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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电气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问题的研究
双击自动滚屏 发布者:admin 时间:2010-8-26 11:31:42 阅读:200次 【字体:

摘要:建筑电气安装的工程质量直接影响建筑的安全性,因此对工程中常见的质量通病应给予足够的重视,应做到有效控制以确保工程质量。本文根据工作实践,对建筑电气安装施工中遇到的质量问题进行了简述,并提出了预防措施。
  关键词:建筑电气;安装工程;施工质量
  
  机电安装电气工程的构成主要包括提供电源的变配电所、用电设备和器具的电气部分以及连接两者的布线系统,这几部分经合理组合形成一个能满足功能需要的完整的电气工程。目前建筑电气安装工程的施工质量主要有:机电安装电气工程与建筑工程、装修工程相互依赖、相互制约,布线系统大多附着于建筑物内外表面;电气工程与其它各专业工程在平面和竖向上有一个综合布置、先后次序的问题,需要尽最大限度避免相互干扰施工;电器工程有受电、送电、用电的自然流程,不符合这个流程的施工组织往往会贻误用电设备和器具的运转等。本文以某厂房建筑机电工程为例,对其存在的质量问题进行分析,此工程主要由给排水系统、空调系统、消防系统、建筑电气等各分项工程组成。因甲方要求厂房要尽快投入使用,工程工期仅为四个月。前期配合土建预埋以及后期配合无尘室安装的工作对电气施工提出更高的要求。因此该工程需要具有丰富施工管理经验的项目经理以及优秀的工程技术人员对工程施工实施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
  
  1 协调环节
  
  大楼内各种专业施工队伍多,施工技术水平参差不齐,在各自的承包范围内,施工队往往只注重本工种的进度,而忽视专业交界面的施工,造成施工管理难度增大。由于机电工程为单独发包和其他专业单位没有直接的责、权、利合同关系,在施工中遇到此方面问题时,协调很有难度。为了能使各施工单位协调配合,交错施工,质量达标,需要着重抓好以下几个关键性环节。
  
  1、1 适时办理交接手续
  在厂房施工过程中,无尘室吊顶非常容易打断预埋的电气管线,造成额外费用的增加或工期损失,机电安装为避免此类问题发生需要在吊顶前完成无尘室检修的安装和调试,尽快办理交接手续,避免造成损失。管理人员一方面要求专业队伍增加人力,集中安装调试灯具,抓紧办理交接手续;另一方面要在办理交接手续前对漏装的灯具进行清点确认,要求专业队伍一定要补做完善。厂房施工工期紧,甲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必须投入使用,在施工管理中,必须做到确保无尘室施工的工期及施工的条件,在施工过程中,对无尘室部分的桥架、电线电缆、配电箱、等电位箱、灯具等安装需要尽快施工,避免相互干扰。
  
  1、2 现场督促补管
  在穿线过程中,经常遇到管路不通和漏做管盒的问题。因工程量大,分包队伍最初对漏做的管盒处理比较容易接受,但时间一长,就表现出不耐烦的情绪,拖着不补。为此,尽量要求专业施工方将漏做的管盒一次查清、搞准确,尽量避免后期补做。
  
  1、3 分清专业施工界面
  强电和弱电等安装工程图纸与无尘室安装的施工设计图纸界面往往分不清,如无尘室施工图的插座位置与机电安装施工图的插座位置在图纸上重复未注明,空调机的控制柜至电源箱间的管线、配电箱等电位箱子与消防箱、无尘室隔断相互冲突等问题,施工单位都应仔细审图并及早指出问题,由甲方通知设计单位进行修改,做好技术核定工作。
  
  1、4 耐心磨合,交错施工
  跨专业之间的施工、调试、需要仔细安排,早作分析,协调进行。有些工序涉及到土建和通风、给排水等专业的协调配合,而各专业一般只为自己的进度着想,只顾自己施工方便,技术交底不深,配合不当,从而产生互相埋怨、推卸责任。例如在施工中需要利用建筑物柱筋做避雷引下线,土建在柱筋切断时候未能及时通知电气施工队做好避雷线焊接导通。现场施工人员发现及时对此做好焊接导通,避免因此产生施工质量问题。甲方、监理人员应当深入现场,掌握各专业施工进度,进行耐心细致的工作,土建施工时要督促风、水、电等专业的配合,检查落实每一步的施工工序,做到各专业施工逐步适应计划,以期达到较好的磨合,做出较高的工程质量。
  
  2 电气设备
  
  2、1 室内线路
  室内线路常见的质量问题有:无产品合格证、生产许可证、技术说明书和检测试验报告等文件资料;导线电阻率高、熔点低、机械性能差、截面小于标称值、绝缘差、温度系数大等;电缆耐压低、绝缘电阻小、抗腐蚀性差、耐温低、内部接头多、绝缘层与线芯严密性差;动力、照明、插座箱外观差,几何尺寸达不到要求,钢板厚度不够,影响箱体强度,耐腐蚀性达不到要求;开关、插座导电值与标称值不符,导电金属片弹性不强,接触不好,易发热,达不到安全要求,塑料产品阻燃低、耐温、安全性能差等;灯具、光源粗制滥造,机械强度差,防锈防腐性能差,使用寿命短等;各种电线管壁薄,强度差,镀锌层质量不符合要求,耐折性差等。 究其原因主要是电气市场混乱,假冒伪劣产品和无证产品多,采购人员识别真假能力差,把关不严。可采取如下预防措施:监理人员、采购人员要把好质量关,直接到有一定生产规模、信誉好、产品过硬的厂家采购,减少中间环节;电气设备、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后,保管员、材料员、质检员协同监理工程师,首先检查货场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核对设备、材料的型号、规格、性能参数是否与设计一致,清点说明书、合格证、零配件,并进行外观检查,做好开箱记录,并妥善保管;对主要材料,应有出厂合格证或质量证明书等,对材料质量发生怀疑时,应现场封样,及时到当地有资质的检测部门去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投入使用。
  
  2、2 配电箱安装
  配电箱安装常见的问题:a配电箱坐标、标高不准确或凹入墙面,移位、变形,箱盖内杂物未清除,防腐不及时。b箱面板不紧面,回路无编号,布线不整齐,导线未绑扎,多股线未搪锡或压接,有的甚至被剪断。管进箱未利用敲落孔,箱内零线、地线绞接,箱体无专用接地螺栓。c配电箱安装好后,不查线、不检查就送电,配电箱内导线间、导线对地间的绝缘电阻未测量合格。
  预防措施如下:施工前,技术管理人员应对箱盒坐标、标高,详细进行交底。箱定位后,用钢筋套圈焊接固定,以防位移,并在箱内用刚性物做十字支撑,以防变形。拆模后,应及时清除杂物,修整箱,做好防腐工作。配电箱应有铭牌,回路编号齐全、正确并清晰,安装位置符合设计要求,箱体内外要清洁,无损伤。箱盖板紧贴墙面,开闭灵活。箱体开孔位置合适,应利用敲落孔或用机械开孔,严禁用电焊或气割开孔。施工中,若导线被剪断,应将断线拉掉,重新穿线。箱体应有不小于M8的专用接地螺栓。配电箱安装好后,要认真检查所有线路,紧固所有螺帽、螺丝,以防导线间接触不良。保证导线间无接头,并应及时做好导线间、导线对地间绝缘电阻的测量及记录。
  
  参考文献
  [1]建筑设备安装分项工程施工工艺标准[M]。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0,11。
  [2]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M]。中国计划出版社,2002,5。
  [3]杉林《2004最新版建筑电气工程师手册》,银声电子出版社,2004。
  [4]中国计划出版社编《注册建筑电气工程师必备规范汇编》,中国计划出版社,2003,6。
  [5]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机电院编《智能建筑电气技术(精选)》,中国电力出版社,2005,5。
  摘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抓好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举措。
  关键词:建筑市场;问题;对策
  
  全国各地相继发生的因业主私招乱雇、逃避监管、违法抢建、监管不力而酿成的重大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一再向我们敲响警钟:建筑市场监管一定要严格认真,不能疏漏。要结合当地实际,既要严格贯彻各项法律法规,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又要不断研究和解决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形成制度,把建筑工程质量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当前建筑市场存在的问题
  
  加强工程执法检查,严肃查处工程建设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树立执法威信,维护健康有序的建筑市场秩序,一直是建筑市场行政监管的工作重点。通过近两年的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房地产开发市场秩序,对工程建设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集中整治,处理了一批违法工程,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但是建筑市场主体复杂,环节繁多,各种关系错综复杂,容易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管理难度相当大。
  我们所制订和执行的建设程序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执行过程也可行的,但在实际工作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也时有发生。究其原因既有建设单位的问题,也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装修单位的问题,同时各有关管理部门也存在不少问题。
  当前,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包括建设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有法不依,躲避监督的问题仍较为突出。发生在建设单位的问题,建筑法和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对其责任和义务进行了明确规定,但为逃避费用,仍以种种借口,或明或暗,或部分或全部不依法办理“一书两证”、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施工许可证、质量安全监督、竣工验收备案等各种手续,还有对应实行监理的工程不委托监理。这种行为既造成了国家各种税费的流失,又使工程处于失控状态,成为工程质量安全的直接隐患。一些建设单位将必须依法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规避招标,或将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工程,仅在较小的地域范围内发布招标公告,搞邀请招标,或不按规定程序和方式组织招标、开标、评标、定标,在招标活动中弄虚作假,与投标单位相互串通,搞“明招暗定”,有的单位还将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业务发包或委托给无资质证书或资质等级与工程要求不符的单位和个人。此外,一些单位迫使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要求施工企业垫资施工,以及拖欠工程款和合同费用等严重扰乱了建筑市场秩序,使施工企业陷入严重的“三角债”,无力增加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甚至偷工减料,造成质量、安全事故隐患或事故。还有一些勘察、设计、施工单位存在转包、违法分包和无证越级承接业务,包括挂靠、卖图签等,而且这些问题往往具有很强的隐蔽性,其危害性极大。从近几年发生的几起重大安全事故和重大质量事故看,许多违法建筑工程在建设中都不同程度地存在以上问题。上述所有这些问题,无疑给建设工程安全埋下了隐患,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及人们的正常生活带来了严重影响。  二、建筑市场问题成因
  
  1、建筑市场法制建设还不完善,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法制意识比较淡薄,尤其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问题较为突出,致使违法违规现象时有发生;
  2、在发包、承包、供货、中介等多方主体参与工程建设的情况下,各方主体的质量、安全责任不清,责任体系在项目建设中没有真正健全和落实;
  3、建筑市场供求关系严重失衡,生产能力明显过剩,组织结构不合理,过度的无序竞争引发了一系列问题;
  4、企业安全生产意识淡薄,在利益驱动影响下,随意降低安全标准,片面追求经济效益,重生产、轻安垒的现象严重,安全设施不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和要求;
  5、企业质量、安全责任制体系不健全,制度、不落实,纪律松弛,管理不严,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质量、安全管理漏洞大;
  6、建设队伍的整体素质不高,不能正确理解,并且严格按照规范、标准组织工程建设;
  7、政府部门安全监督、执法不到位,行政监管贯彻的力度不够,有法不依,有章不循,对发生的事故查处不力,监督管理不严格,同时还对一些工程打出了政府“保护伞”。
  这些问题的存在,必须引起我们各级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各方主体单位的高度重视。
  
  三、建筑市场整治的工作对策
  
  建设市场整治工作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工作任务,是一项系统性的工程,既要针对各类问题,从建立制度和加强专项整治人手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做到标本兼治,有效预防,又要树立严格监管、执法如山、杜绝例外的思想,不断取得建设市场整治的阶段性成果。
  1、要严格执行法定建设程序。违反建设法定程序和没有办理施工许可证者,建设单位一律不得开工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一律不得设计、施工、监理;特别是对于所谓的“一把手”工程,打着要求特事特办的“保护伞”,逃避行政监管。在这种问题上,更要严格的加强监管,确保不在重点工程上“栽跟斗”。特事特办只能是加快手续办理速度,而决不是不办理,决不能出现工程监管方面的“灰色链条”。
  2、改革和完善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建立严格的建筑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
  一是凡不符合企业资格或执业资格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得在从事相应的工程建设活动。各类建筑市场主体必须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范围内从事相应的工程建设活动,违者坚决清出当前建筑市场。二是把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资质年检和晋级审批与其建筑市场行为和工程质量、安全情况紧密结合。几有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或者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除依法作出严厉处罚外,在资质年检要列为不合格,并重新核定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要吊销资质证书,依法将其清出建筑市场。
  3、是继续把《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列》做为依法行政的法律武器,进一步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在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上真正有实质性的突破。
  一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几对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对质量、安全问题改正不力,或是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要依法给予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正、限期不准承包工程或停产整顿、降低企业资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的处罚和相应的经济处罚,决不姑息迁就。二是狠抓施工图设计审查制度、施工许可证制度和竣工验收备案制度的落实问题,这三个制度都是法律、法规规定的制度,也是我们规范市场主体行为,保证工程质量的法律手段。一定要严格履行,切实把好工程的开工和交付使用两道关口。
  4、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落实责任制为重点,把工程质量和安全工作落实到实处。
  为切实增强工程质量、安垒的法律意识,适应现行工程建设活动的法律要求。今后,我们要根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对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安全责任进行落实,建立严格的责任制度,用制度来规范约束我们的建设行为。
  5、改进和创新工作方法,在重点、热点问题解决上要有所突破
  根据当前住房体制改革现状和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特点,政府要加强对住宅结构安全性的监督检查。针对住宅结构安全和群众反映较大的功能质量问题,加快建立和完善四项制度:一是开发公司向用户出具质量保证书制度;二是保修制度;三是质量赔偿制度。以此确保人民群众住上安心房。
  6、要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的作用。利用电视、广播、报刊、信息网络等媒体,对建筑市场违法违规问题和大案要案的查处予以公开曝光,特别是在当地有一定影响的违法违规单位,给予公开曝光,以示惩戒,以儆效尤,起到震慑和警示的作用,形成强大的舆论监督声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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