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20日,国务院公布了修订后的《审计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自2010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最大的变化,是增加规定了对财政资金运用实行跟踪审计的范围——用温家宝总理的话说,就是“财政资金运用到哪里,审计就跟进到哪里”。 1.进一步明确了建设项目审计的具体范围。 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是指全部使用预算内投资资金、专项建设基金、政府举借债务筹措的资金等财政资金的建设项目;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是指未全部使用财政资金但财政资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超过50%,或者虽未超过50%但政府拥有项目建设、运营实际控制权的建设项目。 2.增加规定了专项审计调查的具体范围。 审计机关对预算管理或者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向有关地方、部门、单位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同时增加规定了对社会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核查的具体范围。 3.进一步加强了对审计机关的内外部监督。 关于内部监督。根据《审计法》的规定,上级审计机关可以撤销下级审计机关作出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审计决定。为督促下级审计机关依法作出审计决定,《条例》规定:下级审计机关在审计结束后应当作出而没有作出审计决定的,上级审计机关可以责成下级审计机关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审计决定,也可以直接作出审计决定。 关于外部监督。《审计法》规定了对有关财政收支的审计决定不服的可向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裁决,对有关财务收支的审计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据此,《条例》对有关财政收支的审计决定不服的,被审计单位可以自审计决定送达之日起60日内,提请审计机关的本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由本级人民政府法制机构办理。对有关财务收支的审计决定不服的,被审计单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审计机关应当在审计决定中告知被审计单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司法部:农民工讨薪案可先行受理司法部近日下发《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作用、促进解决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通知》,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把促进解决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作为当前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对于农民工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的法律援助案件,不再审查经济困难条件。 河北:秦皇岛市提高零售药店开办条件近日,河北省秦皇岛市对《秦皇岛市开办药品零售企业申请条件和验收标准》进行了修订,提高了对零售药店营业场所面积要求,并对零售药店间距作出了具体规定,此外,还严格了对驻店药学技术人员的规定,逐步实施“驻店药剂员”制度。 河南:郑州市政府直建经适房零利润销售2月11日,郑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的《郑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规定:房地产企业实施的经适房项目利润率及基准价格浮动幅度不得高于3%;政府直接组织建设的经适房按成本价销售,不得有利润;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也须按成本价销售。 贵州:扩大农村房屋灾害保险试点范围为增强农村抵御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的能力,2009年贵州积极探索商业保险在救灾减灾中的作用,对3个县实施了农村房屋灾害保险试点,保费采取政府分级负担、分类补助和农户承担相结合的办法缴纳。2010年贵州将逐步扩大农村房屋灾害保险试点范围,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 |