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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艺术
 
论华夏古典戏曲“大团圆”文化心理范式的生命艺术体征
双击自动滚屏 发布者:admin 时间:2010-8-25 17:57:17 阅读:281次 【字体:

中国古典悲剧戏曲追求“以喜衬悲、由苦生乐、悲苦交融”的生命艺术情怀,它不像西方悲剧那样去着力渲染悲剧人物的凄惨命运和毁灭,也不是用悲惨毁灭的结局去促使观众在怜悯与恐惧中得到心灵的净化和升华;而是在主人公遭受苦难后,又特别倡导彰显剧作家和观众的心理愿望,通过悲喜融通的手法和凄苦之后的喜乐团圆结局,使观众不致因浓厚悲剧气氛而过分的忧伤失望。概因中国戏曲成熟于封建社会的元明清时期。面对着残酷的压迫和统治,国人便只能把美好的愿望作为一种精神寄托,它体现在娱乐性的戏曲舞台上便会在某种程度上建构着悲剧情结多以喜剧“大团圆”结局的审美演化。
  中国传统文化心理范式中尤以“中和”为美深深悟化着华夏古典戏曲的结尾取向。概因“中和”意识促使戏剧首重“大团圆”之趣,而不以宣泄悲愁为审美旨归。“中和”意为和谐、适中、均衡、有序,也是儒家极其重要的美学范畴。儒家把“中和”看成人和万物最佳的存在状态,认为奉行中和之道,便能达到极其和谐的大同生命圣境。由此,“中和”观念作为中华民族所奉行的生命哲学和艺术理念处处得以体认。可见,以“和”为美成为积淀于民族心灵深处的一种审美定势,“它促成了中华民族辩证艺理体系的诞生”。[1]可以说,华夏古典戏曲是一种群体性的心理体验和精神陶冶,因此它也就比其他艺术更生动、更集中、更强烈地彰显着人民大众的心声,真切的表达了受众群体的审美心理。概因一个民族在其演化过程中,渐趋养成了它特有的行为观念、习俗信仰、思维风范及情感模式,而这些因素均自觉或不自觉地成为世人历经各种生活事物的生命标识,也就构成了民族共同的心理状态和性格特征,再经过长期思想积淀转化就形成了一个民族所特有的“文化心理结构范式”。
    中国传统文化追求“天人合一”的审美情趣,认为天只福佑有德者,即“惟德是辅”,然对恶人却施以灾报。加之佛教于汉末传入中国本土,其因果报应观念遂深入民心。如此,中国固有的“天人合一”的人文观念和佛教果报意识交融整合,就根深蒂固地植入国人头脑。王国维评曰:“吾国之精神,世间的也,乐天的也,故代表其精神之戏曲小说,无往而不著以乐天之色彩,始于悲者终于欢,始于离者终于合,始于困者终于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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