,灭火救援能力在低层次徘徊;三是消防部队能力建设还有差距。一些基层部队面对和谐社会建设的要求,对消防工作如何服务和服从于和谐社会建设研究不深,苦练基本功存在死角和漏洞,整个队伍素质不高,执法能力不强,缺乏积极的应对措施,服务社会经济发展能力和水平还有差距。

    三、全面加强消防工作,增进边疆民族地区和谐因素

    (一)围绕构建和谐社会的总要求,不断提高消防工作水平

    一是进一步转变观念,提高认识,强化使命感。安全是和谐社会的基础,社会和谐首先离不开社会的安全。消防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做好当前的消防安全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的发生,为边疆民族地区的和谐社会建设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政治意义和现实意义。这也是公安消防部队积极投身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职责所在,使命所系。因此,新时期消防工作必须以构建和谐社会为指导,充分发挥消防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安全保障作用;二是层层落实消防责任,建立健全综合评价体系。各级政府、各部门要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纳入政府任期目标,完善政府分管领导牵头、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各级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成立涵盖州、县、乡镇(街道)的防火安全委员会,定期研究并协调解决消防工作重大问题。继续实行州、县、镇、村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把消防工作作为政府责任考核和领导干部政绩考评的重要内容,并依据《消防安全责任制考评办法》定期考核;三是部门联动,协调配合,形成群策群力做好消防工作的强大合力。要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精神及其具体要求,建立健全消防工作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形成消防监督执法合力。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切实做到组织领导到位、工作责任到位、管理措施到位。加大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日常防范、重大消防责任追究工作力度,严格把好规划、立项、审批关,切实加强火灾隐患的源头控制。

    (二)加大消防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

    坚持宣传教育先行,着力深化消防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是营造良好的社会消防安全环境的一项基础性的治本措施。必须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充分运用一切手段,开展既轰轰烈烈,形式多样,又扎扎实实,效果明显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形成“人民生命至上,火灾隐患必除”的宣传舆论导向。一是深入开展消防安全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进奘房活动,确保消防宣传工作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富于感染力。特别是要结合农村文化知识落后,普遍信仰小乘佛教等的特点,制作民族语言文字消防宣传材料,把消防知识融入群众日常生产生活中,提高农村消防意识;二是建立和完善消防教育培训机制。加强对各单位法定代表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责任人、重点工种人员的培训。同时,各单位要建立消防安全自我培训、自我教育机制,推行岗前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形成全社会参与消防的局面,使消防安全工作成为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及全社会的自觉行动;三是注重结合,全面推进消防宣传进村入户。结合禁毒防艾工作,抓住全州每个村委会都有禁防工作队的有利条件,加强与州、县市禁防办的协作与联系,对禁防工作队员进行必要的消防知识、消防法规培训,印制相关的宣传资料,依托禁防工作队,实现消防宣传进村入户。

    (三)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不断优化消防安全环境

    坚持把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作为消防工作的出发点和着力点,依法加大消防监督管理力度,及早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一是强化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要建立健全重大火灾隐患立案销案和挂牌督办制度,深入持久地开展好火灾隐患整治排查。重点开展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易燃易爆场所、“三合一”场所、以及“城中村”、水利水电行业、木材加工行业等重点场所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坚决消除影响消防安全环境的重大隐患;二是强化与平安创建工作相结合。积极推动各级政府把社区、农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控体系,本着“以人为本”,有效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全面加强对基层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指导力度,扩大社区消防、农村防火消防监督检查范围;三是加强和改进建审工作。进一步落实审核责任,努力消防先天性火灾隐患,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四是强化日常消防监督检查。要把日常监督管理作为消除火灾隐患的重要措施,加大火灾隐患排查力度和巡查力度,严格依法监督,努力减少火灾隐患的“存量”,控制“增量”。特别是要认真落实错时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制,强化对夜间营业场所消防检查力度,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优化消防安全环境。

    (四)切实加强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全社会抗御火灾的能力

    德宏是一个农业州,农村人口占全州总人口的71.6%,和谐社会建设,农村是重点。消防工作要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断加强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夯实消防工作基础。一是编制农村消防规划。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中,各级各部门要立足现实,着眼未来,从服务新农村建设大局出发,紧紧结合乡镇实际,参照国家技术标准,使防火间距、消防通道、消防水源、房屋耐火等级、建筑物布局、炉灶设置等符合防火灭火技术要求,做到同设计、同规划、同建设、同验收;二是加大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从落实经费入手,加大消防资金投入,确保社会主义新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到位。在经济比较发达的村镇采取“政府拿一点,社会集一点,群众筹一点”的办法,广筹资金,彻底改变农村消防建设基础设施建设落后的状况;三是多渠道解决农村消防设施建设。结合富民兴边工程、农田水利工程、移民工程、扶贫工程、人畜饮水工程、农网改造工程等,逐步加大新农村消防建设的投入,改善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四是加强农村火灾隐患源头的控制。积极引导农民合理开发利用土地,特别是要监督农民自建房和农村集中聚集点,按照《村镇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留足防火间距,修建消防车道,配置消防设施等,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走上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五)积极开展双边消防合作,努力消除境外火灾威胁

    总结双边以往开展跨境消防救援的成功经验,与时俱进,把开展跨境消防合作作为德宏州和谐边疆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进一步加强调研,不断的总结和探索双边消防合作机制,建立双边消防救援、消防信息、消防培训、消防宣传教育等多种合作机制,及时消除可能影响双边消防安全的隐患。特别加强对缅务工、经商人员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坚持持证上岗,不断的增强外籍人员的消防法律法规意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同时,要着力研究和总结双边灭火救援机制,及时通报相关信息,共同应对火灾和各种灾害事故对双边造成的危害,共同创建和谐边疆建设。

    (六)着力消防队伍能力建设,筑牢社会公共安全防线

    构建和谐社会对消防工作提出越来越高的要求。公安消防部队作为职能部门,要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充分履行职责,切实增强全面做好新形势下消防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更好地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一是积极构建“和谐警营”。消防部队要在构建社会大和谐中,努力创建警营小和谐。从班子建设、队伍建设、官兵关系、上下关系、内外关系等方方面面,营造良好的和谐氛围,着力加强部队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开展拥政爱民活动,通过部队内部和谐稳定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贡献;二是切实加强“三基”建设,提高服务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要以“三基”建设为主线,结合实际,狠抓重点、突破难点、打造亮点、克服弱点,全面落实和整体推进“三基”工程建设,以“三基”工程全面推进消防部队正规化建设和消防事业跨越式发展,服务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三是加强队伍的管理教育,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消防队伍,为全面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提供坚实保证;四是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思想。进一步加大执法质量考评和执法过错追究力度,实施“阳光作业”,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有效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使人民群众对消防部队的满意度明显提高;五是加大请示报告力度,解决好边疆民族地区消防经费不足的问题。围绕扑救和控制重特大火灾、处置各种灾害事故、有效抢救人命的需要,切实加强消防装备建设,大力提升处置重特大火灾及特殊灾害事故的能力,筑牢保障社会公共安全的防线。

    总之,消防安全工作必须不断转变观念,提高认识,与时俱进,强化措施,切实推进能力建设,切实增强紧迫感、使命感,努力消除不和谐因素,不断增加和谐因素,为构建边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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